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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案二審21日開庭,一審創庭審時長紀錄
12月16日,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記者從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受賄、挪用公款上訴一案將于2016年12月21日上午9時30分,在該院第四審判法庭公開開庭審理。12月13日,江西高院在法院大門前張貼了上述案件的開庭公告。
2015年12月29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職務犯罪案一審宣判,認定其犯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數罪并罰判處其無期徒刑。周文斌當庭表示不服判決,隨后上訴。
周文斌案一審廣受關注,一波三折,第一次開庭23天創下紀錄,其間周文斌連續自辯兩天半,此后又經歷全案重審。

不服一審判決稱“士可殺不可辱”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南昌中院一審認為,公訴機關指控周文斌受賄人民幣2111.8萬元、港幣30萬元、美元1萬元、韓元90萬元、購物卡2.4萬元、卡地亞手表一塊(價值人民幣3.86萬元),挪用公款人民幣5875萬元,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指控周文斌收受龔三保、陳華貴、王雪冬給予的財物中,有人民幣150萬元因證據不足,不予認定。
一審判決書稱,周文斌所犯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應數罪并罰,且不具有如實供述、真誠悔罪、積極退贓等從輕、減輕情節。
南昌中院判決,周文斌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是時,周文斌案一審辯護律師朱明勇告訴澎湃新聞,知道一審結果后,周文斌交給他一封親筆書寫的信件,稱本案審理是“從實體到程序都不公正的判決”。周寫道,自己將上訴,繼續委托朱明勇與易延友作為他的辯護律師,“士可殺不可辱,我將決不屈服。”
創紀錄的庭審
周文斌一審曾一波三折,庭審時間曾創下全國職務犯罪案件庭審時間的最長紀錄,此后南昌中院又決定全案重審。
2015年全國兩會期間,時任江西高院院長張忠厚接受人民網采訪時說,“周文斌案一審開庭了23天,這是江西法院史上最長的一次。周文斌自己在法庭上辯護了兩天半,可能也是被告人自己辯護最長的一次。”
湃新聞此前報道,2014年12月9日至2015年3月4日,南昌中院斷斷續續開庭審理周文斌案,周文斌也開創了一項又一項自辯記錄:在連續兩天不間斷地自我辯護中,他從全面依法治國,談到以審判為中心的司法體制改革,再到“兩高”連續發布了多項防止冤假錯案的文件,強調案件審理的程序正義。
一審庭審中,周文斌還稱,該案是落馬的“大老虎”蘇榮在擔任江西省委書記時對他實施報復。
周文斌案由此引發廣泛關注。時至2015年9月,南昌中院召開庭前會議,決定對周文斌案全案重審。
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7日,周文斌案一審再度開庭,南昌中院重新組建了合議庭,副院長譚紹木親自擔任審判長,兩名原合議庭法官繼續擔任審判員,原任審判長“因身體原因”不再參與該案審理。
在這次庭審中,曾當庭翻供稱未向周文斌行賄的南昌市十四屆人大代表胡彪斌,再次出庭作證,并推翻了之前庭審中所做出的供述,承認自己曾向周文斌行賄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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