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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龍蝦書記”蔡敦成受賄一審被判六年半:與仇和交往密切
2016年12月16日下午5點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江蘇高院”發布消息,江蘇省物價局原副局長蔡敦成,因犯有受賄罪,被南京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

蔡敦成可謂“邊腐邊升”,據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3年,蔡敦成在擔任江蘇泗陽縣委副書記、泗陽縣常務副縣長、盱眙縣縣長、江蘇盱眙縣委書記、江蘇省物價局副局長等職務期間,均有受賄行為,為相關單位或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3.1815萬元。
南京市中級法院認為,蔡敦成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于蔡敦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相較于落馬時所擔任的“江蘇省物價局副局長”這一職務,蔡敦成更為外界所熟知的身份是盱眙縣委書記。
2015年4月11日,蔡敦成接受組織調查時,澎湃新聞(www.kxwhcb.com)曾報道稱,他與已落馬的云南省委原常委、副書記仇和關系密切。仇和被中紀委帶走20多天后,蔡敦成接受調查。
兩個人就連宣判時間也顯得“有緣”。2016年12月15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共云南省委原副書記仇和受賄案公開宣判,仇和因受賄2400多萬元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6個月,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一天后,南京市中級法院對蔡敦成受賄案公開宣判。
“龍蝦書記”顯赫一時,任盱眙主官7年政績突出
盱眙是江蘇省淮安市下轄的一個縣。雖然早在秦始皇統一中國、實行郡縣制時,盱眙就開始設縣,但長期以來,由于經濟欠發達、對外交流少等原因,外地人對“盱眙”并不熟悉,甚至不知道這個縣名的準確發音。
蔡敦成及其前任書記王友富,則是那個打響“盱眙龍蝦”金字招牌,進而讓“盱眙”名聲享譽國內外的地方主政者。
2004年11月,江蘇嘗試大規模公推公選省管領導干部,并拿出3個縣的縣長職位進行“競聘”。經省委常委會差額票決,時任江蘇泗陽縣委副書記、常務副縣長的蔡敦成脫穎而出,被推薦為盱眙縣長人選。
這是蔡敦成仕途生涯中最重要的一步,也是其人生的分水嶺:一是,蔡離開了其家鄉宿遷,來到了相鄰的淮安;二是,蔡敦成開始了獨立主政一方的歷練,并在盱眙一呆就是7年(任縣長1年半,任縣委書記5年半)。
蔡敦成就任縣長之時,“盱眙龍蝦節”已在時任縣委書記王友富的倡導下舉辦了4屆。但同時,政府一手操辦節慶活動的做法也引來巨大爭議。2004年7月28日,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欄目以“誰為龍蝦節買單”為題,批評了當地政府“斥巨資搞攤派”、“辦節求虛名”。

與地方紙媒和電視臺合辦“龍蝦節”,舉辦高層論壇,邀請國家及省市官員、專家學者就盱眙縣域經濟發展進行專題研討,舉行推介會、大擺龍蝦宴、舉行文藝演出……憑借龍蝦節這一平臺,盱眙不斷創新辦節內容,終于將龍蝦節打造成江蘇節慶第一品牌,盱眙的知名度也迅速在國內打響。
相關人士對澎湃新聞說,在蔡敦成任縣委書記后,每年的5月份,盱眙全縣上下的核心工作幾乎就是一件事——籌辦龍蝦節。
也是在蔡的任上,龍蝦節的辦節地點從起初的盱眙縣城,不斷拓展到省城南京,進而進軍長三角搶占上海灘,再到后來的南下深圳、北上京城,直至走出國門,形成了盱眙、南京、上海、浙江、北京、深圳“六地聯辦”以及中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瑞典等“四國聯動舉辦”的局面。
據統計,盱眙全縣76萬人口中,目前約有15萬人從事龍蝦及相關產業,造就了本土百萬身價的“龍蝦富翁”200多名,千萬身價的“龍蝦大腕”30多個。盱眙已成為毫無爭議的“龍蝦之都。盱眙龍蝦產業也因此成為蘇北地區發展特色產業和品牌農業的成功范例。
當地官員稱,正是靠著小小的龍蝦,在蔡敦成主政期間,盱眙由昔日默默無聞的蘇北小縣一躍成為全國皆知的名縣,盱眙的開放度、知名度不斷擴大。盱眙的招商引資也是在蔡敦成的任上,開始顯著發力并初見成效,縣域經濟也得到快速發展,開放爭先的市場競爭理念也開始扎根于民。
擬提拔為淮安市委常委時,被人舉報
正是由于政績突出,在任盱眙縣委書記3年后,47歲的蔡敦成便被明確為“副市級”干部。
2011年10月,經江蘇省委提名、淮安市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任命蔡敦成為淮安市副市長。
大半年后,蔡敦成的仕途再次迎來了晉升的機會。2012年5月中旬,江蘇省委組織部公布了一批省管干部的任前公示。其中,有兩名與淮安有關的官員身列其中:一位是時任江蘇省發改委副主任的曲福田,被推薦為淮安市長人選;另一位則是時任淮安市副市長的蔡敦成,擬任命為淮安市委常委。
然而,令外界大跌眼鏡的是,在這種看似“十拿九穩”的任前公示,蔡敦成卻遭遇了滑鐵盧。公示期結束后,蔡敦成并沒有被任命為淮安市委常委。不僅如此,在淮安市政府官方網站上,蔡敦成的名字也一度“消失”。
江蘇政界一位知情人士對澎湃新聞說,上面看重蔡敦成主政縣域的豐富經驗,原本打算將其任命為淮安市委常委,兼淮安下轄的另一個大縣漣水縣的縣委書記。然而,在上述公示期間,省里收到了對蔡敦成的舉報,導致這一任命被擱置。當時,外界曾傳言蔡敦成遭到了調查。
4個月后,2012年9月,空置了良久的漣水縣委書記一職終于有了新的人選:時任宜興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的董平被任命為漣水縣委“一把手”。又過了大半年之后,2013年4月,蔡敦成被平調回省內機關,任江蘇省物價局副局長,且在5個副局(職)長中排名第3位。
與仇和早年結識、交往甚密

