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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研究|我們是被惱人的鄰居剝奪了享受安靜的權利嗎?
2016年8月31日,環保部發布了《中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報告(2016)》,我國噪聲污染問題已經相對普遍,1/4的城市基本是“睡”在噪音里。噪音的研究依然是文化研究學界、地理學界、歷史學界的重要話題。早期西方學者的研究范式多是把噪音當作對專制政權的反抗——對噪音的監控就是對底層的政治壓迫。后又有學者超越了噪音研究的階級范式,主要探索個性與主體性在噪音反應過程中發揮的功能。其后的研究中,各種為人所厭的日常生活中的噪音均可被納入其中,噪音在此種范式中是被排斥的,它體現出公眾對政治權力宣傳的恐懼,對商業活動日常化、常態化的厭倦。而在中國,因抗戰和國共內戰讓生產活動陷于停頓,解放后的人們一度把“噪聲當作國民經濟復蘇的標志而加以歌頌”。繼《廣場舞和搖滾樂哪一個是噪音?》的文章后,今天推出的是“鄰里噪音”問題,居住在現代城市中,人與人橫向與縱向的距離都大幅度縮短了,房地產行業大幅度改造了城市的聲音景觀。戈德史密斯發現,從歷史上來看,鄰里噪聲總是被政府和國家置于末位,甚至根本不當回事。但是,深受鄰居噪聲干擾的英國受訪者從1948年的19%,上升到1991年的37%,至21世紀,這一數字比例依然持續上升,表明鄰里噪聲正變得越來越嚴重。那么,我們是被我們那些惱人的鄰居們剝奪了享受安靜的權利嗎?

“男子不滿樓上噪音 潛伏樓道捅老鄰居30多刀”(2016年11月28日《北京晨報》)
“不滿樓上大媽帶孫女噪音大 男子持刀殺死老鄰居”(2015年4月8日 《新京報》)
“天津男子不滿鄰家噪音 上門打傷對方被判刑”(2014年7月11日《今晚報》)
“臺灣老翁不滿鄰居噪音 下狠手打死吉他名匠”(2013年5月4日 臺灣TVBS電臺)

被動地聽他人的噪音,總是很不令人愉悅的。這也是廣場舞之爭持續發酵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叔本華活在今日,他一定對上述新聞中的肇事者予以同情。因為當年他就是因為無法忍受同屋女房客們的噪音,而將其中一位女裁縫推下樓梯,導致法院判決他終身供養這位老婦人。進入現代社會以來,由于不堪忍受鄰居家的噪音而打人、殺人的例子,在今日竟然屢見不鮮。這足以引起警示,思考為何鄰里噪音如此嚴重,以及思考噪音何以導致如此極端的行為和心理。
作家們普遍喜歡夜間寫作,魯迅也不例外。不過據陳漱瑜先生的考證,最擔心鄰居喧鬧的魯迅偏偏碰上很多所謂的“惡鄰”。1912年5月至1919年11月,魯迅一直寓居在北京的紹興會館,這里不但臭蟲成群,更讓他難以忍受的是鄰居經常半夜喧嘩,有時甚至聚眾賭博。《魯迅日記》中時有這樣的記錄:“夜鄰室有閩客大嘩。”“鄰室又來閩客,至夜半猶大嗥如野犬,出而叱之,少戢。”很不幸的是,魯迅后來在廈門、廣州、上海工作與生活,鄰居噪音這一問題始終存在。他苦不堪言,但對策卻只能是遷移別處。
這樣的噪音顯然也會影響到普通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質量,尤其是當現代職業格局日益分化,出現了一部分足不出戶、需要在家中工作與學習的專業人士時,這種隔音很差的房子和時不時爆發的噪音就成了更多人的夢魘。整日居家寫作的叔本華如此描述噪音的干擾:“偶然也會有一種輕微但持續不斷的噪音在打擾我,過了一段時間我就清楚地感覺到,我的思路越來越困難,就好比是腿上負了重卻還要盡力行走一樣費力,最終我意識到了問題的所在。”
