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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父親:望判洪某死刑,案件審結帶女兒回家

在2020年備受關注的“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即將一審開庭。2020年7月,21歲的李某月在云南勐海被男友洪某與其他兩人合謀殺害。

案發公園
12月14日,大象新聞記者從被害人父親李勝處獲悉,該案件將于17日在云南省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目前李勝已經到達西雙版納,他表示在開庭前會去女兒遇害的公園,再看一眼。
嫌疑人洪某自稱有精神問題,公安、檢察院駁回
李勝說,失去女兒的一年后,全家都陷入悲痛之中。對于此次開庭,他明確表示自己不要任何賠償,“殺人償命!我們堅決要求對他執行死刑!”
針對此前洪某自稱患有“精神問題”,并申請司法精神病學鑒定一事,李勝說當地公安、檢察院已經進行了駁回。“這就是他的伎倆,無論如何都掩蓋不了,他們是精心謀劃殺害我女兒的事實。”

2020年7月,李某月在男友洪某的哄騙之下獨身前往云南勐海縣。李勝告訴記者,洪某指使張某光、曹某青在云南將女兒殺害,案發后洪某還在南京假裝幫助李勝夫婦“找女兒”,甚至陪著他們去南京市馬群派出所報警。“他還想把所有責任推給兩個小弟,想要逃避刑事責任。”
父親:等案件審結后,帶女兒從云南回家
2020年9月4日,勐海縣人民檢察院通報稱,對犯罪嫌疑人洪某以涉嫌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批準逮捕;對犯罪嫌疑人曹某青、張某光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準逮捕。李勝夫妻等待一年多后,2021年12月17日,該案件將于云南省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寶貝對不起,我們現在只求法律能給你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讓我們把你帶回家,有個安身的地方。”李勝在社交平臺上發布了一封妻子寫給女兒的信。兩人表示,李某月的遺體至今還停放在勐海縣醫院太平間中,“等到案件結束,我們就帶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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