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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原汁原味:林毅夫、張維迎“產業政策大辯論”實錄
【寫在前面】
11月9日,初冬的北京大學朗潤園萬眾樓中,一場備受矚目的辯論正在進行。這場辯論在中國經濟學界引起的震動,至今仍未平復。
辯論的內容是中國是否應施行產業政策。辯論的雙方是林毅夫和張維迎,他們現同為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國發院的前身正是林、張等六位經濟學家于1994年一起創立的中國經濟研究中心。
辯論過程中,林毅夫不斷地強調此前媒體對他觀點的誤讀,“很多東西在網上我看到說是我講的話我都不相信是我說的”、“我鄭重地說我是既要有市場,也要有政府。”他慢慢地鋪陳著自己的“新結構經濟學”、“六步增長甄別法”、“產業政策的五種分類”,試圖給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中國開出一劑追趕發達國家產業的藥方。“我還沒有看到不用產業政策實現成功追趕的發展中國家,也沒有看到不用產業政策還能夠繼續保持領先的發達國家!”
張維迎則用自己略帶陜北口音的普通話向林毅夫的理論體系發起進攻,“林毅夫‘比較優勢戰略理論’的邏輯矛盾”、“林毅夫‘增長甄別法’的謬誤”等PPT標題一經拋出就讓人嗅到了一絲火藥味。“產業政策之所以失敗,一是由于人類認知能力的限制,二是因為激勵機制的扭曲。通俗地講,一是由于人的無知,二是由于人的無恥!”
面對張維迎的質疑,林毅夫一再重申,“張維迎反對的那些產業政策我也反對”。在林毅夫看來,他的理論中除了國防安全產業沒有一種是需要補貼的。除了國防安全產業,也沒有產業是由政府選擇的,都是企業家主動進入的。“我不知道你到底是在批我,還是在批我也在批評的產業政策”,“你老是批評我沒說的事,把罪名加到我頭上,我覺得我好冤枉。”
分歧的根源似乎在倆人對“產業政策”的不同定義,林毅夫一直強調政府按照比較優勢因勢利導幫助企業解決軟硬基礎設施以及基礎科研,而張維迎則將范圍限定在政府“對私人產品生產領域進行的選擇性干預和歧視性對待”。
正如張維迎所說,他們二人此番爭論的背后是新古典經濟學與米塞斯-哈耶克經濟學的范式之爭。前者將市場看做資源配置的工具,故有政府用有限資源達到最大效果這一追求。后者則將市場看做一個認知工具,最重要的特征是變化,而非均衡,企業家才是其中主角。
這場“有形之手”與“無形之手”之爭并非是中國的獨特產物,辯論雙方背后佇立著經濟學兩位鼻祖人物——上世紀30年代凱恩斯與哈耶克就曾對“政府應否干預市場”展開幾輪大戰。1933年,凱恩斯將一本名為《通往繁榮之路》的小冊子寄給時任美國總統的羅斯福,之后羅斯福新政帶美國走出了大蕭條。1944年,哈耶克出版《通往奴役之路》,伴隨70年代英美經濟滯漲,自由主義重獲青睞。
自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政府”與“市場”這兩雙手就不斷地拉扯著中國經濟前行的方向。巧合的是,距林張二人辯論三年前的2013年11月9日,中共中央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似乎和這場辯論遙相呼應。
在林毅夫與張維迎的辯論結束時,北京大學國發院副院長黃益平說,“我們并不指望一場辯論可以解決產業政策的爭端。”今后若干年,是政府干預還是自由市場?是凱恩斯還是哈耶克?是林毅夫還是張維迎?這樣的爭論想必還會在中國響起。奧地利作家茨威格在《人類群星閃耀時》序言中寫道,“歷史是真正的詩人和戲劇家,任何人都別想超越它。”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在辯論當天曾實時發出速記稿。現特此發出全文校對稿,以饗讀者。

大家下午好,非常感謝國家發展研究院朗潤格政舉辦這次討論會。我要特別感謝張維迎教授,我們兩個人應該講是30多年的老朋友了,秉持著中國知識分子對學術研究,對國家發展的這種責任感,我們各自把自己的看法毫無保留地提出來。我想我們兩個人大概可以說是做到“不同而和”,因為我們其實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但是對于學術又是非常認真的學者,因此有不同的看法就講不同的看法。我想也只有這種非常直接的、針鋒相對的討論,大家的學術才能夠進步。我也非常感謝媒體和學術界對我們不同看法的關心,當然在大眾傳播當中,有時候傳播會有一點刻板化,會有一點卡通化,所以其實我們兩個人是有很多共同點的。但是在這種卡通化、刻板化流傳過程中,確實有很多東西在網上我看到說是我講的話我都不相信是我說的。因此我很高興今天有機會兩個人面對面,有那么多學界的朋友、媒體的朋友、網上網下那么多人,讓我有一個比較好的機會來闡述我的看法。
我想談的標題是產業政策與國家發展。我想從我這幾年來一直在推動的新結構經濟學的視角來談談我的看法。
在準備這個報告的時候黃益平教授給我一個任務,他說你講你的看法之前要先定義一下什么叫產業政策。我覺得定義是非常重要的,平常會各說各話,談話過程當中爭論的就沒有交集。根據我自己的定義以及我在國際上參加各種學術會議所看到的大家普遍接受的定義。產業政策是指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為促進某種產業在該國或該地區的發展而有意識地采取的政策措施。這些政策措施包含的范圍非常廣,像關稅保護、貿易保護政策、稅收優惠,還有各種補貼,比如土地補貼、信貸補貼,還有工業園加工出口區,還有一些對研發的補助,尤其是研究的補助。另外有一些國家為了發展某種產業給那種產業壟斷權力或是你要進入這個產業必須有特許,等于限制競爭,讓這個產業有比較高的利潤。有時候政府也可以對一些新的產業用采購的方式,只要產品研發出來,政府就給予采購,讓它可以比較快的規模化生產,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競爭力。有時候有一些強制規定,比如說現在大家講要綠色發展、節能減排,在美國就規定到2020年、2025年的時候,石油當中必須用低碳有機石油的比重多少,這樣會誘導那些新能源產業的發展。這些都是產業政策的表現形式,當然并不是說每個產業政策都把這些內容都包含,有的用一項、有的用兩項、有的用更多項,但只要有當中一項是針對特定產業的,那樣的政策都叫產業政策。
根據一個在國際上非常有影響的韓國籍的現在在劍橋大學教書的張夏準(Ha-joon Chang)教授的研究,從16、17世紀,當時英國在追趕那時候世界最發達的國家荷蘭開始,到19世紀中葉美國、德國、法國在追趕英國,二次世界大戰以后的日本、亞洲四小龍在追趕美國快速發展的時候,都使用了產業政策,就是我前面定義的產業政策。基本上在他所研究的這些成功國家經濟體當中沒有看到沒用產業政策來支持新產業發展的。另外,二次世界大戰以后,成功的國家地區非常少,當中最顯著有13個經濟體,他們取得每年7%或以上的增長,持續25年或更長時間的增長,經濟增長委員會是由兩位諾貝爾獎獲得者來領銜的,一個是邁克爾·斯賓塞(A. Michael Spence)、一個是羅伯特·索洛(Robert Merton Solow)。根據他們研究,這13個經濟體有五個特征:開放、宏觀穩定、高儲蓄率高投資率、有效的市場、積極有為的政府。在這13個經濟體當中他們都有政府的產業政策來支持一些新的產業發展。這也是這些經濟體成功的共同特色。不僅處于追趕階段的國家的政府有產業政策,根據2011年有一個經濟學家叫馬祖卡托(Mariana Mazzucato),他出版一本書叫做《企業家型政府(The Entrepreneurial State)》,在這本書當中,他以非常詳實的行業、企業的數據,研究發現美國在國際上領先的產業或者企業早期的研發基本上都是由政府支持的。由于政府能支持研發的錢是有限的,因此政府支持研發的錢就決定了產業發展的方向。也就是說他認為這些發達國家能夠繼續領先,就是因為政府在支配這些研發的錢的時候影響了產業發展的方向,讓這些國家能夠繼續領先。過去大家都講美國是有限政府,馬祖卡托說這樣的定義不對,其實美國是企業家政府。
美國的產業、企業在世界是最前沿的,如果要經濟繼續發展、勞動生產力水平必須不斷提高,勞動生產力水平不斷提高必須技術不斷創新、產業不斷升級。由于美國的技術、產業已經是世界最前沿,所以新技術、新產業必須自己研究、發明。根據OECD的資料,美國在2013年的時候在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投入當中由企業投入是60%,由政府投入是40%,而且企業的投入主要是在開發新產品、新技術。那些新產品、新技術可以申請專利,但是新產品、新技術開發所必須依據的基礎科研,由于投入太大、周期太長、風險太高,企業家是不愿意投入的,那一部分主要是由政府投入的。由于政府的資金是有限的,就像馬祖卡托發現的,政府可用來支持基礎科研的錢是有限的,而能做的基礎科研是無窮多的。因此像任何經濟學家一樣,當你有有限的資源和無窮多的目標,就必須進行配置。這個配置希望對經濟發展和產業發展做最大貢獻,這樣的配置就影響了未來技術和產業發展的方向。
不僅是美國這樣子,OECD國家基本上都這樣子,政府在R&D(研究與試驗發展)的投入有的高達80%以上,最少的也有25%,所以可以講發達國家他們實際上是有產業政策的,只不過是他們發展階段不一樣,他們的產業都已經在世界最前沿了,他們的產業政策當然是支持產業怎么繼續發展,繼續發展所需要的研發投入基本上都是政府投入的。政府投入影響了產業發展的方向,所以當然那樣的資源的配置是屬于產業政策的。
但是我們知道在80年代、90年代以后很多經濟學家反對產業政策。比如我到世界銀行當首席經濟學家的時候,我開始說要來研究產業政策的時候,下面一千多個經濟學家全部都反對,為什么呢?他們反對的理由是二次世界大戰以后許多發展中國家使用了產業政策以后,經濟發展的績效很差,而且就算成功的發展中經濟體,包括日本、亞洲四小龍等等,他們有很多產業政策也是不成功的。由于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用的產業政策不成功,即使成功的國家像日本也可以找出很多失敗的產業政策,因此他們反對產業政策,這是他們的道理。但是我還沒有看到不用產業政策而成功追趕發達國家的發展中國家(當然除了石油生產國之外),也還沒有看到不用產業政策還能夠繼續保持領先的發達國家。這種狀況之下,我們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要追趕發達國家,即使有一天我們也變成高收入國家了,還是希望保持繼續發展,這種狀況之下不能因為產業政策大部分失敗,然后我們就不要產業政策了,因為那樣做的話實際上是把嬰兒和洗澡水一起倒掉。
作為經濟學家,我認為要研究清楚為什么需要產業政策才能成功,產業政策成功和失敗的道理是什么,為什么成功國家都有產業政策,為什么大部分產業政策失敗。從這種研究當中我們希望能夠找出一些可以依據的準則,讓政府在做產業政策的時候提高成功的概率,減少失敗的概率。我想不可能是說有一個原則讓發展中國家或者政府一定會成功。因為產業政策是關于技術創新產業升級的,必然有風險的,我們能做到無非就是提高成功的概率,減少失敗的概率。這是我這些年在提倡新結構經濟學想研究的主要問題之一,這只是問題之一不是新結構經濟學的全部,有時候學界或者網上批評的時候以為這就是全部新結構經濟學,這只不過是新結構經濟學應用的一小部分而已。
