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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女子手機疑在商店丟失調監控被拒,商家稱監控權限在美國

北京青年報12月4日報道,近日網友“使徒子”發布的一條微博引發關注。“使徒子”在微博中自述,12月1日晚他的妻子在北京三里屯的一家商店內逛街時發現手機被盜。報警后,他的妻子隨屬地派出所民警一同向商家提出調取店內監控視頻幫助破案。“使徒子”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這一提議起初遭到商家拒絕,數次交涉后,商家稱該店的“監控權限屬于美國的總公司”,調監控需要向總公司申請。
丟失手機要求調監控被拒絕
“使徒子”姓覃,是擁有600多萬粉絲的知名漫畫家。覃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12月1日晚9點多,他的妻子在三里屯逛街,其間進入一家名為“阿美瑞阿派爾(AmericanApparel)”的商店內選購商品,隨后,他的妻子發現自己價值7188元的手機被盜。覃先生稱,“發現手機丟了她就去三里屯派出所報了警,警察很負責,說案犯應該是那邊活動的慣犯,如果調到監控有了證據,應該能把手機找回來。”
覃先生回憶稱,報案后,派出所的民警陪同他的妻子一同去店里,提出調取店內監控視頻,但當時“店內的負責人說他們是美國商店,監控歸美國管,不會讓看的”。幾番交涉下,店員讓覃先生一行2日上午再來咨詢該店店主。
2日上午8時許,前往涉事商店“討要監控”前,覃先生將自己的遭遇發布在微博上,隨即引發網友熱議,截至3日晚,該微博已被轉發超過一萬次,評論數近8000條。不少網友指出:商店既然開在國內,而且調取監控是為了配合警方調查,為什么商家不能提供監控視頻?
商家稱監控權限在美國總部
覃先生稱,妻子的手機才買不久,不僅價值7000多元,而且手機中存放了家人,尤其是孩子照片和視頻等資料,所以“丟了挺難受的”。為了調監控的事情,2日上午,覃先生隨三里屯派出所的民警一同前往涉事商店。這次,商家給出了較為詳細的解釋。
覃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商家解釋,因為該店亞洲區分店要關門了,“所以現在很多事情沒人管”,因此“監控權限也被美國的總公司收回了”。商家進一步向覃先生解釋稱,目前他們店內的監控屏幕是黑屏,要調監控的話就得找美國那邊申請。覃先生稱,雖然自己覺得這種現象不太合理,但因為涉事商店的員工沒法處理,只能同意他們提出的“發郵件給總公司”的做法。
12月2日中午,涉事商店的店員向其美國總公司發出要求調取監控的郵件,并讓覃先生留下自己的郵箱,稱有回復將抄送給他。截至3日下午3時,覃先生稱自己仍未得到商家答復。
此外,12月2日下午,北青報致電涉事商家詢問此事,店員表示,要看店內監控一直都需要總公司同意,即使是協助警方調查要調取監控,也需要向總公司發郵件申請。
律師稱商家有義務配合警方
對此,北京市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岳屾山律師表示,從物權概念來說,這家服裝店安裝的監控產品屬于店內財產,但“店員提到監控‘歸美國的總公司所有’這一說法并不準確。因為北京的這家店應是屬于在中國注冊的公司,按照中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店內資產應屬于北京這家店所有”。同時,岳屾山指出,監控中的內容并不適用于物權的相關概念,監控所拍攝到的畫面并不具備財產價值,且店內監控畫面中的部分內容可能會涉及一些犯罪行為,在警方需要調取監控對案件進行調查時,商家應該配合。
岳屾山強調,因為盜竊行為發生在這家美國品牌服裝店內,且該店鋪是在我國境內經營,因此,根據《公司法》、《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無論這家商店性質如何,即使該企業是外資企業,也應當適用我國法律法規,“店鋪自己內部的管理規定無權對抗公安機關的職權”。
具體到覃先生的遭遇中,視頻監控作為重要的視聽證據,商店有義務協助公安機關的調查,并向公安機關提供其店內監控所記錄下的視聽證據,不得拒絕,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的,公安機關將有權給予其罰款、拘留等治安管理處罰。
(原題為《疑在商店丟手機,調監控被拒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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