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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教授百余篇論文被知網擅自收錄,專家:授權雜志發表非授權第三方
近日,89歲退休教授趙德馨,因中國知網擅自收錄其160篇論文打起了官司并獲賠70多萬,引發關注。
目前,中國知網下架了趙德馨教授的所有文章。老教授成功維權帶來哪些啟示?
論文被擅自收錄,自己下載還要錢
89歲教授起訴知網獲賠70多萬
趙德馨退休前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教師,也是我國著名的經濟史學家。
他起訴中國知網是因為他的100多篇文章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中國知網收錄,讀者需要付費下載,但他卻從未收到稿費。“我寫的文章登在學術期刊上面,學術期刊當年給了我稿費,但是知網既不通知我,也不給我一分錢。”

退休教授趙德馨。 來源:長江日報
趙德馨表示,他在中國知網上下載自己的文章也需要付費。
趙德馨:我主編的書,我用還要給你(知網)錢。我創造的知識,我怎么得不到尊重呢?我有權利要求知網給我報酬,我應該維護權利。創新是社會發展的原動力,創新的前提是尊重知識產權,社會應該有一個維權的意識。
趙德馨告訴記者,自己起訴以后,對方曾多次打來電話尋求和解,但他都拒絕了。目前,他的維權案件全部勝訴,70多萬元賠償款已全部到位。
法院:知網與雜志社之間協議
不足以證明從作者處獲得傳播授權
公開信息顯示,中國知網為《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志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學術期刊公司”)的運營方。
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輸入關鍵詞“趙德馨著作權” ,一共出現158篇判決文書。

△與“趙德馨”相關的判決文書
判決日期為2021年5月26日的一份二審判決文書顯示,趙德馨的一篇論文《65年的探索之路》發表于《中國經濟史研究》雜志2013年03期,后被中國知網收錄,2019年趙德馨取證后向法院起訴。
對此,中國學術期刊公司的答辯意見為,早在2011年他們已取得雜志社授權,其中包括信息網絡傳播權,并在全球范圍內使用。
但二審法院認為,學術期刊公司與《中國經濟史研究》編輯部之間的協議書不足以證明《中國經濟史研究》編輯部自趙德馨處取得合法授權,亦不足以證明學術期刊公司通過《中國經濟史研究》編輯部取得了趙德馨的合法授權。學術期刊公司通過中國知網網站向不特定公眾提供涉案作品的下載閱讀服務,侵害了趙德馨對涉案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專家:作者授權雜志發表
不等于授權給第三方平臺傳播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劉德良告訴記者,論文作者授權雜志發表,并不涉及第三方平臺的信息傳播授權。“僅僅是由雜志社通過控制作品的復制件或者類似這樣的傳播權,并沒有授權第三方來傳播。”
中國知網法務部一工作人員曾對媒體作出回應,“現在期刊也做數字化出版,作者在投稿的時候肯定也會看到期刊的官網里寫的投稿須知。稿件被錄用后,作者跟編輯部簽版權協議,(協議)授權編輯部把文章上傳到知網等數據庫。”
劉德良教授認為,這種格式合同,并不能成為知網等平臺侵權的理由。“它剝奪了作者跟像知網這種第三方簽訂合同而獲利的權利。按照法律,格式合同剝奪了合同相對方的主要權利或者基本權利的時候,合同條款可以視為無效。”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王輝律師表示,趙德馨教授獲賠的70多萬元,是160篇論文打了很多官司得到的獲賠額,而在司法實踐中,著作權維權的性價比一般較低。“賠償的金額非常有限,取證也比較麻煩。”
王輝律師表示,著作權法的立法宗旨之一是保護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鼓勵作品創作。但現實中,一些出版平臺出于利益等因素的考量,往往要求作者將復制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免費向其授權,同時允許其對外轉授權,導致依法享有著作權并應獲得激勵的作者無法得到應有回報,未參與作品創作的平臺卻獲益頗多的“異化”現象。
王輝律師還表示,大多數撰寫論文的著作者,發表論文并不是為了獲得收益,而是為了讓自己的觀點得到更好的傳播,尤其是年輕的、沒有較大知名度的作者一般不會去主張權益。
目前,中國知網已下架趙德馨的所有論文。
有專家認為,“誰維權就下架誰的文獻”確實解決了侵權的問題,卻也堵住了文獻原作者取得影響力的路徑。對此,知網還應拿出更大的誠意,在為學術共同體提供文獻服務的同時,本著對知識產權的尊重,盡可能讓作者獲取他們應得的收益。
(原題為《上百篇論文被擅自收錄,老教授起訴知網獲賠70余萬!專家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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