為什么需要產業政策呢?我們知道現在經濟發展的表象是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尤其在18世紀以后發達國家收入水平不斷提高,生活水平也不斷改善。但是收入水平不斷提高,生活水平不斷改善,背后是什么?背后是一個結構不斷變遷的過程。首先是勞動生產力水平不斷提高給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了物質基礎,勞動生產力水平怎么會不斷提高呢?就必須在現有的產業上面技術不斷創新,以及必須不斷出現新的附加價值更高的產業,這樣勞動生產力水平才能提高,這是經濟發展的物質基礎。在技術創新、產業升級、規模越來越大,市場范圍越來越遠的過程當中,硬的基礎設施像電力、道路、港口必須不斷完善,軟的制度安排像法律、產權保護、金融管制等等這些也必須不斷完善,才能夠降低交易費用,才能夠讓實體經濟和技術和產業的生產邊際曲線盡量接近。
我們現在經常擔心一個國家陷入低收入陷阱或中等收入陷阱。其實從新結構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就是它勞動生產力水平提高速度沒有像發達國家那么快,所以沒有辦法縮小差距,也就是結構變遷的速度太慢了。技術不斷創新,產業不斷升級,軟硬基礎設施不斷完善是經濟發展背后的本質。這是什么決定的,這是我們要研究清楚的。所以我就提出了新結構經濟學的一個核心看法,我認為不同發展程度的國家的產業結構實際上是由它的要素稟賦結構決定。我們知道,低收入國家收入水平低,它的產業基本上在傳統農業或者一些資源型產業上面,進入到高收入國家它的產業必然都是在人力資本、物質資本非常密集的產業。這種不同的產業就決定它的勞動生產力水平不一樣,它的收入水平不一樣。這是靠什么東西決定的呢?我認為是靠在每一個時點上給定,但是可以隨著時間變化的這個國家的要素,也就是資本、勞動、自然資源的總量和相對豐富程度決定的。為什么呢?因為我們知道這些總的要素稟賦實際上是一個國家、一個社會在每個時點上面的總預算,它有相對豐富程度,就決定資本、勞動、自然資源相對價格。這個相對價格就會決定你在哪種類型的產業上會有最低的要素生產成本,如果行業里你的要素生產成本在國際、國內是最低的,這樣的企業我把它定義為有自生能力,只要管理好、經營好,在競爭的市場當中它就不需要國家保護補貼來生存。如果一個國家的產業都是與它的要素稟賦比較優勢相符合的話,這個國家應該是最有競爭力,這樣的產業結構應該是最優的產業結構。
當然,我們研究經濟發展的目的是要不斷提高收入水平,要不斷提高收入水平就必須不斷提高勞動生產力水平,要不斷提高勞動生產力水平就必須不斷地從傳統勞動密集型農業、礦產資源產業,慢慢進入到資本用的比較多制造業,一步一步往上爬制造業階梯,最后進入到服務業。但是我前面談到,這些產業結構是內生于要素稟賦結構的,所以要真正可持續地推動產業結構的前提是要素稟賦必須改變,必須資本從相對短缺變成相對豐富,勞動力從相對豐富變成相對短缺,自然資源也是這樣子的。如果要素稟賦進行了這樣的變化,產業結構、技術結構會變化,生產力水平會提高。但是因為規模越來越大,這種狀況之下,軟硬基礎設施也必須是相應完善的。
因為產業結構、技術結構內生于要素稟賦結構,我們怎么樣才能最快速地改變要素稟賦結構呢?根據新結構經濟學的研究,最好的方式是遵循每一個時點的要素稟賦結構所決定的比較優勢來選擇你的產業里的技術。因為如果你按照要素稟賦結構的比較優勢來選擇產業跟技術的話,你會有最低的要素生產成本,如果政府或社會能夠把相應需要軟硬基礎設施也完善的話,它交易費用也會最低,結果它總成本就會最低,總成本最低就會有最大的競爭力,有最大競爭力就能夠創造最多的剩余,那么就可以用剩余的積累作為資本,并且也可以證明如果你是按照要素稟賦結構所決定的比較優勢來選擇產業和技術的話,投資的回報率會最高,家庭、企業不僅有最多的剩余可以積累,也可以有最高的積極性可以積累,這樣的話資本稟賦提高的速度最高,產業結構可以不斷地從資本相對短缺的產業和技術,向資本相對豐富的產業和技術轉型,當然在這個過程當中你要去相應完善軟硬基礎設施。
一個發展中國家如果遵循這個原則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在技術創新、產業升級的時候,它是在世界技術和產業前沿的內部進行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對這個發展中國家來說新的技術和新的產業在世界上已經是成熟的技術和成熟的產業,在這種狀況之下它把那些成熟的技術和產業拿到國內來用,對它來講是技術創新、產業升級,但是風險和成本就比發達國家低多了。這也就是說如果發展中國家善于利用這個后發優勢的話,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增長速度可以是發達國家兩倍、三倍,而且能維持相當長的時間。
按照要素稟賦所決定的比較優勢來發展經濟,這是經濟學家才聽得懂的語言。經濟發展過程當中還有企業家,企業家是不管比較優勢的,企業家是追求市場的機會去獲取最大的利潤。在這種狀況之下,你怎么樣讓這個經濟學家的思想跟語言變成企業家在追求自己利潤和發展過程當中的一個自發選擇呢?這里面就要一個機制,這個機制就是你在每個時點上面的要素的相對價格必須反映這個時點上這個經濟體里面的要素的相對稀缺性。我們知道到現在為止唯一能產生這樣相對價格的體系需要一個有效的競爭的市場。所以新結構經濟學來講,要遵循比較優勢發展,前提是必須有效的競爭的市場。在這一點上,強調市場重要的那些理論和經濟學家所的主張比如保護產權、給企業家自由、維持宏觀穩定、維持社會治安都是有效市場必須有的條件,當然在新結構經濟學當中也是完全贊成的。這一點我再強調一下,很多人都講我一講政府就認為市場不重要,不重視市場建設這是不對的,因為任何理論都是建立在別人理論基礎上再往前進一步,其他理論認為重要的我也認為重要,所以他那些政策主張我當然都完全接受。
但是市場很重要是不是在一個經濟體動態發展當中就夠了呢?從我理解的經濟發展是一個結構不斷變化的過程來講,只是強調市場建設的那些政策建議是不充分的。為什么不充分呢?因為你要技術創新、產業升級必須有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可能成功也可能失敗,失敗了會付出成本,成功了大家都認為這是一個新的產業、新的技術可以獲利,后面跟隨就來了,競爭就來了,競爭來了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就沒有壟斷利潤,這種狀況下成功和失敗的收益和成本是不對稱的。發達國家解決這個問題的方式是什么呢?是給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專利保護,你有專利以后就不怕后來者的競爭,所以用這種方式來補償成功和失敗先天的不平等,所以這也是政府的政策。
但是發展中國家我前面講到了,它是在世界技術產業內部的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進入的新產業、采用的新技術很可能是已經成熟的,沒有辦法給專利,但是并不是說它沒有面臨作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所面臨的矛盾。所以在這種狀況之下政府要有一個合適的激勵補償。另外,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他是不是能夠成功,除了決定于企業家精神和才能之外,還決定于這個產業所應該有的相應的軟硬基礎設施是不是完善。對軟硬基礎設施的完善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基本上是無能為力的,有些事情必須由不少企業家同時來做,比如形成產業集群后可以有比較好的供應鏈。有些像金融方面的改革或者基礎設施的完善,一般企業家也不能做或者不愿意做。所以在這種狀況之下,要讓第一個吃螃蟹的企業家能夠成功,還要政府發揮因勢利導的作用,來解決這些軟硬基礎設施完善的協調和供給的問題。因此在這種狀況之下,還需要一個因勢利導的有為政府。在媒體上面講政府的人比較少,因為我講一方面要有效的市場,一方面要有為的政府,結果在媒體上好像我只講政府,不講市場。今天有這么多媒體在這個地方,我鄭重地說我是既要有市場,也要有政府。這一點我希望媒體的朋友能夠幫忙把這個完整的觀點傳播出去,不然的話一般講到張維迎就是市場派,我就是政府派,張維迎講經濟發展要靠市場,我就講經濟發展要靠政府。你們聽到現在我有沒有說經濟發展靠政府,好像沒有,我是說要有市場,但是也要有政府。
其實,新結構經濟學這樣的思路,給成功的國家開出了一個藥方。我前面談到增長委員會研究了13個成功經濟體,提出了成功經濟體有五大特點。但是他們研究完了以后,很多國家邀請邁克爾·斯賓塞做演講,很多總統跟他請教,他說五個成功的特征是成功的要素,但他說沒有藥方,只有藥材沒有藥方政府就很難做,中國人尤其知道藥材到底是補藥還是毒藥決定于藥方的配合。但我發現,其實從新結構經濟學角度來看發展成功是有藥方的,就是按照比較優勢發展。如果按照比較優勢發展我們知道有兩個前提,一個是有效的市場,一個是有為的政府,正好是所講五大特征的第四點、第五點,是按照比較優勢發展的前提。如果按照比較優勢發展當然是開放經濟,所以是第一個特征;按照比較優勢發展經濟有競爭力當然宏觀比較穩定;按照比較優勢發展會有最大的剩余和最高的積極性去積累,所以當然儲蓄率和投資率會最高。實際上,按照新結構經濟學所講的理論框架來講,一個國家要發展成功按照比較優勢發展是一個處方,而且基本上給增長委員會所總結這五大特征提供一個結構,然后產生一個內部的聯系和邏輯。
經濟不斷發展需要政府幫助這些企業家來解決它在技術創新、產業升級上面的外部性和軟硬基礎設施協調的問題。但是不同產業需要協調的軟硬基礎設施是不一樣的,或是有一些差異。如果政府有無限多的資源,當然需要什么都可以給支持。但是政府的資源和執行能力是有限的。我前面談到美國那么有錢的政府,在產業發展和基礎科研上的錢也是有限的,不可能所有可能的基礎科研都支持,因此是有選擇的。有選擇地戰略性使用資源,那就是產業政策。這樣才能夠讓有限的政府資源和執行能力取得最大的成績。
但是為什么大部分用意很好的產業政策都失敗了呢?我研究了一下二次世界大戰以后產業政策失敗在發展中國家普遍的情形,除了政府執行能力有問題之外,一個最大的特征是什么?發展中國家容易趕超,好心干壞事,想要在一窮二白的基礎上去發展和發達國家一樣先進的產業,像我們50年代所講的十年超英,十五年趕美,這是發展中國家失敗的普遍原因。社會主義國家計劃經濟失敗這是很主要的原因,其他非社會主義國家我所看到大部分的失敗,這基本上也是很主要的原因。發達國家的產業政策也經常失敗,支持基礎科研本來成功的概率就非常低,支持基礎科研大概95%以上是失敗的,是沒有任何成果的,因為技術特性。另外發達國家產業政策還有一個失敗的原因,它們經常支持那些已經失掉比較優勢、應該退出的產業,但為了就業、為了社會穩定的需要繼續保護補貼,比如美國的農業政策、歐洲的農業政策。我們知道在歐盟每天給一頭奶牛補貼的錢是兩歐元,為什么補貼?因為已經失掉比較優勢該退出,但是他不愿意退出,這是一般產業政策失敗的原因。為什么這樣會失敗呢?如果你這個產業不符合比較優勢的話,在這個產業里面要素生產成本會比符合比較優勢的國家的要素成本生產成本高,而在發展中國家你的軟硬基礎設施不可能像發達國家那么好,你要素生產成本比合適的國家生產成本高,交易成本也比合適的國家高,當然總成本太高就沒有競爭力,除非政府不斷地給保護補貼,政府給保護補貼造成資源錯誤配置,導致尋租行為,這是發展中國家產業政策失敗很主要的原因。發達國家其實也是一樣的,如果要素生產成本太高,即使軟硬基礎設施好,總成本還是太高。歐盟為什么每天給一頭奶牛兩歐元的補貼,如果不給補貼實際上是沒有競爭力的。