不知叔本華是否知曉,就在他撰寫了《論噪音》這篇文章的同時,狄更斯、托馬斯·卡萊爾(Thomas Carlyle,1795-1881)、約翰·里奇(John Leech,1817-1864)等英國知識分子同樣也在經歷巨大的噪音之困。在當時的倫敦,最吵鬧的或許是街頭的流動音樂家,狄更斯直接將他們稱為“厚顏無恥的表演者”。好友約翰·里奇的去世讓狄更斯非常難過,因為加速里奇死去的原因竟然是都市的各種噪音,如鈴聲,鞭子抽打聲,馬車聲,小販和馬車車夫的聒噪,人群的歡呼聲,狗叫聲,以及最致命的街頭音樂,這些都惡化了他本來就很嚴重的心臟狀況和緊張的神經。里奇最后的遺言令人嘆惜:“與其繼續經受這般折磨,我寧肯到墳墓中享受安寧。”
1863年,德比郡的議員邁克爾·巴斯起草了《大都市中街頭音樂改善法案》,并將民眾對街頭音樂的控訴編輯成《大都市的街頭音樂》一書,提交給英國議會討論。書中有一封來自狄更斯的親筆書信。狄更斯寫到,他和他的28位聯署人“每天都被街頭樂手打斷、襲擾,因而變得焦慮、疲乏,幾近瘋狂”。這些署名者包括托馬斯·卡萊爾,威爾基·柯林斯,E.M.福斯特,阿佛烈·丁尼生勛爵,等等,主要集中于文學藝術界。巴斯編輯的這部文集最終促使英國議會通過了對街頭音樂的限制令,很多街頭音樂家被迫離開倫敦,約翰·里奇為此還專門在《潘趣》[Punch 46(1864):22]雜志上發表漫畫,表示歡呼。其實之前倫敦就有專門的法案,規定房主在合理的原因下可以要求警察將街頭音樂家驅逐出其街區,而巴斯最終促成的法案卻是房主根本無需任何證明或理由,就可以將違反規定的音樂家課以最高四十先令的罰款,并且無需正當理由就可以將其拘留。
因此,以巴斯、狄更斯為代表的知識分子在此實際上強化了一種面對普通民眾的文化優勢,他們希望能由此確立家庭空間的地位,讓這個原本女性化色彩更濃的空間變成男性知識階層的工作之地,并讓它保持沉默與安靜。約翰·皮克爾認為,這個專業群體將家庭視為標志其身份的空間,“一個不惜任何代價需要捍衛、防護的空間”。而對家庭空間的要求即是對穩定自身社會地位的一種吁求,因為居家工作者作為一種新的職業群體此時也還正處在上升時期,尚未得到社會的充分認可。當時倫敦的文化語境還有些特殊,這些街頭音樂家大多來自意大利、愛爾蘭等異國他鄉,因此,知識精英對街頭音樂的驅逐還具有一種民族主義的排外情結。彼得·貝利就將1860年代倫敦反噪音的這段高峰期視為英國中產階級面對庸俗的外國人及工人階級噪音所采取的一種凈化行動。知識精英因此將其對家庭空間的控制延伸到了街道。
總之,作家、畫家通過文章、漫畫否定街頭音樂家的藝術性,議會通過法律條文強制他們不能發出超出規定的噪音,這種對街頭音樂的集體討伐加速了“在高雅與庸俗之間持久的斗爭”。顯然,在涉及到噪音問題時,這些以思考和寫作為業的人往往都是把責任歸之于那些噪音發出者,身為啟蒙者的魯迅亦毫不例外,在《而已集?小雜感》中,他寫道:“樓下一個男人病得要死,那隔壁的一家唱著留聲機:對面是弄孩子。樓上有兩人狂笑;還有打牌聲。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著她死去的母親。人類的悲觀并不相通,我只覺得他們吵鬧。”再如叔本華,估計他就住在馬路邊,他最討厭的是馬車夫甩鞭子的聲音,認為這是“體力勞動者對腦力勞動者的一種無理挑釁。”從這些知識分子對鄰里噪音的痛恨來看,他們把噪聲問題視為一個階級關系問題、人格素質問題。
在知識精英看來,仆人、小販等人的工作之重要性顯然是無法與科學家、作家、藝術家和其他為公共福利而獻身的人相提并論的。可以說,在前現代社會,人們主要通過口頭-聽覺進行交流,因此呈現出“語音中心主義”特征。但是在印刷術產生之后,視覺的地位漸漸凸出,知識的習得由聽覺、面對面傳授轉變為以觀察、閱讀、實驗這樣的視覺經驗為主。由此,“文字中心主義”取代“語音中心主義”,掌握話語權的高等階層轉為安寧、平靜的一方,他們從事的閱讀與寫作被認為“孕育了所有的高等智慧”。因此,叔本華對體力勞動者的指責有著深遠的文化淵源,而知識精英們也就想當然地以為,小商小販、體力勞動者等每天都在嘈雜的環境中工作,所以他們對噪音已經渾然不覺。知識分子由此建構了一種以噪音為元素的二元對立:在此對立格局中,勞動人民表現得強勢而野蠻,他們是噪音的生產者、天才思想的扼殺者;知識分子則往往是委屈、弱勢的一方,是噪音的被動承受者、無力反抗者。
