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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保志愿者再訪上海崇明島:捕鳥網幾乎絕跡,“想點個大贊”

經過整治,上海崇明部分林地中捕鳥網已幾乎絕跡。
11月27日,“野鳥飛”環境保育志愿者小組一行8人(含2位第一次體驗的護鳥新人)赴“禁獵區”崇明島進行網情監測。志愿者先后前往觀海路、堡鎮四駿林場、堡鎮南江一號路近愛民路交叉處等地,發現架設捕鳥網現象大有好轉。
“同樣的路段,沒有發現鳥網,甚至連地上的殘網都沒有發現一星半點,心里想為林業部門近期的表現點個大贊。”志愿者在手記中寫道,還沒下車,遠遠駛來就看到大幅鮮紅的宣傳標語在林地中飄蕩,標語寫的是“嚴禁捕鳥,違者必究”。
2016年11月初,澎湃新聞記者經過連日現場走訪后,發現崇明捕鳥網大量存在于各鄉鎮間的林地中,有的甚至用幾張長10米寬5米的大網將整個林子包圍起來,所經過的野生鳥類無一幸免。當時志愿者反映稱,在每周的拆網行動中,每天拆掉的捕鳥網近百張。而今看來,這樣的情況已經得到了極大改善。
11月9日,在刊發報道后,上海市林業局回應稱,將督促崇明區野生動物保護等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一線執法力量,做好重點區域的巡護執法等工作,保護好崇明生態島的野生鳥類資源。該部門也將通過有關渠道,繼續向有關部門呼吁增強上海市野生動物保護執法力量,力爭破獲一批典型案件震懾違法分子。此外,上海在地方野生動物保護法規修改的過程中,將增加非法捕獵候鳥等違法行為的成本,讓違法者“不能捕、不敢捕”野生鳥類。
同日,崇明區林業局相關人員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未來會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加大對捕鳥的制止和管理。區里會參與聯動,人員不夠可以考慮志愿者隊伍,增加巡查的頻次等。
11月21日起崇明區域范圍正式劃定為野生動物禁獵區,被列入《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第十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在崇明區域范圍內非法獵捕任何野生動物。如有違法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獵獲物、工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我們加強了區里各個部門聯動機制,積極性很高。具體就是接到舉報后發動各個鄉鎮一同投入拆網行動,除此之外我們將工作的重心放在了拆網上,”上海崇明野保站李姓副站長12月1日接受澎湃新聞記者回訪時表示,當日下午還將開會討論關于獎懲機制實施問題,“主要是將把拆網作為鄉鎮的重點考評項目,鼓勵各鄉鎮居民有獎舉報捕鳥網,舉報后有野保部門現場督查各鄉鎮拆網,形成常態化管理機制,解決人手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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