按照新結構經濟學的理論來講,合適的產業政策應該有什么特性呢?合適的產業政策應該具有潛在比較優勢,什么叫潛在比較優勢呢?是說這個行業從要素生產成本上來看,已經處于世界最低的,符合要素稟賦結構所決定的比較優勢。但是交易成本太高,軟硬基礎設施不完善,這種情況下總成本太高。政府的產業政策應該是針對這樣的產業來幫助企業解決軟硬基礎設施不完善的問題,也有一部分對申請者的激勵補償。這樣的產業政策應該很快可以讓具有潛在比較優勢的產業變成具有競爭優勢的產業。投入很小的錢讓這個國家很快提升競爭力,這個產業就能發展成功。
作為一個中等發達國家,我把中國的產業分成五大類,根據我們跟國際前沿的差距,有些我們跟國際前沿還有差距的,還在追趕;作為中等發達國家我們有些產業(像家電產業)技術、產品在世界最領先,我們只能讓它繼續保持領先;也有些產業我們過去有比較優勢,像勞動密集型加工業,現在已經失掉比較優勢了,我們不要像歐盟那樣每天給奶牛兩歐元的補貼,我們應該讓它轉型;第四類,我們跟發達國家比劣勢在人均物質資本不足,但人力資本、企業家才能方面,我們作為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沒有多少差距,現在有一種新的產業它的特性是產品研發周期特別短,而且投入主要是以人力資本為主,這樣的話從要素稟賦角度來看我們跟發達國家沒有什么差距,對這種短周期、人力資本投入為主的產業我們是可以彎道超車,跟發達國家直接競爭的;最后一類,任何國家都有一些國防安全,國防安全的產業跟可以彎道超車的產業正好相反,它的研發周期特別長,資本投入特別大,我們知道新一代戰斗機研發一般30年,大量的資本投入,那可能不是我們比較優勢,其實發達國家也不是比較優勢,所以都要政府來保護。我把發展中國家的產業政策分成這五種。
對于還在追趕的產業的產業政策的研究表明,成功的國家基本有一個特性,他們基本上都瞄準人均收入水平是自己一倍兩倍最多到三倍的國家作為標準國家,這些標準國家經濟發展非常好、非常快速,要素稟賦跟你差距不大,找準成功國家過去發展很快的成熟產業,作為你潛在比較優勢的產業。而那些發展不成功的產業政策,瞄準的產業通常是人均收入水平五倍、十倍、二十倍的國家,比較優勢差距太遠,所以就變成比較劣勢。根據這樣一個研究,為什么要瞄準那些人均收入水平差距不大,要素稟賦結構大致相當又發展非常好的國家呢,因為如果要素稟賦差距不大,比較優勢差距就不大,如果發展非常好,20、30年它的資本積累很快,過去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也就逐漸失掉比較優勢,它失掉比較優勢的產業就是你的朝陽產業、就是你的潛在優勢產業,我們記住比較優勢永遠是比較來的。
在這種狀況下,我提出增長甄別與因勢利導。第一步,找到那些收入水平一倍到三倍、發展非常快、要素稟賦結構相當的國家的成熟產業是什么,這一步很重要,因為政府經常會有過度趕超,想去找太先進國家的產業,按我這樣可以避免政府過度趕超,同時也可以避免被企業尋租,因為企業賺錢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把企業經營好,二是從政府得到更多保護,所以企業經常也會說“這個產業對我們國家太重要了”,然后叫政府保護他,但實際上這個國家在這方面沒有比較優勢,第一步就是要防止這樣。
第二步,看國內是不是已經有企業進入了。如果國內企業已經進入,你的要素生產成本應該比發達國家低,為什么你不能競爭,這里面可能是軟硬基礎設施不完善,或是技術比人家低。技術比人家低的話,你可以到國外去采購,軟硬基礎設施不完善,可以設立工業園幫助它,如果國內工人素質不夠高,可以設立學校培養這樣的工人,第二步完全是企業自發已經找到了。
第三步,如果這個產業完全是新的,我們可以招商引資把國外企業引進來,他的人力資本就過來了。
第四步,在現代化經濟里面每個國家都有一些特殊的資源,這個資源生產的產品在國內國際市場是有需求的,你作為參照系的國家沒有這個資源,如果國內有些企業發現了這個機會,政府應該幫他做大做強。或是有些新的技術20年前沒有,比如80年代信息服務業過去根本沒有,但是印度企業發現了,開始的時候是靠衛星通訊,成本非常高,后來政府看到信息服務業是一個新興產業,印度政府就幫它改善為以地面光纖傳送電信,成本大大降低,現在印度的信息產業就變成全世界最領先的產業。
第五步,發展中國家普遍軟硬基礎設施不足,普遍各種人力資本不足,這種狀況之下政府可以設立工業園、經濟特區,在工業園、經濟特區里面幾通幾平,相應各種制度安排和政府服務在工業園實行一站式服務,降低交易費用,并且可以鼓勵產業集群的形成。
最后,必須給第一個吃螃蟹企業家一定的激勵,這個一定的激勵既然不能用專利保護,但是可以用稅收優惠。在有資本管制的國家,對要進口機械設備的企業,可以讓它優先得到外匯,這些都屬于激勵。這種激勵都是非常小的,基本上是一次性的,所以也不用擔心如果政府的激勵會不會變成尾大不掉的情形,在這一點上基本上是可以的。
對國際領先的產業,就跟發達國家一樣,必須對這些產業的基礎科研給予一定的支持,發達國家這么做,如果我們在這個產業里面要繼續保持領先,必須自己研究和開發,開發時企業可以申請專利,但研究必須政府來支持。
對失掉比較優勢的產業,對一部分企業要幫它轉移到“微笑曲線”兩端,比如說經營品牌、研發、渠道管理。如果作為研發產品設計的話要有專業人才,政府可以設立學校。它要建立品牌,政府可以幫他宣傳,比如說像法國總統到中國來都帶著他的名牌來,就是幫這些名牌做宣傳。發展中國家比如說智利,它的葡萄酒原來在世界上是沒名的,不能拿到餐桌上,智利總統就是葡萄酒推銷員,他到哪個國家去就辦酒會,這些都是在宣傳品牌,政府可以這么做。
對于那些失掉比較優勢的加工業的那一部分,就應該轉移到生產成本比較低的海外去,讓它可以創造第二春。對工人提供培訓再就業,讓產業容易轉型。
對彎道超車的產業,我們跟發達國家沒有比較劣勢,我們就可以利用大的國內市場和全世界配套最齊全的硬件,可以提供孵化基地、風險基金、知識產權保護。
最后一類是國防安全,國防安全是違反比較優勢的,只能由政府保護補貼。在計劃經濟時代由于我們的收入水平太低,但是要追趕的太前,這種狀況之下只能用扭曲整個經濟體系方式來保護補貼它。今天我們是中等偏上收入國家,而且現在屬于國防安全產業、違反比較優勢的數量已經非常少了,這種狀況之下應該跟發達國家一樣由財政直接撥款、直接補貼,用政府采購的方式給它支持,并且政府要對這種產業當中的企業給予各種必要的監管。
所以總的來講,新結構經濟學根據一個國家或地區現在產業和世界產業前沿的差距,給政府在產業政策的制定上提供了一個分析框架,幫助政府發揮因勢利導的作用,助推經濟的快速發展。在這里我再強調一下,除了跟國防安全有關的戰略性行業外(這個行業是政府選擇的),其他的按照新結構經濟學的因勢利導的產業政策,實際上都是企業自己選擇的,都是企業要進入或已經進入的。政府不是幫企業做決定,是因為你要進入到那個地方有外部性的問題、有協調的問題。政府幫助這些企業來解決協調的問題,完善軟硬基礎設施。所以不是說講產業政策就是政府指導,這也是在網上大家說林毅夫講經濟發展要產業政策所以要國家指導。我其實都是講因勢利導,也就是幫助企業解決企業解決不了的問題。新結構經濟學的產業政策當中,政府為什么選擇特定的產業來支持它相關的軟硬基礎設施,不管是中央政府或者是地方政府,實際上就像毛主席所講的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因為可以完善的東西太多了,包括能做的基礎科研太多了,軟硬基礎設施上面做的也太多,制度安排能做的也太多,而且有的是跟發展階段有關的。那種狀況之下,就是毛主席所講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這是產業政策的一個要義。但是這些該做的東西其實如果你有資源的話你要全部都做,只是因為資源不夠多,所以只能有選擇的使用,但目標就像鄧小平所說的讓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也就是讓一部分產業先發展起來,發展起來的產業成為國家的競爭優勢,你可以創造更多的資源,更多的可用的、可支配的資源。這樣的話可以把其他地方的軟硬基礎設施也完善,其實這是產業政策它所要達到的目標,最后是大家共同富裕,共同發展。謝謝。
張維迎闡述部分:“我為什么反對產業政策”
首先我們定義一下產業政策,我理解的產業政策,是指政府出于經濟發展或其他目的,對私人產品生產領域進行的選擇性干預和歧視性對待,這里的關鍵詞是“私人產品”和“選擇性干預”。政府在公共產品上的投資不屬于產業政策,普遍性的政策也不屬于產業政策,如統一的公司所得稅不是產業政策,但對某些企業進行稅收優惠以扶持就是產業政策。專利保護是知識產權問題,不屬于產業政策。地區政策也不屬于產業政策,盡管經常與產業政策伴隨。
我感到毅夫一開始定義的產業政策和他后邊講的是不一致的。一開始定義的可能跟我差不多,后邊講的好多是基礎設施、科研。按照他廣義的定義理解的話,我覺得他的定義太寬。按照他的定義,結果把所有政府政策都作為產業政策。這樣反對產業政策就變成無政府主義者。這太可怕。
下面,我講五個問題:第一點,我和林毅夫理論范式的分歧;第二點,我為什么反對產業政策;第三點,外部性和協調失靈不構成產業政策的正當性理由;第四點,林毅夫“比較優勢戰略理論” 的邏輯矛盾;第五點,林毅夫“增長甄別法” 的謬誤。
我和林毅夫有關產業政策的分歧,其實是有關市場理論的兩個不同范式的分歧。林毅夫信奉的是“新古典經濟學”的范式,我信奉的是“米塞斯-哈耶克”的范式。
新古典經濟學把市場僅僅當做資源配置的工具。為了證明市場的有效性,它需要做出一些非常強但不現實的假設。反過來,當這些假設不成立時,就出現了所謂的“市場失靈”,林毅夫所有的理論都是以新古典經濟學的市場失靈為基礎的。這一點他自己也承認。針對劍橋學者張夏準說他“太忠實于新古典經濟學”,“不能把自己從新古典經濟學的桎梏中解放出來”的批評,林毅夫辯護道:“新古典經濟學針對這一切來說是一個有用的工具,而不是一個制約因素。它很靈活,足以用模型分析外部性、動態性和協調失靈這些讓政府扮演著重要角色的要素;同時還提供了一個標準,來判斷政府是否過于偏離比較優勢產業。沒有前者,發展中國家可能會缺乏應有的智慧去抓住發展優勢產業機遇,并為可能的產業升級和發展奠定基礎。但是,如果沒有后者,如歷史記錄所強調的,政府可能會犯下許多代價高昂的錯誤,…”(《新結構經濟學》第130頁)
從這段話來講,在林毅夫看來,新古典經濟學簡直是萬能的靈丹妙藥,既能告訴政府應該做什么,又能告訴政府不能做什么。
我不理解的是,一方面,林毅夫把自己的理論建立在西方主流經濟學市場失靈理論的基礎上,另一方面,他又公開高調地批評別人“照搬西方主流經濟學是行不通的”。為什么別人信奉新古典理論是“照搬”,他自己信奉新古典理論就是“創新”?為什么新古典理論在他手里是戰無不勝的“神器”,在別人手里就變成了不堪一擊的“神話”?
