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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第四年,一些省仍未有效治理酒桌文化
據媒體報道,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4年間,多地陸續出臺規定:公務活動一律不準飲酒。這比此前各地曾規定的“工作日中午不準飲酒”更為嚴格。近期,各地更是加大對公職人員各類違規飲酒現象的監督查處力度。不過,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基層干部仍然通過種種方式搞變通違規喝酒。
一段時期內,酒是公務場合必不可少的元素。上級領導來視察要喝、兄弟單位來學習要喝、招商引資要喝,實在沒有公務,一些領導干部還組織單位同志自己喝。即便有人抱怨“喝壞了黨風喝壞了胃”,可不喝酒總覺得招待不周,喝少了總怕被人說感情不深,領導不出席又容易引發不重視的猜測。久而久之,形成一種歪風邪氣。
“酒品如人品”、“酒風見作風”……明明是歪風惡習,卻與優良作風畫等號,還有比這更荒唐的事情嗎?可又有多少人習以為常,又有多少人雖百般討厭卻從不抗爭。備受指責的種種“亞文化”“潛規則”,不就是在從眾、縱容、無視中慢慢形成的嗎?
轉折,是中央八項規定的出臺。與其他“不準”同時,“禁酒令”在各地出臺的細則中成為“必要條款”,不再是個別地方少數單位的專利。只是現在看來,各地當時的“禁酒令”還有些保留,比如只規定“中午不能飲酒”等。可即便如此,早就厭煩了酒場的黨員干部還是感受到了清風拂面的快感,感受到了能經常陪家人吃飯的溫暖。
隨著全面從嚴治黨的穩步推進,隨著執紀越來越嚴的要求深入人心,“禁酒令”也升級換代:從“沒酒不行”,到“有酒不行”,體現了地方自我加壓的意識。當然,也有被動的。今年6月,中央巡視組向安徽反饋巡視“回頭看”情況中,專門提到“酒桌文化尚未得到有效治理”。
正如“酒駕入刑”并不會完全消除一些人的僥幸心理,再嚴的“禁酒令”下也會有人頂風違紀。安徽被中央巡視組指出“酒桌文化”,壓力之大可想而知,該省黨員干部也該警醒。然而隨即開展的專項整治,短短兩個月時間,就查處“酒桌辦公”典型問題20起,處理67人。而今年以來,中央紀委官網通報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各類違反規定飲酒案例也超過30起。
不論是僥幸心理還是壓根就沒把“禁酒令當回事”,不管是改頭換面還是藏得更深,都是頂風違紀,都在查處之列。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第四年了,還有一些省的酒桌文化未有效治理,還有不少黨員干部以身試法。從個體來看,是擋不住酒癮;從整體看,則是沒有斬斷不良文化的根。由此足見,改造一種不良文化有多難;也不難想象,沒有永遠在路上的精神是無法贏得這場文化較量的。
什么是健康積極的文化?不是因為擔心受到懲罰而不敢去做,而是因為你知道一個事情是錯的就不去做。
(原標題為《改造不良文化需持之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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