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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物局約談岳陽市政府,“岳陽樓經營權轉讓”暫緩決策

曾引發熱議的岳陽樓經營權轉讓一事又有了新進展。
近日,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從湖南省文物局獨家獲悉,11月18日,湖南省文物局緊急約談了岳陽市政府,約談溝通后雙方就岳陽樓經營權轉讓事宜達成初步意見:岳陽樓經營權轉讓暫緩決策,待聽取社會各方意見、充分討論,社會達成基本共識后,有關政府部門再依法依規決策。
11月16日,《岳陽樓被“賣”了,岳陽市委市政府機關“賣不賣”?》的微博文章在網上引發熱議。事實上,岳陽市已與云南城投集團簽署了《合作備忘錄》,并就合作開發岳陽樓君山島5A級景區召開了多次高規格的洽談會。
岳陽樓經營權轉讓一事經媒體報道后,國家文物局要求湖南省文物局對相關情況進行調查。12月5日,湖南省文物局一位不愿具名的相關人士告訴澎湃新聞記者,湖南省文物局要求岳陽市政府計劃將岳陽樓經營權轉讓的來龍去脈,以書面的形式回復湖南省文物局,不過截至目前為止仍未收到岳陽市政府的書面回復函。
事實上,這并不是岳陽樓經營權轉讓首次被提上議程。澎湃新聞記者查閱相關資料發現,早在2002年,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岳陽樓的經營權就差點被“賣掉”。當時,有關部門還準備將岳陽樓捆綁上市,但在湖南省領導多次批示表示反對和省委、省政府下文制止的情況下,岳陽樓的經營權轉讓事宜之后也不了了之。
“還在談,沒上升到決策階段”
“這個事情不是行政許可的范疇,但是當地政府正式簽訂協議前,需報省文物局備案,屆時省文物局會對協議內容進行審查。”11月25日,湖南省文物局副局長江文輝在接受澎湃新聞記者采訪時稱,國家文物局看到岳陽樓經營權轉讓的新聞后,要求湖南省文物局去調查了解相關情況。
岳陽市旅游外事僑務辦此前曾對外稱,與城投集團的合作意向“既不是將岳陽樓出賣,也不是對景區不管不問”,只是將景區所有權與經營權進行分離,景區資源所有權、監管權仍掌握在政府手里。目前,岳陽市與云南城投集團等報名單位合作仍處于對接洽談階段,既沒有經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也沒有正式簽署合作協議,更沒有落地實施。
江文輝對澎湃新聞表示,湖南省文物局已派人到岳陽實地去調查了解了,接觸了當地一些反對岳陽樓經營權轉讓的文化名人并交流了意見,“與此同時,我們也約談了岳陽市政府。”
江文輝說,岳陽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李為帶著岳陽市政府法制辦、文物管理處等相關部門,到湖南省文物局作了相關情況說明和溝通。約談后,岳陽市政府有關領導也承諾,不會急著跟企業簽訂正式的合作協議。
“岳陽市的領導跟我們講,目前還只是指定旅游部門在招商,這個事還在談的過程中,還沒上升到決策階段。”江文輝進一步解釋說,他們也在研究合作模式可不可行,如果違反法律了,他們肯定會自行叫停;如果法律沒禁止,就會慎重研究怎樣先行先試。
江文輝還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在約談時,岳陽市政府領導認為,岳陽樓是岳陽市旅游的金字招牌,也是激活全市旅游發展戰略的關鍵,要發展岳陽全市的旅游產業,就必須引進戰略投資,撇開了岳陽樓,“誰都不會感興趣”,也沒法最大限度地發揮岳陽樓的品牌效應。
反對者:傷害岳陽人民情感
不過,岳陽市多位反對將岳陽樓“托管運作”者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作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岳陽樓,整體交給企業去經營后,文物的安全如何保證是個很大的問題,即便政府有監管權,但是政府的監管往往是事后監管,文物一旦遭受破壞,造成的損失是不可挽回的。
澎湃新聞記者在采訪中獲悉,11月初,岳陽市的一些退休老干部及文化界名人聯名給岳陽市四套班子領導寫了公開信,反對岳陽市政府將岳陽樓“托管運作”。有退休廳級干部也參與簽名。
12月5日,一位參與連署的不愿具名退休老干部向澎湃新聞記者稱,岳陽樓經營權轉讓對岳陽人民的情感是一種傷害。
岳陽市旅游局的一位退休處級老干部則告訴澎湃新聞,2000年6月17日,岳陽市決定將岳陽樓的隸屬關系從市文化局轉到市旅游局(2015年1月,原岳陽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岳陽市旅游局不再保留,組建市政府旅游外事僑務辦公室),以之為龍頭組建岳陽市旅游集團發展有限公司,明確該公司為企業性質,面向社會公開承包經營。
上述人士稱,2001年1月,以岳陽樓為龍頭的岳陽市旅游集團發展有限公司正式掛牌成立;同年,湖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旅游”)也成立了,岳陽樓將被捆綁打包上市的消息也就此傳開。
據2002年新華社報道,時任湖南省旅游局局長張濟民在接受采訪時說,岳陽市旅游集團發展有限公司在正處于上市輔導期的湖南旅游中所占的股份是15%,投入的凈資產約1500萬元,為公司的第二大股東。岳陽市旅游集團發展有限公司進入湖南旅游的是一些經營性資產,包括一塊地、一個蠟像館、一個廁所、一個茶館、幾塊碑等,而非“國寶”岳陽樓本身。
該報道稱,湖南省旅游局認為,是時湖南旅游要上市,只是借用岳陽樓之名,而非捆綁岳陽樓本身。這個想法充分考慮了岳陽樓作為文物的特殊性,既能讓岳陽樓知名度更高,又能讓湖南旅游借其東風,是一種“雙贏”策略。
盡管上述想法在14年前被湖南省旅游局認為是“雙贏”,但當時遭受到反對浪聲依然不絕于耳,最后在省領導批示制止和反對聲中不了了之了。
1982年的文物法“滯后”了?