我本人對新古典主流經濟學的評價沒有林毅夫那么高,我認為,新古典經濟學并不是一個好的市場理論,至少不像林毅夫說的那么好。新古典經濟學家所謂的市場失靈,其實是市場理論的失靈,不是市場本身的失靈。我認為米塞斯和哈耶克發展的市場理論,是目前為止最好的市場理論。
根據米塞斯-哈耶克市場理論范式,市場是人類自愿合作的制度,是一個認知工具,市場競爭是人們發現和創造新的交易機會、新的合作機會的過程;市場最重要的特征是變化,而不是均衡。市場的有效性根本不需要新古典經濟學的假設,恰恰相反,這些假設與市場競爭是不相容的。比如說,在新古典經濟學里,最好的市場是“完全競爭市場”,但“完全競爭”與創新根本不相容,因為創新一定會導致競爭的不完全,甚至所謂的“壟斷”;新古典經濟學里,信息不對稱會導致市場失靈,但根據米塞斯-哈耶克范式,市場的優越性正是來自不完全信息,因為市場以分工和專業化為基礎,分工和專業化的價值就來自信息不對稱。正是由于信息不對稱,由于信息的分散性和主觀性,我們才需要市場。
新古典范式和米塞斯-哈耶克范式特別關鍵的一個區別是如何看待企業家。新古典經濟學的市場是沒有企業家的市場,因為新古典的假設使得企業家毫無用武之地。但在米塞斯-哈耶克范式里,企業家是市場的主角,發現和創造交易機會是企業家的基本功能;正是通過企業家發現不均衡和套利,市場才趨向均衡;正是企業家的創新,使得市場不斷創造出新的產品、新的技術,并由此推動消費結構和產業結構的不斷升級。
信奉新古典范式的經濟學家有時也使用“企業家”這個詞,但他們說的“企業家”不過是一個計算器:給定目標和手段,按照“邊際收入等于邊際成本”的規則計算出最優投入和產量。制定這樣的決策不需要想象力,不需要機敏,不需要判斷力。但對真正的企業家來說,想象力、機敏和判斷力才是最重要的。
我和林毅夫有關產業政策的分歧,很大程度上與我們對企業家的認知不同有關。
我也應該為新古典經濟學說句公道話。盡管新古典經濟學并不是一個好的市場理論,但仍然是一個有用的分析工具。特別是,上世紀70年代公共選擇學派在新古典經濟學基礎上發展出來的政府失靈理論,在一定程度上矯正了市場失敗理論的謬誤,從而使得市場失靈不再構成政府干預經濟的充足理由。
林毅夫一方面對市場失靈濃墨重彩,另一方面,對政府失靈輕描淡寫。在他的理論里,政府官員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能、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人!他沒有告訴我們,為什么政府官員比企業家更有能力和激勵判斷未來、做出好的決策。
第二個問題講一下我為什么反對產業政策。
我對產業政策的關注由來已久。1980年代中期,中國好多經濟學家和政府官員特別推崇日本的產業政策。1987年夏天,我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所代表團對日本做了為期半個月的訪問,我得出的一個基本結論是:國內流行的觀點至少有兩點不對之處:一是對日本產業政策的作用估計過高;二是對其作用的方式估計錯誤。日本早期的產業政策之所以沒有產生災難性的后果,是因為日本的企業家有效地抵制了政府的干預。汽車產業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如果沒有本田宗一郎等人的抵制,也就沒有日本汽車產業的今天。
80年代之后,日本的產業政策可以說一塌糊涂,從第五代計算機的研發、到所謂模擬技術的推進都是如此。早期產業政策研究推崇日本,90年代之后有大量關日本產業政策更為詳盡的研究,得出的一個基本結論是:日本產業政策總體上講是失敗的。邁克爾·波特(Michael E.Porter)等人用翔實的資料證明:在日本最成功的20個產業,基本沒有產業政策的作用,即使有,作用也微乎其微;反倒是,最失敗的7個產業,都受產業政策的嚴重影響。
這個表列出了有關各國產業政策失敗的一些研究:

我更有興趣的是如何在理論上解釋產業政策失敗的原因,我發現,產業政策失敗的原因和計劃經濟失敗的原因完全一樣。概言之,產業政策之所以失敗,一是由于人類認知能力的限制,二是因為激勵機制扭曲。更通俗地講,一是由于人的無知,二是由于人的無恥。認知能力的限制比激勵機制更根本。
先講認知能力的限制。擁護產業政策的人的一個基本假設是:技術進步和新產業是可以預見的,因而是可以計劃的。這個假設是完全錯誤。新產業總是來自創新,歷史證明:創新和新產業是不可預見的,這是因為:創新過程充滿了一系列的不確定性,創新沒有統計規律可循。創新的不確定性使得我們沒有辦法預見創新的結果并預先制定一條通往特定目標的路徑;我們既不知道目標在哪里,也不知道道路在哪里,只能在不斷的修正錯誤中前行。如果能提前預測創新,那它就不是創新了!人們對創新和產業發展的分析都是“事后諸葛亮”。30年前沒有人預見到今天的主導產業(互聯網、新能源、生物制藥等),今天也預測不了30年后的事情。
創新的不可預見性意味著,實現創新的唯一途徑是經濟試驗的自由,即哈耶克講的具有不同知識和不同見解的“眾人的獨立努力”,而不是將自己鎖定在預定的路徑上。
這就是分散化決策的優點:每個企業家按照自己的警覺、想象力、判斷力決定做什么、不做什么;市場競爭決定成敗:成功的創新帶來利潤,不斷得到復制和擴散,成為新的增長點;失敗的試驗停止。
但是產業政策是集中化的決策,意味著將社會資源集中投入到政府選定的目標,這是一種豪賭。成功的可能性很小,失敗的代價巨大。如果每個人有90%的可能性犯錯誤,10個人分別決策的話,同時犯錯誤的概率只有34.9%,至少一個人成功的概率是65.1%,只要有一個人成功了社會就有了這個產品。相反,如果集中做一個決策,成功的概率就只有10%。
還有一個不爭的事實是,政府官員并不具有企業家的警覺性和判斷力;即使有,也沒有企業家那樣的激勵。還有人說我們可以靠專家來制定決策,專家也沒有能力制定產業政策,專家并沒有創新所必須的軟知識。靠企業家制定產業政策也不可能成功,因為過去成功的企業家并不能判斷未來的產業,我們看到如柯達的好多成功的企業都破產了,就是因為新的、更具創新力的企業家的破壞性創新。
我舉一個專家制定決策的例子。上世紀80 年代初期,電風扇生產“一哄而上”, 機電部約請了若干國內有名的生產技術、市場分析和經濟管理方面的專家, 商討對策。在大量調研和分析的基礎上, 專家們認為, 中國電風扇行業的年生產能力在今后若干年保持在1000萬臺左右為宜, 主張選擇若干實力雄厚的企業“定點”生產。主管部門據此制定了相應的政策。然而實踐證明, 專家們的預測與實際狀況有很大差距,
當他們做出這個報告時,實際的電風扇產量已經是他們預測的兩倍了,到80年代后期, 電風扇的年產量和銷售量均達到5000萬臺左右, 僅出口就達1000萬臺。江小涓總結說,這種使用了“科學”的程序與方法,卻沒有得到“ 科學結論” 的情形, 在許多產業政策的制定過程中都出現過。(江小涓《經濟研究》1993年)
說到電風扇,我不由得想起林毅夫曾講過的他自己的故事。當年回國時他用配額買了4臺電風扇,后來沒用上,因為他沒預料到以后能用上空調。
管理大師克萊頓·克里斯坦森(Clayton M. Christensen)說:“當我們看到專家對新興市場未來發展規模的預測時,我們唯一可以確定的是:他們的預測都是錯的。”(《創新者的窘境》第XXII頁)
接下來講一下產業政策失敗的第二個原因,即激勵機制的扭曲。產業政策通過對不同產業、不同企業在市場準入、稅收和補貼、融資和信貸、土地優惠、進出口許可等方面的區別對待,就創造出權力租金,這必然導致企業家和政府官員的尋租行為。
從實際看,無論是產業政策的制定過程,還是產業政策的執行過程,都充滿了一系列的尋租活動。一項特定產業政策的出臺,與其說是科學和認知的結果,不如說是利益博弈的結果。結果是,得到政策扶植的企業家通常并不是真正具有創新精神的企業家,而是套利者和尋租者。新能源汽車騙補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不難理解,大筆從政府拿錢的企業并沒有做出真正的創新來。
創新的不可預見性特意味著產業政策一定會出現失誤。但政府官員和專家們一般不愿承認自己的失誤,因為失誤會暴露自己的無知;掩蓋失誤的一個辦法是對失敗的項目提供更多的支持。結果是,失誤一個接著一個。自由市場上的企業家沒有辦法掩蓋自己的錯誤,他們也沒有權力阻止揭發自己的錯誤。
讓我以電信業為例說明這一點。在TD-SCDMA作為3G標準上馬之前,三大電信運營商的老總和兩任信息產業部部長吳基傳和王旭東都反對,因為TD在技術上根本不成熟。但是不知利益相關方怎么說服了十幾位院士聯名上書最高領導,最高領導拍板,中國移動被要求采用TD標準。結果是一塌糊涂,沒法用。但因為TD已經成為“創新型國家”的樣板,所有的反對意見一律封殺,直到2014年,《財新》才發表“TD式創新”一組文章,開始揭露真相。掩蓋TD決策錯誤最好的辦法是加快上4G,因為有4G就可以把3G的錯誤掩蓋。但是中國電信的CDMA2000和聯通WCDMA剛剛投入使用,遠沒有飽和,但是為了彌補TD的錯誤,結果把所有3G都廢止馬上替換成4G。因為錯上TD和過早淘汰3G浪費了數千上萬億元資金,但不會有人對此承擔責任。
我的結論是,由于人類認知的局限和激勵機制的扭曲,產業政策注定會失敗。事實上,產業政策只會阻礙創新,不可能推動創新。中國光伏產業的發展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日本企業在模擬技術上的投入也是一個例子。企業家如果跟著產業政策走,不可能有真正的創新。為了創新,中國企業家需要的是自由和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而不是產業政策的扶植。
所以我主張徹底地廢除任何形式的產業政策。政府不應該給任何產業、任何企業吃偏飯。林毅夫等人認為,盡管許多產業政策是失敗的,但不能由此就認為政府不能制定正確的產業政策;關鍵不是要不要產業政策,而是制定什么樣的產業政策。這種觀點很類似上世紀80年代有人捍衛計劃經濟的觀點:不是計劃經濟本身不好,而是我們沒有把計劃經濟搞好!我希望我有關產業政策失敗的兩個原因已經證明,林毅夫等人所希望的“正確的產業政策”,過去沒有,現在沒有,未來也不會有。
盡管如此,還是有必要就政府官員的激勵機制再講幾句。林毅夫似乎認為,政府官員的尋租行為是可以通過激勵機制的設計解決的。這種認識如果說不是過于天真,也是對激勵理論的誤讀。
因為政府官員是多任務、多目標的代理人。如果我們能夠獲得所有行為后果的有關信息,當然可以設計一個激勵機制,使得他們沒有尋租的空間。但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際看,獲取這樣的信息是不可能的。沒有辦法對政府官員的投入和產出進行有效地度量,也就沒有辦法對他們進行有效的激勵。對政府官員,我們只能進行程序性的監督和控制,盡量讓他們管的事情少一點,明確只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這就是“有限政府”含義。
就產業政策而言,激勵機制的設計還有特殊的困難,因為一項政策的后果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展現出來,有時候短期內看上去好的政策,長期看可能是壞的;政策后果的好壞不僅依賴于政策的制定,也依賴于政策的執行。制定政策和執行政策可能是完全不一樣的人。出現問題之后究竟是政策錯了還是執行錯了?我們沒有辦法追究責任。政府官員像走馬燈似的換來換去,我們根本不可能設計一個有效的激勵機制。
如果政府一定要搞產業政策,我能想到的惟一有效的激勵機制是:如果政府要實現某個產業政策,就應該讓贊成該產業政策的政府官員和專家把自己的一部分資產拿出來投入,或者做抵押物。既然你認為這個投資是好的,那就給你個賺大錢的機會吧。否則,拿納稅人的錢搞投資,總會有嚴重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但這個的激勵機制也只能緩解人的無恥,不能解決人的無知。
第三個問題,談一下外部性和協調失靈不構成產業政策的正當性理由。林毅夫為產業政策辯護的主要理由是“外部性”和市場的“協調失靈”。但這兩個理由都是站不住腳的。