出生于1962年的蔡敦成,是宿遷人。其仕途的起步階段也是在家鄉宿遷。蔡曾在宿遷縣、宿遷市(當時為縣級市)的國有工廠擔任為領導,也在多個鄉鎮擔任為鄉鎮長、黨委書記。
1996年,經國務院批準,從當時的淮安地區劃出幾個縣城,與宿遷市(縣級市)合并,籌建地級市宿遷。
當時,比蔡敦成大5歲的仇和,剛從江蘇省科委農村科技處長調任,擔任宿遷籌備建市領導小組的成員。后來,仇和先是擔任地級市宿遷的副市長,不久又任宿遷市委常委、副市長,兼任沭陽縣委書記。
2000年12月到2006年1月,長達6年間,仇和陸續擔任宿遷市長、市委書記。
也在仇和主政宿遷期間,蔡敦成得到了擢升。蔡先是被調往宿遷市政府所在地——宿城區,任區委常委、副區長,后來,又擔任宿遷下轄的泗陽縣,任泗陽縣委副書記、常務副縣長。
知情人士稱,同為能吏的仇和與其下屬蔡敦成惺惺相惜。兩人在早年結下來的友誼此后一直綿延到仇、蔡兩人仕途生涯中的頂峰。
公開報道顯示,2009年10月6日,時任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仇和來到了淮安市盱眙縣視察,時任縣委書記的蔡敦成陪同視察。盱眙縣政府官網的新聞稿及照片顯示,在盱眙期間,仇和與蔡敦成同路而行,兩人笑意盈盈、表情輕松自若、宛若兄弟。仇和還夸贊盱眙近幾年“發展的步子不斷加快”,“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
1年后,2010年9月6日,蔡敦成率盱眙縣黨政代表團到云南省昆明市盤龍區考察。盱眙縣政府官網的新聞稿稱,盱眙黨政代表團一到昆明,就受到昆明市和盤龍區兩級領導的熱烈歡迎。仇和還特派昆明市委有關負責人會同盤龍區委書記到機場迎接蔡敦成一行。
蔡敦成此次昆明之行,不僅受到了仇和的親自接見,仇和還安排了高規則的昆明黨政班子予以對接,并再次對盱眙的發展給予贊揚。仇和稱,近幾年來,盱眙在工業發展、城市擴張和旅游推進等方面都“取得令人刮目相看的成就”,“盱眙城鄉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并稱贊“盱眙的縣域經濟是長江以北縣份的一個典型范本。”
在向昆明黨政代表團介紹蔡敦成一行時,仇和說,“盱眙是我家鄉的一個縣,今天家鄉人到昆明市盤龍區來考察,感到非常高興”。
2015年4月上旬,在云南省委副書記仇和被中紀委帶走20多天后,他昔日的老部下蔡敦成也應聲落馬、接受組織調查。
一年后,2016年12月15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云南省委原常委、副書記仇和受賄案,對仇和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個月,并處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對仇和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至2015年,仇和直接或通過身邊工作人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2433.98萬元。
【蔡敦成簡歷】
蔡敦成,男,漢族,1962年9月出生,江蘇宿遷人。大學本科學歷,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81年12月參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1年12月——1984年01月 任江蘇省宿遷縣來龍鄉農機修理廠技術員;
1984年01月——1985年07月 任江蘇省宿遷縣鋼絲床廠副廠長;
1985年07月——1986年01月 任江蘇省宿遷縣鋼絲床廠常務副廠長、黨委委員(主持工作);
1986年01月——1988年04月 任江蘇省宿遷縣埠子鎮副鎮長、黨委委員;
1988年04月——1990年01月 任江蘇省宿遷縣卓圩鄉副鄉長、黨委委員;
1990年01月——1992年04月 任江蘇省宿遷市(縣級)三棵樹鄉黨委副書記;
1992年04月——1994年01月 任江蘇省宿遷市(縣級)駱馬湖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94年01月——1996年06月 任江蘇省宿遷市(縣級)駱馬湖鄉黨委書記;
1996年06月——1997年01月 任江蘇省宿遷市(縣級)副市長、駱馬湖鄉黨委書記;
1997年01月——1999年01月 任江蘇省宿遷市宿豫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
1999年01月——2001年01月 任江蘇省宿遷市多種經營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01年01月——2003年12月 任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委常委、副區長、黨組成員;
2003年12月——2004年11月 任江蘇省泗陽縣委副書記、常務副縣長、黨組副書記;
2004年11月——2005年01月 任中共江蘇省盱眙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2005年01月——2006年06月 任中共江蘇省盱眙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6年06月——2007年01月 任中共江蘇省盱眙縣委書記;
2007年01月——2011年10月 任江蘇省盱眙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1年10月——2013年04月 任江蘇省淮安市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3年04月——2015年4月,任江蘇省物價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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