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受賄1755萬,湖南芷江縣委原書記曾佑光一審獲刑12年
據湖南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官網消息,12月10日下午,該院對湖南芷江侗族自治縣委原書記曾佑光受賄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認定被告人曾佑光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依法追繳犯罪所得財物,上繳國庫。

曾佑光庭審現場 本文圖片均來自婁底中院
婁底中院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9年,被告人曾佑光先后利用擔任懷化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局長和芷江縣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征地拆遷、資金撥付、土地出讓手續辦理、拍賣業務承接等方面提供幫助,單獨或伙同他人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755.1354萬元。
婁底中院認為,被告人曾佑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曾佑光部分受賄犯罪系未遂,坦白及主動交代監察機關未掌握的同種犯罪,其到案后,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從輕處罰。公訴機關量刑建議適當,法院予以采納,遂根據被告人曾佑光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相關法律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簡歷顯示,曾佑光,男,漢族,1963年2月出生,湖南懷化市人,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8年9月至2011年4月,歷任懷化市國土局局長助理,黨組成員、副局長,黨組副書記、局長;2011年4月起,任芷江侗族自治縣委書記。
2019年10月18日,據湖南省紀委監委消息:芷江侗族自治縣委書記曾佑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湖南紀委省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0年6月,經湖南省委批準,湖南省紀委監委對芷江縣委原書記曾佑光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官方通報稱,經查,曾佑光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跑官要官,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由他人支付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購房款,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之便買賣土地營利;違反生活紀律;非法購買農村集體土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承攬、土地出讓手續辦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曾佑光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背棄初心使命,私欲膨脹,目無法紀,濫權妄為,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湖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曾佑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湖南省第十一次黨代會、懷化市第五次黨代會、芷江縣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