林毅夫認為,由于技術的外部性,如果沒有政府的資助,企業家沒有積極性從事創新。這種說法在理論上是不成立的,也與經驗不符。理論上講,林毅夫錯誤地理解了企業家如何做決策,這與他信奉的新古典范式有關。在新古典范式中,所有決策是基于邊際分析。邊際分析對日常管理決策是重要的,但在真實市場中,創新不是邊際上的問題,而是生與死的問題,或者如楊小凱講的“超邊際問題”;企業家有關創新的決策,主要不是基于邊際收益和邊際成本的比較,而是基于對市場前景和技術前景的判斷,基于競爭的壓力和壟斷利潤的誘惑。當年比爾·蓋茨預見“每個家庭、每個辦公桌上會有一臺電腦”的時候,他不是通過邊際收益和邊際成本計算得出這個結論的。
而且越是大的技術創新,越不可能是邊際上的決策。一個創新給企業家帶來10的預期回報,給社會帶來100的回報,不意味著企業家就不會從事這樣的創新。只要預期成本不超過10,企業家就會從事這樣的創新。當博爾頓投資瓦特發明蒸汽機的時候,他想的是如何把蒸汽機賣給全世界,而不是他能否獲得蒸汽機帶來的全部的正外部性;當比爾·蓋茨創辦軟件產業的時候,他想的是每個人桌子上的電腦安裝的都是他的軟件,而不是他能否獲得軟件帶來的所有好處。
外部性不僅理論上不成立,而且與事實也不符。按照外部性理論,市場經濟中一定是沒人搞創新的,但過去200多年的經驗證明,自由市場下的技術創新是最快的。沒有政府的資助,瓦特和博爾頓仍然發明和生產出了蒸汽機;沒有政府的資助,斯蒂文森父子也發明和生產了火車;沒有政府的資助,卡爾·本茨和戴姆勒發明了汽車,萊特兄弟發明了飛機,愛迪生發明了電燈,亞歷山大·貝爾發明了電話;沒有政府的資助,IBM發明了計算機,比爾·蓋茨生產了視窗平臺軟件;沒有政府資助,馬化騰仍然給我們提供免費的微信系統,馬云給我們提供淘寶交易平臺;如此等等,不勝枚舉。林毅夫大概不會否定這些都是最具社會外部性的創新吧。這樣重大外部性的創新企業家都愿意自己做,我不知道還有哪些創新需要政府補貼才有人做。
林毅夫栩栩如生地把創新者比喻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認為政府應該補貼第一個吃螃蟹者。我沒有考察過人類吃螃蟹的歷史,但我相信,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一定是因為自己想品嘗美味佳肴的冒險沖動,而不是因為政府和其他什么人補貼才吃螃蟹的。林毅夫完全低估了企業家的冒險精神。企業家承擔風險,是出于信念和愿景,而非計算。凡要靠政府補貼才愿意去創新的人,充其量只是個尋租者,根本就算不上企業家。補貼這樣的人會導致南郭先生們“濫竽充數”,這一點我在《企業的企業家-契約理論》中已經證明了。為了激勵創新,我們需要的是專利制度和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而不是政府補貼。
進一步,創新的不可預測性意味著,政府根本不知道誰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因為你連螃蟹長得什么樣都不知道。政府不應該阻止任何人吃螃蟹,但也沒有必要為吃螃蟹埋單,因為那會誘使許多人假裝吃螃蟹,但實際上不過是拿出吃螃蟹的姿勢啃饅頭。從啃饅頭中得到的經驗對吃螃蟹毫無幫助。
林毅夫為產業政策辯護的另一個理由是:如果沒有政府協調,市場會出現協調失靈。這里也表現出他對市場機制和企業家精神的誤解。
所謂的協調失靈,不過是市場不均衡的表現。但不均衡意味著存在套利機會;越是大的協調失靈,糾正它帶來的利潤越大。企業家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發現市場中的不均衡,然后進行套利,使得市場趨于均衡。也就是說,協調是企業家的職能。現實中,成千上萬的企業家做的就是協調供給和需求,協調能力決定企業家的賺錢能力!讓我舉幾個例子。
馬云的阿里巴巴協調了數以億計的買方和賣方,所以才能賺大錢;弗里德里克·史密斯當年創辦聯邦快遞公司就是因為郵遞由政府的郵政公司主導,存在協調失靈,盡管受到美國政府郵政公司的阻礙,他還是取得了成功,并且創造了新的物流模式;順豐快遞也是企業家解決協調問題的一個例子。
再想一下今天的代孕市場吧!據說現在中國每年有數十萬的代孕嬰兒出生。一個中國婦女買到美國男人的精子,然后雇傭印度女人代孕,這是多么復雜的協調!但自由市場做到了。
計劃經濟的歷史證明,政府是最差的協調者。計劃經濟下國家計委和國家經委整天忙得團團轉,仍然是生產企業時時告急,消費品到處短缺,市場經濟下我們要什么有什么,我不知道林毅夫為什么認為政府比市場更有能力協調經濟活動?以我的觀察,凡是協調失靈嚴重的市場,一定是企業家精神受到了體制和政策的抑制。
另外,林毅夫論證產業政策的邏輯是有問題的。他說:“至今還沒有看見一個成功追趕的發展中國家,或者持續發展的發達國家,不用產業政策的。”他講的這個命題或許為真,這也不奇怪,因為在任何國家,總有雄心勃勃政府官員和專家想指導經濟發展,政府官員也要為自己創造尋租機會,也有既得利益者需要產業政策保護。但由此引申說“沒有產業政策,經濟就不可能成功”,則是個偽命題。“沒有一個長壽的人不曾得過病”,難道由此就能推論說得病是長壽的原因嗎?為什么不看看那么多病死的人?難道產業政策導致失敗的國家還不夠多嗎?所有現在的發達國家都曾實行過專制政體,現在仍然有不少國家實行專制政體。難道由此就可以證明專制是發展的提前條件,專制是正當的嗎?
林毅夫說:“作為經濟學家的責任不是因為怕產業政策失敗而凡產業政策都一概反對,而是要研究清楚產業政策成功和失敗的道理。”我按照林毅夫的建議研究了產業政策,得出產業政策必然失敗的結論,但林毅夫沒有能告訴我們為什么產業政策不會失敗。
第四個問題,林毅夫的“比較優勢戰略理論”是自相矛盾的,不能自洽。“比較優勢戰略”是林毅夫新結構經濟學的核心,也是他的產業政策的理論基礎。但它在邏輯上是不能自洽的,經驗上是不符合事實的。
哈佛大學教授丹尼·羅德里克評論道,“林毅夫似乎希望同時支持和反對比較優勢”。在我看來,林毅夫是想用李嘉圖的自由貿易理論證明李斯特的國家主義。
在亞當·斯密和李嘉圖時代,英國政府實行的是重商主義的貿易保護政策。無論斯密的絕對優勢理論,還是李嘉圖的比較優勢理論,其目的都是證明,不受政府管制的自由貿易將使得各自的優勢得到發揮,對交易雙方都是有好處的,貿易保護政策損人不利己。從此,比較優勢理論成為自由貿易的理論基石。
但李嘉圖把國家作為分析單位帶來的一個不好后果是,似乎比較優勢是國家的事情。其實比較優勢是個人的事情,企業的事情,不是國家的事情。國際貿易本質上是個人之間的貿易、企業之間的貿易,因為國家不會做交易,除非是計劃經濟國家。因此,分析比較優勢的好處完全沒有必要涉及國家。
比較優勢實際上就是管理學家講的“核心競爭力”,遵循比較優勢是每一個市場交易者的一個基本行為準則,根本不需要國家的戰略。如亞當·斯密所言,市場競爭意味著每個人都專門從事自己最擅長的工作以使收益最大化,同時讓他人去完成他們自己更擅長的工作。任何企業家,如果不按照比較優勢選擇生產和交易,一定會失敗。林毅夫剛才講企業家不講比較優勢,我感到很驚訝,我認為只有傻子才會違反比較優勢。瞎子說書、盲人按摩,就是利用比較優勢的典范。我和林毅夫今天辯論產業政策這也是我們的比較優勢,我們為什么不辯論量子通訊衛星去?因為不是我們的比較優勢。比較優勢是一個理性的人,正常的人都會使用的。
林毅夫認為比較優勢是由要素稟賦決定的。但看看各國的進出口結構,絕大部分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與要素稟賦沒有關系。要素稟賦決定論假定資本和勞動力(包括人才)在國際是不流動的。在資本和人才流動的情況下,要素稟賦的重要性即使不會消除,也會大大降低。
按照要素稟賦決定比較優勢的理論,18世紀的英國絕對不應該發展棉紡織業,因為英國的土地不適合生產棉花,英國種植的棉花質量很低;1950年代的日本也不應該發展鋼鐵業、汽車和電子產業;1960年代的韓國也不應該發展汽車產業;高科技和農業也不會成為以色列的優勢產業;浙江的義烏也不會成為世界小商品集散地。
要素稟賦之所以不重要,是因為現實中的比較優勢是動態的,是一個學習和實踐的過程,“Learning by Doing”。這就像林毅夫和我今天被稱為經濟學家,并不是我們的先天稟賦決定的,而是我們自身學習的結果,我選這個專業是因為另一個專業沒錄取我,然后我學習若干年后成為了經濟學家,至少在我是這樣。動態比較優勢主要是企業家創造的。或者說,企業家才是最重要、最稀缺的資源。但林毅夫完全忽略了企業家在決定比較優勢上的重要性。讓我舉兩個例子說明這一點。
第一個例子是英國的棉紡織業。英國沒有棉紡織業的任何資源稟賦,但棉紡織業成為英國工業革命的主導產業,這是英國企業家從無到有創造出來的,這些企業家包括發明飛梭的約翰·凱,發明紡紗機的約翰·懷亞特,發明多軸紡紗機的哈爾格里,發明走錠精紡機的塞繆爾·克朗普頓,發明機械紡紗機和現代工廠的理查德·阿克賴特,等等。當然,這里確實應該給英國政府記上一“功”。英國政府1700年頒布禁令,禁止從印度、中國和波斯進口棉織品;1719年又頒布禁令,進一步禁止一切住在英國的人買賣、穿戴或擁有棉織品,如有違犯,對私人科以5英鎊罰款,對商人科以20英鎊罰金。英國政府頒布禁令的目的是保護當時最大的既得利益者——毛紡織業,不是保護棉紡織業。但歪打正著,保護出一個強大的棉紡織業。
第二個例子是美國和韓國的汽車業。汽車不是美國人發明的,在1920年之前,汽車市場的領頭羊是德國和法國,但1933年全球汽車產量的73%來自美國,德國和法國分別僅占4%和8%。美國之所以能超越德國和法國,很大程度上要歸功于亨利·福特發明的自動化生產流水線,與美國的要素稟賦沒有關系。韓國汽車業的比較優勢是現代汽車創始人鄭周永這樣的企業家創造的,鄭周永原來是個汽車修路工。林毅夫認為,韓國發展汽車是違反了比較優勢,因為韓國當時的要素稟賦結構不適合發展汽車產業。他的結論是韓國由此失敗了。他的文章寫于2001年,當時東亞金融危機后韓國的汽車業處于困難時期。但韓國現在是世界第四大汽車出口國,汽車出口占到總出口收入的8%,不知林毅夫現在又如何解釋?他的基本論證方法是:如果成功了,就是因為利用了比較優勢;如果失敗了,就是因為違反了比較優勢。但他沒有預料到的是,那些在他寫文章的時候看起來失敗的例子現在居然成功了。
還有一點,中國經濟的成功是比較優勢的結果嗎?林毅夫認為,中國過去30年的經濟成功是因為中國從趕超戰略轉變為“比較優勢戰略”的結果。這與事實不符。
中國過去30年的發展確實與利用比較優勢有關,但這是經濟自由化、市場化、民營化和國際化的過程中,企業家自發行動的結果,與政府發展戰略無關。但林毅夫似乎并不贊同自由化、市場化和私有化的。就我所知,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政府制定了許多產業政策,但并沒有制定過什么“比較優勢戰略”。鄉鎮企業是利用中國的勞動力比較優勢的典型例子。到90年代初,鄉鎮企業生產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就成為重要的出口產品。但至1992年前,中央政府部門一直在打壓鄉鎮企業,國家計委曾明令禁止把重要生產資料賣給鄉鎮企業,禁止銀行給鄉鎮企業發放貸款。1989年開始的經濟調整,也把鄉鎮企業作為主要的整治對象。但是鄉鎮企業家沒有被整垮,后來又起來了。外資出口占到中國出口的一半。外資來中國就是利用比較優勢,這只需要開放,不需要產業政策。
以上這些以及許多許多例子都證明:比較優勢是市場中的企業家創造的。天然的比較優勢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因為只有地理是不可改變的,其他都在隨著發展變化。如果想利用比較優勢,自由市場加企業家就足夠了。利用比較優勢不需要國家戰略,除非每個人都是傻子。但如果每個人都是傻子,那制定戰略的官員怎么會聰明呢?事實證明:凡是政府能看得清楚的,自由市場上的企業家早就看清了;凡是自由市場上企業家看不清楚的,政府更不可能看清。產業政策一是迷糊企業家的眼睛,二是勾引企業家尋租,弊大于利。
如果想違反比較優勢,那倒需要產業政策。日本制定的戰略完全與比較優勢無關,
日本政府是把具有較高收入彈性的產業作為目標,如機械、電子和汽車,而不是日本具有相對優勢的產業,如紡織業。
解決“比較優勢戰略理論”邏輯矛盾的唯一辦法是,林毅夫講的比較優勢不是市場上表現出來的比較優勢,而是按他自己判斷的比較優勢。他理論中的比較優勢是由要素稟賦決定的。但他又說要素稟賦和比較優勢是通過市場價格表現出來的。如果不是他自己判斷的比較優勢,而是市場上表現出來的比較優勢,那他的戰略就是跟隨市場走。他既要政府引領市場,又要政府跟隨市場。這個矛盾怎么解決?
