- +1
肖天庭審現場老年斑醒目,為何這些體育貪官都判十年六個月?
2015年6月,原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肖天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遭到了組織調查,并隨后被免去了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的職務。
如今,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肖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作為中國體育圈內官銜最高的“落馬”官員,肖天終于得到了應有的懲處。不過他并非是中國體育圈內第一個因貪腐而淪落為階下囚的高級官員,此前,已有不少人成為“前車之鑒”。
巧合的是,此前落馬的謝亞龍、南勇、楊一民和蔚少輝的刑期都是10年6個月,那么這是為什么呢?
熟悉體育圈的資深律師方正宇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個人案例的刑期,首先是根據受賄的金額決定,其次也要看個人的具體案例,比如積極認罪方面的情況?!?/p>
“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規定,量刑標準是受賄10萬元以上判10年,(謝亞龍、南勇)等幾人的受賄金額都超過了10萬,所以刑期10年6個月,也是超過了10年。”
“目前最新的標準已經從10萬元調整到了300萬元,屬于金額特別巨大,是十年以上的,所以盡管肖天的數額要比其他人高很多,但最終量刑還是差不多?!?/p>

肖天——原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
獲刑:10年6個月
從2005年8月開始,畢業于北京體育大學,擔任過多個體育管理機構職務的肖天就坐上了國家體育副局長的位置,然而在任職長達10年之后,他卻“晚節不?!?。
2015年6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并于當年7月被撤銷了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的職務。兩個月后,肖天一案被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偵查。
2016年9月,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肖天受賄一案,對于自己的所作所為,肖天當庭認罪。
據央視新聞報道,12月26日,法院對肖天一案作出了判決。
經審理查明,1997年至2014年,肖天利用其職務便利,本人直接或通過他人索取、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96.0662萬元。
法院宣布,以受賄罪判處肖天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對肖天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謝亞龍——原中國足協副主席、足管中心主任
獲刑:10年6個月
在中國足壇2009年掀起的反賭掃黑風暴中,原中國足壇的“一把手”也不幸“落馬”。
2010年,謝亞龍因涉嫌操縱比賽、收受賄賂被逮捕調查,經過近2年的調查審理后,他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判決結果出爐后,謝亞龍并未繼續上訴。
在獄中,曾經在中國足壇呼風喚雨的“龍王”表現不錯。據其家人透露,謝亞龍在燕城監獄被分派到園林組,日常的工作是種樹、澆花、剪草;除此之外,謝亞龍在獄中自學醫學知識,還會在夜里守護獄中的病人,一守就是一通宵。
2015年,因為表現良好,謝亞龍獲得減刑1年。今年11月,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再次發布公告,稱刑罰執行機關以罪犯謝亞龍獲得6表揚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去一年。

南勇——原中國足協副主席、足管中心主任
獲刑:10年6個月
和謝亞龍一樣,前足管中心主任南勇也在反賭掃黑風暴中入獄。
2012年6月,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南勇受賄案做出一審判決,南勇因受賄被判處10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并被處罰金20萬人民幣。南勇接受了判決結果,沒有上訴。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獄中的南勇也表現良好,主要負責花草修剪和澆水施肥,以及樹枝灌木修剪。
除此之外,他還在獄中搞起了發明創造,先后申請了“足球射門練習裝置”和“便攜式球門”等兩項體育專利,依靠這兩項專利,南勇獲得了監獄的表揚。不僅如此,他甚至還在獄中出版了一本長篇小說,為他獲得了180分的積分,相當于兩個月的減刑。
2014年,因在獄中服刑期間7次獲表揚,南勇被北京市二中院裁定減刑一年。
楊一民——原足管中心副主任
獲刑:10年6個月
2012年2月,原足管中心副主任楊一民因受賄罪,被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沒收財產20萬元。據報道,楊一民的庭審時間接近10個小時,是第一批受審人員中受審時間最長,涉案事實最多的,共計牽涉受賄40余次,涉及多家俱樂部,涉案金額達125.49 萬元。
對于這項判決,楊一民當庭表示不會上訴。家屬和律師均對判決表示滿意。
去年11月,據《北京青年報》報道,由于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受到表揚6次,法院決定為楊一民減刑一年。這是他第二次獲得減刑,此前在2013年,他已經被減刑8個月。
蔚少輝——原足管中心開發部副主任、中國男足領隊
獲刑:10年6個月
2012年6月,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足管中心開發部副主任作出判決,審理認為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認定其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同時依法追繳其違法所得人民幣123.6554萬元。

張建強——原足協女子部主任、裁判委員會秘書長
獲刑:12年
2010年“落馬”的原中國足協裁委會主任張建強,是中國足壇反賭掃黑風暴中涉案金額最高的犯罪嫌疑人之一,經調查審理,他被指控先后24次收受賄賂共計238萬元。此外,張建強還以非國家工作人員身份受賄35萬元。
最終他得到嚴厲的懲罰,2012年2月,他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沒收財產25萬元。張建強沒有上訴。
服刑期間,張建強也兩次獲得了減刑。2014年獲得減刑10個月,今年2月再次獲得減刑1年。

趙磊——原國家體育總局拳擊跆拳道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
獲刑:3年
2011年,中國的奧運金牌項目跆拳道也曝出了官員“落馬”事件,時任國家拳跆中心副主任趙磊被帶走接受調查。
隨后經過調查,這位外語出色,曾連續執裁過多屆奧運會的裁判員兼官員也是“栽”在了經濟問題上。
在一審判決中,他因利用職務便利為河南省跆拳道項目提供幫助,并接受賄賂款30萬元,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不過在之后,對判決結果不服的趙磊提出上訴,隨后經過北京高院審理,終審判處趙磊有期徒刑3年。
俞麗——原游泳中心水球花樣游泳部主任、中國花游隊領隊
獲刑:5年
2014年11月,俞麗被中央第十一巡視組請去“喝咖啡”,引發眾人猜想和熱議。
隨后經過調查,這位外形親和的領導,涉嫌違規收受奧運“獎金”,并且在協調選手“引進”的過程中撈取好處,甚至以國家隊名額作為“資源”收受賄賂。據《檢察日報》報道,俞麗共涉嫌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154.9萬元,因受賄罪于今年5月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潘志琛——原排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
尚未宣判
2013年,潘志琛從自行車擊劍中心主任的位置上調任排管中心主任,但短短兩年后,他就不幸“落馬”。
2015年8月,國家體育總局紀檢組發布消息:潘志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就在兩個月前,潘志琛還在黨員干部大會上闡述過黨風建設和廉政問題。據一位總局內部人士告訴澎湃新聞記者(www.kxwhcb.com),潘志琛與此前被中紀委調查的前自劍中心主任、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肖天私交甚密。

張雄——原國家游泳隊教練、南京體育學院院長
尚未宣判
去年5月,曾經的中國游泳圈金牌教頭,培養出中國第一個游泳世界冠軍林莉的張雄被帶走接受調查。當年10月,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以涉嫌貪污犯罪的名義立案偵查。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