但其實這種二元對立并不絕對,因為其實任何人都有享受安靜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已經得到了越來越多地方法律的支持。因而,當個體無法找到安靜的生活空間時,一定是這個社會出了什么問題。不過,暫且拋開這些涉及階層、社會關系的論爭,回歸問題本身,回到如上新聞報道中的悲劇事件,我們會發現,現代住宅的不隔音乃是引發鄰里不和、矛盾沖突的直接原因。

19世紀40年代,倫敦人口增長迅速,從1841年的1870272人到1851年的2362236人,足足增長了26%。城市建設如火如荼,大量雇工主要是愛爾蘭雇工的涌入使得住房需求大增,因此出現了一些急就的豆腐渣房屋。據《大不列顛勞工衛生狀況報告》(1842)記載,很多房屋的墻壁只有半磚厚,所有的材料都很輕,不堪其用。有時單個人就建造一整排房子;遇到暴風雨,房子就會倒塌在地。與此同時,那些老舊廉價的住宅,其共用隔墻常常只是木質薄板而已。這樣的房子對居住者而言,自然無法抵擋室外的噪音。托馬斯·卡萊爾(Thomas Carlyle,1795-1881),這位來自蘇格蘭的歷史學家和散文作家早在1824年就抱怨:“你被塞進磚房的低劣外殼內;大街上的每一次甩門聲在你最隱秘的內室中都聽得分明……”作為有較高地位的中產階級,他的應對之策是花重金請人在房頂建造一個隔音的書房,以改變這“低劣的外殼”。1843年,書房建成之后,“我遠離了鋼琴的噪聲……現在我坐在這里,凌駕于世界的噪聲之上,拒絕任何塵世的俗音闖入我的私人空間……”這種建造隔音室的創意為后世所采納,卻顯然不是每一個普通人所能負擔得起的。那么,為什么現代住宅如此不隔音呢?
恩格斯在其《1844年英國工人階級的狀況》中痛徹地指出,投機商為暴利而建造的工人住宅“平均只能用四十年”,且不排除很多建筑根本堅持不了四十年。他相信,這將成為資產階級社會中建設的原始模式。具有諷刺意味、也令人極為震驚的是,甚至最富有的資本家的最壯觀的豪宅,也會在不到四十年的時間內完蛋,“為將它們匆匆建起來的同一種貪婪的沖動所拆毀”;甚至“最漂亮的最打動人的資產階級建筑物和公共工程也是一次性的”。大衛·哈維和馬歇爾?伯曼對此都有明確的批評,資本主義經濟天然的盈利目的決定了它在開發建筑物時用料的精簡化,與之相應,其建筑的實用功能也必然是短暫性的。對這些建筑物來說,“它們在物質上的強度和堅固性實際上毫無價值,無足輕重”。在新作《資本社會的17個矛盾》中,哈維指出,“資本主義下的房屋供給,已經從追求使用價值為主,變成以追求交換價值為主”。這種功利目標必然導致已經建起來的環境被不斷地故意拆毀,或開發商故意讓其自行快速失去使用價值。
在此過程中,現代高層建筑的崛起又對鄰里噪音的傳播起到了推動、激化作用。1885年,由工程師威廉·勒巴隆·詹尼(William Le Baron Jenney,1832-1907)設計建造的10層家庭保險公司辦公樓在芝加哥落成。之后,高層建筑這種建筑范式逐漸由賓館、飯店、辦公樓普及到居民住宅,并成為西方現代城市化進程中的顯著特征。應該說,這種不斷向更高處伸展、追尋的姿態既承續著基督教中通天塔的傳說,又表達了整齊劃一、追求平等的大眾化意愿。標準化、實用性、公共性即為現代高層建筑的特征。但現實問題是,原先的平房居住格局是一家一戶式,而現代高層建筑則集合了比平房多得多的大規模人群,以往在同一平面上分散生活的個體被移至上下垂直的高低層,其物理距離空前親近,因而徹底改變了城市的空間分配,進而影響到了家庭內部的聲音景觀。于是,在19世紀末期,人們開始抱怨高層建筑“將聲音都集合到一起,并且將其放大”,在左拉的《小酒店》中,羅利歐夫婦準備大吃一頓的時候都要用棉被遮住窗子,而且還不敢高聲說一句話,兩人只是匆匆忙忙地吃,唯恐鄰居知道他們吃了好東西。這恰從反面呈現了貧民階層生存空間的逼仄與窘迫。事實證明,一旦某高密度住宅區建成投入使用,噪聲投訴量就會急劇上升。