林毅夫原話是這樣的:“要想使企業自發進入和選擇符合要素稟賦結構的產業和技術,該經濟的價格體系就必須反映要素的相對稀缺性,而只有競爭性市場才能做到這一點。”(《新結構經濟學》P.23)除了政府有權力扭曲價格,還有誰有能力扭曲價格呢?既然競爭性市場決定的價格體系就能反映比較優勢,為什么還要政府告訴企業家比較優勢是什么?林毅夫是不是認為,在市場中的企業家讀不懂市場價格信號,只有政府官員和專家能讀懂價格信號?
最后一點,林毅夫“增長甄別法”的謬誤。
為了制定產業政策,林毅夫提出一個六步驟的“增長甄別法”。其中第一步,也是最關鍵的一步是:要選擇人均GDP比這個國家高一倍左右的國家,還要要素稟賦相似,并且這些商品和服務生產已超過20年。
我完全按照林毅夫的標準找出了不同年份值得中國模仿的候選國家,讓我們看看是怎樣一個情況。
根據世界銀行提供的數據,按照當年匯率計算比中國人均GDP高80%-120%的國家,1980年有:科摩羅(400.3美元),貝寧(378.0美元),尼日爾(420.7美元),塞拉利昂(356.6美元),中非共和國(350.5美元),蘇丹(398.4美元),岡比亞(398.9美元),多哥(417.7美元),加納(411.5美元)。1990年有印尼(630.7美元),亞美尼亞(636.7美元),阿爾巴尼亞(636.7美元),烏茲別克斯坦(651.4美元),科摩羅(602.3美元),吉爾吉斯(608.9美元)。2000年有湯加(1926.7美元),秘魯(1967.2美元),赤道幾內亞(1979.3美元),阿爾及利亞(1757.0美元),約旦(1774.1美元),蘇里南(1855.8美元),馬其頓(1875.1美元),泰國(2016.0美元),納米比亞(2059.4美元)。2010年有哈薩克斯坦(9070.7美元),馬來西亞(9069.0美元),蘇里南(8430.9美元),帕勞(8979.0美元),墨西哥(8861.5美元),加蓬(9312.0美元),羅馬尼亞(9069.0美元),黎巴嫩(8763.8美元)。
假如我們分別在1980、1990、2000和2010年為中國制定產業政策,林毅夫能否告訴我們,這些候選名單中有哪些國家值得效仿?
林毅夫可能會說這些國家與中國的要素稟賦結構不同。按照要素稟賦結構的標準,中國的人口規模與印度最接近,但印度的人均GDP比中國還低,當然不值得學;中國的土地面積與美國、加拿大和俄羅斯最接近,但美國和加拿大的人均GDP比中國高得太多,沒有辦法學,而俄羅斯在林毅夫眼里已經是失敗的典范;按照文化稟賦的相似性,中國應該向日本和韓國學,但這兩個國家的人均GDP又比中國高太多了。
林毅夫說中國經濟應該“沿著新結構經濟學所指出的路線增長。”我不知道新結構經濟學給我們指出了什么路線。
事實上,像中國這么大的國家,各地差別很大,談某個地區的比較優勢也許有意義,但談整個國家的比較優勢沒有什么意義。中國各地之間的差異甚至遠大于某些地區與外國的差異。即使一個省內,各地之間的差別也很大。如陜西省的陜南、關中和陜北就完全不同。中國土地稀缺?那你去西部看看,那里大片土地荒無人煙。中國勞動力過剩?人口最密集的東南沿海地區勞動力不足,需要從內地招募。這就顯示了企業家的重要性。離開企業家談比較優勢,是沒有意義的。
林毅夫 “六步驟增長甄別法”真正的錯誤在于,他把經濟增長和產業結構變化看成是一個完全線性的演化,每個國家的發展都只能沿著同樣的軌跡行進,不可能超越。但全球化和技術進步決定了產業發展不是線性的,在任何時點上,一個國家究竟發展什么產業,取決于企業家的判斷。甚至落后地區的一些產業也值得先進地區學。比如,當哥倫布發現美洲時,美洲大陸整體上比歐亞大陸要落后得多,但歐亞大陸還是從美洲大陸引進了玉米和土豆種植。
幸運的是,企業家不會按照林毅夫提出的“增長甄別法”決定該做什么。當然,如果政府一定要用產業政策主導發展過程,林毅夫的六步驟甄別法也許是有用的指南,盡管其后果可能是災難性的。
林毅夫回應部分:
第一,我對產業的劃分除了那些屬于國防安全的戰略性產業需要補貼之外,沒有一種是需要補貼的,所以張維迎批評的不是我。不批評我的理論,但是把我的名字加上去是不公平的,你批評的那些,我全部批評。就是為了批評那些我才提出新結構經濟學的產業政策。
張維迎說他接受我前面對產業政策的定義內容。那些內容就是現在外國所用的可能的政策產業表現的方式,在國外討論產業政策的時候,只要哪個國家利用了那些方式、方法當中的一項,或是多項的組合,都會影響產業的發展,所以只要用了就是產業政策。張維迎接受了我前面的定義。我后面講的產業政策里邊所需要的國家地方,實際上(前面定義里)那些大部分都不用。因為我講的都是幫助企業解決基礎設施,或者是幫助企業解決勞動力供給上面的限制條件,或是給予合適的金融安排,比如說我們現在講創、驅動,那你需要風險資本,風險資本要出現你要有那樣的政策環境。我講的全部都是不需要補貼的,所以我不知道你到底是在批我,還是在批我也在批評的產業政策。所以他認為我后面用的產業政策太廣了,我倒是覺得我后面用的產業政策措施是非常窄的。
第二,張維迎引用了我和張夏準的一場辯論。這個辯論的關鍵點是什么?張夏準基本上接受原來的結構主義,他主張發展中國家要想方設法去發展那些發達國家的產業,而我是不太贊成這樣子的。我覺得必須按照每個國家、每個發展階段具有潛在比較優勢的產業,政府來幫已經進入的企業解決諸如交通基礎設施差、電力供應不足,還有因政府各種管理太瑣碎而增加企業家的交易成本的問題。我主張的是小步快跑,而張夏準主張的是大跨步追趕、迎頭趕上。似乎張維迎教授是支持張夏準的看法的。但如果你要支持張夏準的看法的話,比方說中國有企業家要發展航天企業,這些企業家要是沒有國家的保護(像你批評的補貼),大概是不會進去的,因為他進去肯定是虧本的。那在這種狀況之下,看來張維迎是支持張夏準,是支持要用補貼的。
再來,張維迎說我的新結構經濟學是新古典主義的理論。我覺得張維迎搞混了兩種概念,一種是新古典的理論,一種是新古典的分析方式。新古典的分析方式是假定所有的決策者,包括政府、企業家等等都是理性的人。這是新古典的分析方式。現在國內有些經濟學家根據新古典的分析方式,研究發達國家的現象后提出了一些理論。這些理論用新古典的方法來研究現象背后的因果機制。其實任何理論都是一種刻舟求劍,都是在一定的條件之下是對的,但條件變了以后就不對了。我反對的是把研究發達國家現象所得出的理論簡單地搬到發展中國家來用,因為發達國家的條件和發展中國家當然很不一樣。
比如說發達國家的產業都在世界最前沿,技術也都在最前沿,發達國家資本是很豐富的,勞動力是相對短缺的。我們發展中國家呢,資本是相對短缺的,勞動力是相對豐富的。所以在發達國家合適的產業,合適的企業家的活動,跟在發展中國家是不完全一樣的。所以我反對把發達國家的理論簡單搬到發展中國家來。但是我認為發展中國家不管政府官員,不管企業家,或者不管張維迎教授跟我都是理性的,我們要以這樣的出發點來看發展中國家的條件是什么、機會是什么、背后的現象的因果機制是什么。所以明顯張維迎沒有好好看我的書,他把本理論和方法搞混了。
另外,張維迎似乎覺得只有企業家才有企業精神,其實熊彼特在談企業精神的時候,他不是談企業家,確實是要有企業精神來發現各種新的機會,但是可以發現各種新的機會的可以是企業家,也可以學者,也可以是政府官員。張維迎好像覺得只有企業家才有企業精神,其他人都沒有企業精神。要是我們沒有企業精神也不會到北大來辦中國經濟研究中心,要是我們沒有企業家的精神大概不會把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推動它升為國家發展研究院,其實都是企業家精神。因此,不要認為只有企業家才有企業精神,張維迎把企業精神運用的范圍縮得太窄了。
我在新結構經濟學中談為什么要有產業政策的時候,我確實談到有市場失靈,比如說靠軟硬基礎設計的協調來降低新的產業的教育成本,這是不是有市場失靈?但我同意也會有政府失靈,因此才會去研究根據什么樣的原則讓政府可以減少失靈的地方。就像可以有市場失靈,但是我們不能就因此說不要市場,也同樣不能因為有政府失靈就不需要政府。實際上研究都是這樣的,有市場失靈那我們來研究政府怎樣克服市場失靈;有政府失靈,那我們將來研究怎樣減少政府失靈。我想這是一個比較正確的研究方式。
另外,張維迎說我的理論假設政府是全知全能。我前面講的產業政策都是沒有假定政府是全知全能的,有相當大的程度都是企業已經要進去了,然后政府去了解企業有什么困難,幫助企業來解決它解決不了的問題。在這方面,張曉波教授是一個權威,他研究了我們各個地方產業集群的形成,在集群形成中,有很多企業家企業家解決不了的問題,在這種狀況之下,政府怎么發揮作用幫助企業家排憂解難,我講的全部是這些。都是企業家已經碰到困難了,政府只要跟企業家有接觸,就會知道企業家解決不了的問題,然后可以利用有關權力來幫它解決問題。然后,我講得都沒有講補貼,但是張維迎一直批評補貼,所以張維迎不是批評我,我想這個應該弄清楚,不然的話把別人的罪過都戴到我頭上來,我太委屈了。
另外,張維迎講日本時,用汽車產業來證明產業的成功不是產業政策的結果。我想張維迎教授對日本的經濟研究不夠清楚,因為日本從二次大戰以后對汽車產業一直是很高的關稅,而且有很嚴格的根據日本特定的標準,即使要把美國那些豪華車進口到日本,付了高關稅大概都不能拿到執照。因為它有很多針對日本國內的某些特性要求的標準,美國的車是根據美國的特性設計的,所以在日本根本通不過那個標準。所以這個就是我前面提的,只要有關稅、有進入的障礙都是產業政策,是保護日本產業的。
韓國也是這樣的,韓國在發展汽車產業的時候,80年代、90年代,甚至今天去韓國也很難看到外國車,因為一方面有關稅保護,一方面是有準入標準,這就是我們定義的產業政策。
張維迎還講到我的研究里面曾說韓國的汽車產業政策失敗,其實這點也是你沒看清楚。因為我在講因勢利導的時候,一般是講應該去找目前收入水平比你高一倍左右的國家,如果這個國家發展得非常好、非常迅速的話,它的資本會積累地非常快,工資會上漲地非常快,它原來有比較優勢的產品就逐漸失掉比較優勢。我在比較日本和韓國的汽車產業政策的時候,我說日本的汽車產業政策比較成功,韓國汽車產業政策成功率比較低。為什么呢?因為日本進入汽車產業政策的時候,日本的人均GDP已經是美國的一半,韓國進入汽車產業政策的時候,它的人均GDP只有美國人均的20%,日本的30%,所以韓國的要素稟賦和比較優勢差距比較遠,在這種狀況之下韓國所需要的保護措施,就比日本所需要的保護措施大多了。這也就是為什么2001年的時候,韓國的汽車產業里面本來有3家,倒閉了2家,只剩下1家。但日本的汽車產業基本上都發展得相當不錯,就是因為他比較符合我前面所講的潛在比較優勢,而韓國的差距是比較遠的。