江文輝認為,反對者的擔憂也是有道理的,他們認為資本都是逐利而行的,如果交給企業管理,企業是否會過度開發經營,所以湖南省文物局約談岳陽市政府時候,也要求岳陽市政府把引進戰略投資后的一些具體問題跟老百姓講清楚,爭取社會公眾的理解。比如,在利用岳陽樓方面會做哪些文章;政府如何去監管;如果不行,退出機制是怎樣的。
事實上,2002年時任湖南省文物局文物保護處副處長的江文輝也是反對者中的一員,但如今他的態度卻有了變化。
“這一次的情況跟14年前的情況又不同,14年前是將岳陽樓景區的附屬物當作資產,注入到股份公司,然后捆綁打包上市,這肯定是不行的。”江文輝說,此次岳陽市政府的想法是把岳陽樓的經營權剝離出來,跟戰略投資者合作經營,以此盤活岳陽全市的旅游產業發展。
那么作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岳陽樓,其經營權是否可以轉讓呢?與2002年時相比,國務院和國家文物局今年先后下發的兩份關于文物工作的指導性意見,讓情況起了一些變化。
2016年3月4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17號》。7個月后,2016年10月11日,國家文物局又印發了《關于促進文物合理利用的若干意見》(文物政發【2016】21號)。
江文輝告訴澎湃新聞,上述兩份文件都提到了要拓展文物的合理適度利用,特別是國家文物局出臺的若干意見還提到,“支持文博單位與社會力量深度合作,建立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合作機制,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明確參與范圍、參與方法、參與程序,及時公開發布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的項目清單,為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研發、生產、經營等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今年以來,國務院和有關部門都在強調文物的合理利用,如果‘一棍子打死’不讓地方政府嘗試,那么政策的支持力度又在哪里?” 江文輝說。
在江文輝看來,若干意見蘊含的政策信息是上面準備“開口子”,但是1982年制定的文物法又沒有修改,“我們感覺到文物法有點滯后了”。他說,盡管文物法后面進行了兩次小修小補,但在法條中依然沒有對文物的所有權、管理權、經營權進行明晰,而且有些法條跟2007年出臺的物權法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抵觸。
“改革已經進入到深水區,一棍子打死還是敞開心懷迎接,我們不好下結論。” “湖南省文物局對此事態度是開放的,如果地方政府能確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我個人覺得(岳陽樓經營權轉讓)先行先試也是可以的。”江文輝說,“我們現在處于很糾結的狀態,左右為難,急需社會公眾參與大討論,形成共識,幫助我們做決策。”
“文物法沒改之前必須遵行”
不過,岳陽樓景區管理委員會原黨委書記、中國歷史文化名樓協會名譽會長鄒律資對澎湃新聞記者說,國家文物局印發的若干意見也強調了文物工作的方針是“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文物保護單位重在保護;國務院2016年17號文的合理適度利用,也是指文物景區景點要合理確定游客承載量,并在合理適度利用部分再次強調,“任何文物利用都要以有利于文物保護為前提,以服務公眾為目的,以彰顯文物歷史文化價值為導向,以不違背法律和社會公德為底線。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不得轉讓、抵押,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不得將辟為參觀游覽場所的國有文物保護單位及其管理機構整體交由企業管理。”
與湖北武漢黃鶴樓、江西南昌滕王閣并稱為“江南三大名樓”的岳陽樓,是三大名樓中唯一被列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的單位。
鄒律資說,岳陽樓是純木結構的古建筑,它體量不大,如果不很好地保護,控制容量的話,岳陽樓總有一天會毀于一旦,那我們就是歷史的罪人。岳陽樓是岳陽城市的一張名片,地方政府對于岳陽樓應該更加關愛和保護,不需要真正從岳陽樓身上擠出多少“奶”,而是應該更好地發揮它的品牌效應。
“岳陽樓經營權轉讓最大的障礙是文物法,既然文物法沒有修改,那只能是遵行現行法律。”鄒律資說,就像計劃生育國策一樣,在“全面二孩”政策開放前,不符合政策生的二孩就是違反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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