中國的高層建筑起步稍晚。在20世紀初,上海率先出現百老匯、國際飯店等高層休閑消費場所,50年代北京開始興建一批高層賓館與辦公樓,以及一部分民用的高層住宅。改革開放以后,作為經濟發展、人口增長的標志與應對方式,高層住宅在各個等級的城市蔚然崛起,到現在是愈演愈烈。在滿足更多普通民眾安居需求的同時,這種讓陌生人在物理距離上空前“親密”的居住模式引發了無窮的鄰里噪音之痛。1964年就有學者對重慶地區的住宅噪聲、隔聲做過調查,他們對戶內噪聲的統計主要就是來自左右鄰居及上下鄰居。“前者以小孩吵鬧聲為主,后者小孩吵鬧聲及家具移動聲并重。”顯然,這一早期研究還未考慮到家用電器、水管、樂器等現代設施對鄰居的影響。相對而言,上下樓鄰居聽到的噪聲種類更多,該研究認為,主要噪聲源的吵鬧程度由高到低依次為:家具移動聲,小孩吵鬧聲,走路腳步聲,門窗撞擊聲。可以說,從筆者個人多次租房的經驗來看,這些聲音在如今很多高層建筑中依然是清晰可聞的,尤其是小孩玩鬧和鄰居的腳步聲,兩者出現的頻率更高,且總是突然發生,具有較大的偶然性和不可預測性。
無法否認,是經濟利益決定了建筑的厚度。房產商為盈利起見,將本應隔聲的墻體、地板設計得非常薄,達不到正常標準。據馬昌博、柳天偉在《噪聲兇猛》一文中的考察,“良好的隔聲墻體應至少采用24cm厚的實心墻體,有些開發商為了擴大居室面積,住宅外墻被設計薄了,造成嚴重隔聲不足”;還有,幾乎95%以上的住宅樓板都達不到《住宅建筑規范》規定的撞擊聲隔聲應不大于75分貝的最低要求。于是,在由薄薄的墻體、樓板圍護的封閉空間中,原先因平面式分散居住而可稀釋的生活噪音就傳入了上下左右的鄰居耳中。隨著現代家居生活和日用品的逐漸豐富,生活噪音涵蓋的范圍越來越廣,諸如樓上樓下的腳步聲、鄰居的電視聲、洗衣機聲、空調聲、彈鋼琴聲、小孩的哭聲、大人的吵架聲、打鼾聲,甚至手機聲、掃地聲,等等。房子越高,居住者越多,更多不可道的秘密、不該傳的噪音就通過不夠厚的樓板或地板傳播到鄰居家中,如此當然與極為珍重個體私密性、獨立性的現代人文精神相違。
值得指出的是,住宅隔聲不合格現象其實非常普遍,那個苦等年輕人第二只鞋子落地才能安睡的老人絕對不是唯一的為噪音所困者。在2015年的環境噪聲投訴中,社會生活噪聲類占21.0%,而據《噪音書》譯者趙卓在其譯后記中所載,光上海每年有關噪聲的投訴就有10萬余件,占所有環境污染投訴的近一半。“居民的第一反應肯定是找樓上,沒人想是樓板的問題。實際現在樓板大都是10到12厘米的混凝土樓板,隔聲減振效果差,大都達不到國家要求標準。”在中國,私人房產還有大產權與小產權之別,相對而言,后者在樓板與墻壁的厚度上距國家標準要求或許相去更遠,其居民聽到的噪音也就更多、更頻繁。
在當代中國,這樣的家庭空間卻是“家人平靜地但又是努力地聚集購房力量”,以“家庭的平生賭注”所換來的待增值財產(汪民安:《現代家庭的空間生產》),在如此代價昂貴的空間中,卻不得不聆聽各種不期而至的外界噪音,實在是購房者最意想不到的精神損失。
有意思的是,在開發商以暴利將高層住宅建好后,房屋裝修者提則供了很多妙招幫助增強現代家庭之間的隔音效果。比如,在薄墻里填充隔音棉,另外再在墻上做一隔音層,以防止聲音通過墻壁發生左右滲透。法國作家普魯斯特自1910年起就為自己臥室的墻壁全部加裝軟木貼面,以隔絕一切噪音,這種方法與托馬斯·卡萊爾遙相呼應,而現代隔音技巧則與這兩者的嘗試如出一轍。再如,在天花板上做吊頂,同時在吊頂里填充隔音棉,這樣可阻隔聲音經由地板而上下傳播。又如,門下裝防塵條,窗戶則改為有隔音設計的雙層玻璃,這樣可一定程度上阻止外部噪聲傳入室內,因為門窗也是傳遞噪聲的載體。
理論上,經過這樣的處理,現代家庭空間就會成為一個真正密閉的空間,左右、上下、內外的傳聲渠道均被堵塞,秘密不會外露,噪音無法進入,從而成為一個無縫、寧靜的溫馨港灣。只是,要么這樣的再裝修工程相當于對這昂貴空間的又一次全面改造,一般人不輕易嘗試;要么,如此亡羊補牢之舉,似乎不能起到根本性的補救作用;最后,購房的精神成本與對購房之后生活質量的期待不成比例。
因此,噪音之痛并非源自叔本華、魯迅等人所構建的知識精英與體力勞動者之二元對立,更關乎一個巨大的產業秘密、一個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的根本法則——每樣東西都是為了被摧毀而建設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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