我在同樣的文章里面也講,為什么中國跟印度從50年代開始的汽車產業政策失敗呢?因為當時我們的人均GDP只有美國的5%,印度也只有5%,而韓國已經是20%,日本是50%,并且韓國在70年代進入汽車產業政策的時候,當時最主要的汽車生產國已經逐漸從美國轉移到日本、德國了,所以這已經不是最新、最前沿的產業了。韓國進入的時候GDP只有美國的30%的,比日本的50%時,條件上稍微差一點,因此韓國所需要的保護措施就比較多,成功的概率也相對比較低,但是比中國和印度還是相對成功的。
張維迎說如果政府要提出產業政策的話,政府官員可以參加投資。我覺得這和張維迎平常的論調很不一樣,他一直是說“不能既當裁判員又做運動員”,現在叫政府又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怎么前后之間有這么大不一致,我不太了解。
另外,張維迎說企業家創新是為了壟斷利潤,但是企業家創新要壟斷利潤是有前提的。他講到比爾·蓋茨、瓦特、斯蒂文森確實是為了追求壟斷利潤,但是壟斷利潤能存在是因為有專利保護,如果沒有專利保護能不能有壟斷利潤?所以我覺得張維迎剝離了壟斷利益存在的前提而談企業家不需要政府,沒有政府何來專利保護呢?愛迪生一生發明的1000多項,全部有專利保護,他就是為了追求專利保護下的壟斷利益,才發揮他的企業家精神。但是如果沒有專利保護,那他發明了以后,大家能夠馬上模仿,那還有企業家做嗎?我想在座有不少企業家,如果你做的創新,沒有專利保護,你愿不愿意做?大家馬上模仿,你愿不愿意做?我不敢說絕對都不會做,但是普遍大概不會做。
所以我覺得強調企業家精神是重要的,但是也要把企業家精神發揮作用的一些制度條件研究清楚。前面我主張在發展中國家可以給點稅收優惠等等,為什么?因為在發展中國家大部分的技術創新、產業升級對自己是新的,但是在世界上是成熟的,沒有辦法給專利保護。所以可以給一點稅收優惠。但是這種稅收又是非常少的,比如說三減兩免,不僅在發展中國家這么用,到美國去投資,美國各州政府給的條件絕對不會比中國地方政府給的條件差,各種稅收優惠、取得土地的各種優惠都要做的。所以我覺得這方面要跟現實相符,不要認為你的理論模型沒有,在現實世界就不存在。
我基本上是反對補貼的,我所有的產業政策里面沒有一樣是需要補貼的,除了對先行者的激勵機制的補償,基本上是幾年的稅收優惠,量非常少。
另外,在國際上有一段時間,一些人認為企業家跟市場能解決一切事情。在80年代以后,有一股思潮認為連基礎設施夜應該完全由企業來從事,就像張維迎講的,只要存在市場不均衡就存在套利的機會,有套利的機會企業家就會去做。但是有些要套利的話非常難,因為初始投入非常大,回收周期非常長,能回收多少是企業家控制不了的,比如基礎設施。我國家因勢利導理論里大部分講得是幫企業家解決軟硬基礎設施的這一部分。在80年代以前,世界銀行最大的部分是基礎設施部門,從80年代以后基礎設施部門被認為是市場的責任,我去世界銀行做首席經濟學家的時候,世界銀行沒有基礎設施部門。在這么一個思潮的推動之下,最后發現只有一種基礎設施企業家有興趣——移動通信。為什么移動通信企業家會有興趣呢?因為它收費很容易,再加上它有自然壟斷利潤,所以企業家有積極性,其他的基礎設施像道路、電力、港口,企業家普遍不愿意投,導致整個80年代、90年代到現在大部分的發展中國家到處是基礎設施的瓶頸,發達國家基礎設施普遍老舊。張維迎講產業政策必然失敗,中國政府有很多產業政策,所以他推論中國必然失敗,但中國怎么能維持這么長時間的穩定、高速的發展呢?如果張維迎拋開書本,到各個地方走走看,所謂一縣一貧,一鄉一貧,所謂各地的產業集群,當然企業家是重要的,但是政府在幫助這些產業集群的發展過程中起得因勢利導的作用絕對不能忽視。所以你講產業政策必然失敗我沒有看到,當然也有很多失敗。
再來講張維迎因為有資本流動,所以要素稟賦就不重要了。第一點,實際上發達國家的資本流動到發展中國家是為了什么目的?一定不是希望發展中國家的人均資本可以拉起跟發達國家一樣平,它到發展中國家來還是利用發展中國家的比較優勢來獲取更大的利潤。這方面有大量的實證研究,像中國應該吸引了不少外資,但首先來講,外資在我們資本當中的整個投資的比重并不高,90年代以前,占總投資的比重不到5%,鄧小平南巡以后多一點也不過在我們總投資的比重中占10%到15%之間。絕大多數是我們國內自己的資本。第二點,外資投資的企業,和我們國有企業以及民營企業有一個很大的特性差異。外資投資的企業的勞金資本比我們國內自己企業的勞金資本高一點,但是他比我們國有企業在同一個行業里的人均資本低。它為什么比我們同行業的資本高一點?當然它來自于發達國家資本相對豐富,但是它投資的行業還是符合我們比較優勢的產業。為什么國有企業的資本怎么會比外資的人均資本低呢?最主要就是我們有金融的扭曲,人為地壓低資金的價格,讓能拿到資本的國有企業的成本比進來的外資的成本低。
總得來講,外國資金流動進來,并不改變我們作為發展中國家因勞動力相對多相對豐富而在這個產業上面所具有的比較優勢。當然我同意張維迎講的,中國是一個很大的國家。目前來講,有些地區、有些省份實際已經進入到高收入經濟體了,有些還在中低收入經濟體。因此在這種狀態之下,我們不能有一個產業政策適應全國,應該根據各地不同的情形來制定產業政策,我講的五種產業的劃分實際上就是適應這個需要。有些地方的產業接近世界前沿的多,政府就要針對接近世界前沿的產業的發展瓶頸去因勢利導。有些實際上還在追趕,或是參照國際或是參照國內標準。
張維迎講我在因勢利導里面要找準目前人均收入水平比你高一倍或兩倍,但是他忘了另外一個條件,他講的那么多國家是失敗的國家,我講的條件是人均GDP是一倍、兩倍或者是三倍,但是還有一個條件是它必須是發展非常快速的國家。兩個原因,一是如果這個國家能維持20年、30年的快速發展,那應該講這個國家大部分的產業是符合它的比較優勢的。如果它維持20年、30年的快速發展,資本積累一定非常快,有一些有比較優勢的可貿易產業就會直接失掉比較優勢。如果你跟他差距不太遠,那你進入就可以了。可張維迎非專門找那些失敗的國家,那不在我的討論范圍之內。他批評我時經常給我戴的帽子,根本在我的書里找不到。
最后一點,我在因勢利導的框架里面,也非常重視企業家精神,比如第四步,是完全企業家主導,并不按照參照系國家,我講每個國家都有一些特殊的要素、資源,企業家發現了這些要素和資源的機會,政府也要幫它把在擴張時遇到的瓶頸障礙排除掉。或是有一些新技術所帶來的機會,企業家發現了,已經進入并產生獲利的空間了,政府應該幫它進一步做大做強提供條件。所以這樣講起來,張維迎批評那些我也可以全部拿過來批評別人,但是不要用那些來批評我。除掉那些之后,其實我們更多的應該是共同的。
張維迎回應部分:
回應起來比較難,坦率地講,我不知道林毅夫在講什么。我在前邊總得來說是想找他理論方面的一些問題,希望把這些問題深入。但他剛才對我的回應確實比較難歸納,我試著倒著回復一下。
你的“增長甄別法”共有六步,我只談第一步,因為第一步如果錯了后邊就也沒說的了。我找的這些國家是按林毅夫標準找的全部可候選名單,并不是我只挑了人均GDP是中國兩倍的落后國家。我用的標準是1.8%-2.2%,這是我理解“左右”的意思。你一下子又變成三倍了,如果提前知道我就會再找到三倍的國家。我選出的是,按你的標準,80年、90年、00年、10年這四年中國如果要制定產業政策的所有可能的參考國家。在這些國家里,我們再找要素稟賦和我們差不多的,再找發展成功的,可以不可以?按照我的判斷,所有這些候選國家中找不出符合你講的中國要學習的、要模仿的。
林毅夫:那我也找不到啊,因為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條件,這個國家必須發展很快,那些都發展不快。
張維迎:你就在這里面找那個發展快的國家不就行了嗎?所有的國家都在這兒了。你如果要挑一個發展快的,你就定一個標準,比如哪個國家增長最快我就用哪個。這我可以理解,但是你的標準是“人均GDP是中國的2倍左右”,你的文章白紙黑字在這兒。
林毅夫:我的第二句話是“發展非常快”,你把“發展非常快”這個條件去掉了。
黃益平:下一點。
張維迎:我說產業政策注定失敗,你怎么能由此得出結論說,因為我主張產業政策失敗,中國有產業政策,所以張維迎認為中國注定失敗。這是什么邏輯?我們討論問題不能這樣。完全是兩個問題。一個國家失敗的東西很多仍然可以有成功的地方。我剛才講,中國過去30年的偉大成就原因就是鄧小平的改革開放政策,自由化、市場化、民營化、國際化。正是由于有這四化,中國的企業家,最早的鄉鎮企業,后來的官員下海,后來的海歸企業家,現在的80后90后,還有外國的企業家利用中國的后發優勢、比較優勢發展起來。而且比較優勢本身像你說的是動態的,這個動態就是企業家創造的,我給你舉了那么多例子。你說比較優勢是“內生”的,怎么內生?比較優勢由政府制定那叫什么“內生”呢?所謂“內生”就是市場自然發展的過程。我們先把邏輯搞清,我對你理論的挑戰無論是你的“比較優勢戰略”理論的自相矛盾、不能自洽,還是“增長甄別法”的謬誤,我是完全按照你的理論來陳述的。
另外,你研究日本、韓國那么多國家的成功經驗,為什么不提供一下中國產業政策成功的經驗?因為我覺得每一個國家的發展有好多背景。包括企業家的出現,為什么有些地方企業家多,有些地方企業家少。歷史不是一個白板,你不能假設所的國家都是一塊白板,用一個東西來適應所有的國家。500年前非洲比中國就落后得多,我們憑什么理由說現在非洲先進了才證明它是好的,還是不好的。俄羅斯也是,所有的國家都有這個問題,當我們考慮中國問題的時候我們也要放在這個角度。
你說政府可以幫助企業解決好多問題。當然政府要幫助解決問題,我講的問題不是政府不應該幫助企業解決問題,我講的是政府不要給企業設置障礙。其實我們現在政府幫助企業解決的好多問題,是先設置了障礙,然后再幫助解決。這等于是我把你的嘴封上,不讓你吃飯,讓后我每天給你打葡萄糖,輸營養液,每天都在維持著你,好像沒有我你的生命就完蛋了。我的意思是說我們要的是制度,這個制度下每一個有企業家精神的人能夠很好地發揮自己的才能,去發現市場,什么是能賺錢的事,就是比較優勢。無論是現在還是預測未來。不能因為現實中政府在幫助企業這就證明產業政策是正確的。
我以網約車為例,我知道相關的單位都在找政府幫忙,甚至找最高領導人幫忙,為什么?因為現有的制度不允許他做。他做起來就是違法的。我的意見是我們能不能把這些對有利于企業家、有利于社會財富創造、有利于每個消費者利益的障礙廢除掉。
你講的企業家的問題,我們今天談的主要是商界企業家,我也曾經研究過制度企業家、政策企業家。我的《博弈與社會》的最后一章題目就是“制度企業家與儒家文化”。制度企業家有好多類,如果你說我沒看你的書,建議你也看看我的書。
我覺得林毅夫本身也具有一定的企業家精神,但是這個“企業家”是個延伸的說法,我們不要用這個東西去替代,說因為每個人都有企業家精神,所以我們就搞國有企業,能不能那樣推理?這個邏輯是有問題的。
你說我主持張夏準的看法。我反對你不等于支持他,這里沒有任何邏輯關系,你們倆都錯了,我倆個人都反對。為什么我反對你就一定支持他?我也沒看過他的東西。你主張漫步超越,他主張快步超越,我認為這些都是錯的。真正的企業家是自己去發現,我剛才舉了那么多例子。美國不是最早發明汽車的,但是美國的企業家向亨利·福特這些人最后就超越了,這是企業家必須要做的事。
我們要講的是產業政策是不是有效,而不是哪個國家施行過產業政策。人類歷史上犯的錯誤非常多,不能由此證明因為所有人都犯過這個錯誤,所以這個錯誤就是對的。我的看法是由于人類的無知和無恥產業政策注定要失敗,我可以寬松一點地講,有成功的話也是一種偶然,而失敗是必然。你應該回答我的這些問題。如果你說“不對,人們沒有你想的那么無知。”那么我接受,如果你能說服我,說人類比你想的聰明得多,人類可以看到未來幾百年、幾千年的事情,那我可以接受。或者你能設計一個激勵機制,使得政府不會尋租,產業政策設計出來一定是大公無私為了全人類的利益,而不是為了某些制定者的利益,那我可以接受。
所以你舉的例子對我來講都沒有說服力。
我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如果一個國家所有的雞蛋都是政府供應的,由此就能證明沒有政府大家永遠吃不上雞蛋嗎?這恰恰是問題所在,為什么雞蛋必須政府供應?因為你不讓企業家供應。那只能政府供應,然后你翻過來說這就證明政府供應是最有效的,沒有這樣的邏輯。
林毅夫:我跟張夏準的辯論進行了四回,而且每次都是寫出來在雜志上發表的,我很希望我跟張維迎的辯論不是口頭辯論,因為口頭辯論是聲音,聽過就不清楚了,其實寫出來最好,大家寫出來,刀對刀、槍對槍、邏輯對邏輯得根據歷史事實來辯論,這樣才能寫清楚。包括你現在回應我的東西,很多都是我沒說的,都是加在我頭上的。
中國改革的成功確實是往市場方向走,中國改革的成功確實是產權越來越清晰,中國改革的成功確實是越來越跟國際經濟結合。但是不是可以把中國改革轉型的成功簡單地歸結為所謂“市場化、私有化、自由化”,我想大概不能,因為在90年代的時候,其他跟我們處于同樣一個轉型階段的國家,他們在這四化上面推行地比我們徹底,但是他們經濟是崩潰的、停滯的、危機不斷的。
第二,張維迎老是講我“政府選擇產業,不讓企業家選擇”,我再次強調,在我的“兩軌六步法”以及五種產業的劃分當中,只有一種產業是政府選擇的,那就是跟國防安全有關的產業。其他都是企業家主動選擇,政府幫它解決它解決不了的軟硬基礎設施完善的問題。所以在這一點上我希望有共識,不然你老是批評我沒說的事,把罪名加到我頭上,我覺得我好冤枉。
第三點,張維迎講我們看國家經驗時需要考慮歷史。我非常高興張維迎講的這一點,確實經驗是跟歷史、文化、發展階段有關的。我們現在讀的理論(教科書或絕大多數學術期刊)都是總結發達國家經驗的理論。因此我也建議張維迎,我們在運用這些理論的時候確實要考慮我們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一個轉型中國家,我們的很多東西跟發達國家條件上不太一樣。所以有些理論在邏輯上講起來都自洽,但是一個現象可以用一個邏輯自洽的理論來解釋,其實可以代表這個現象可以用無數多邏輯自洽的理論來解釋。這種狀況下并不能說明一個理論邏輯自洽它就是對的。實際上我們一般講理論是幫助我們認識世界、改造世界。我覺得理論邏輯自洽的時候能夠幫助我們認識世界,但是它背后的邏輯是不是這個國家、這個社會發展最重要的瓶頸限制,不見得。因此我們經常用這個好像邏輯自洽的理論幫助我們認識世界,可是根據那些理論來改造世界的時候經常把問題搞得更糟。在這種狀況之下,我覺得我們作為學者應該倒過來,只有能夠幫助我們改善好世界的理論,才是真正幫助我們認識世界的理論。我希望我們能往這個方面去努力。
張維迎一直講,說不要給企業家設立障礙。我的框架里好像沒有一點是給企業家設置障礙的,基本都是企業家主動愿意介入的,甚至在我講的“兩軌六步伐”的第一步里面不包含的這些產業,只要企業家發現、進入了,要繼續做大做強有困難了,或者是新的企業要進入有點障礙了,我建議政府要來幫助它。所以你反對的我完全反對,讓企業家不能進入某些產業,這個我完全反對,在我的框架里面沒有。
另外,美國的汽車產業跟日本一樣,美國的汽車產業雖然有亨利·福特這些企業家精彩的發揮,但你要知道美國的汽車產業政策關稅是高度保護的,實際上一直到60年代、70年代美國進口汽車的關稅是50%,這是一種保護政策、產業政策。在這樣的產業政策之下,讓企業家克服了張夏準所講的“幼稚產業早期的困難”,然后發展起來。美國之所以發展汽車產業成功,而中國跟印度不成功,因為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時,美國的人均GDP已經英國的85%了,實際上是跟英國同一個發展階段的國家了。既然是同一個發展階段的國家當然要產業升級,所以往汽車產業升級是對的。從我的新結構經濟學的角度來看是對的,但是如果你要是沒有這樣一種發展階段的接近,你就去發展汽車產業政策,就會像50年代、60年代,中國、印度的失敗。
另外張維迎講對未來是看不清楚的,我也同意。對未來,企業家也看不清楚。如果你是在世界最前沿的技術跟產業,那你對未來看不清楚。但是如果你是在世界前沿之內的產業升級,實際上是有很多參照系的。比如說華為的任正非現在經常講,過去我們非常容易,因為有參照系,現在華為的手機、電訊設備已經是世界最前沿了,所以任正非講下一步怎么走就很不清楚了,過去我們有參照系,只要我們努力都能改善,現在下一步該怎么走不清楚了。張維迎講的未來看不清楚應該指的是那些產業跟技術已經在世界最前沿的。對未來,政府看不清楚,企業也看不清楚。但是我們知道如果要繼續進步一定包含兩部分,一個是基礎知識的突破,一個是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我們知道企業家對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有積極性,因為它有專利保護可以壟斷利反倒是潤。但是對基礎科研企業家是沒興趣的,因為基礎科研的投入非常大,周期非常長,風險非常高。但如果是沒有人投資基礎科研的話,企業要開發新產品、新技術就是無源之水,是不可持續的。在這種狀況之下,政府當然也面臨很大的風險,但是如果政府不做,企業家不做,發達國家就停滯了。所以我在前面講,我還沒有看到沒有政府的產業政策還能保持繼續領先的發達國家。在這種狀況之下,政府當然發揮企業家的精神對基礎科研去進行投資。而且對基礎科研的投資95%以上是失敗的,這大家知道。但是你也不能說政府在基礎科研上的投資95%以上沒有任何成果。那你就叫發達國家不要在基礎科研上投資,我希望美國聽你的,我希望OECD國家都聽你的,那中國很快就可以趕上他們了。
張維迎:第一點,我非常同意林毅夫剛才提到的邏輯自洽不一定就是好的理論,但我想邏輯不自洽的理論一定不是好的理論。我剛才指出你的“比較優勢”理論邏輯不自洽。
林毅夫:哪個地方不自洽?
張維迎:第二個問題,你老覺得我在脫離于中國,你告訴我哪個東西是脫離于中國的?我從80年代開始研究經濟學,提出“雙軌制”,全都是從中國的實際出發。不能因為一個理論你不喜歡就說它是脫離中國。我認為我的所有理論都是根深蒂固地來自于中國的土壤,因為我關心中國的問題。我去牛津研究“為什么資本雇傭勞動”的問題,完全是中國的所有制改革引發我研究這個理論問題。所以你對我的這一點指責我不能接受。
第三,你剛才舉了一個很好的例子,華為的任正非就是企業家精神,所以他知道自己有什么短板,是華為告訴政府官員現在信息產業是什么情況,這也恰恰告訴我們一線的現實企業家在做什么,恰恰使得我們沒有辦法按照政府的產業政策指導他做什么。我剛才也講了,政府和企業分散化決策最大的區別就在于它是一個豪賭。企業分散化決策下,任正非也好,任何人都可能垮掉,但是垮掉就說明有新的更好的企業在替代它。不是說一個大的企業始終存在就是好現象,我甚至覺得一個國家最好的一百家企業變化得越快,說明這個國家經濟增長得越快。反倒是老不變才是問題。
我一開始以為我們倆今天關于產業政策的定義一致了,結果你剛才提的基本還是專利保護,我沒反對專利保護啊。我作為擁護產權(物質、知識)的人,這是我一直強調的。你談的所有的產業政策最后都走向專利保護和基礎設施。我一開始就定義了,我理解的產業政策是:出于發展或者其他目的,政府對私人產品生產領域的歧視性對待和選擇性干預。我覺得這個定義已經很清楚了,什么是產業政策什么不是產業政策。
林毅夫:我沒有把專利保護定義為產業政策,但是拿到專利之前的R&D基礎科研需要政府支持,那是產業政策。所以我想咱們把這個搞清楚。第二點,你認為我提出按照比較優勢來因勢利導是矛盾的。這一點應該弄清楚,比較優勢決定要素生產成本可以最低,但是一個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會不會變成一個地方或是國家的競爭優勢?還決定于他的交易成本是不是足夠低。而交易成本是不是足夠低,決定于他的軟硬基礎設施是不是合適。我講的政府按照比較優勢來因勢利導是幫助企業來解決軟硬基礎設施,讓它降低交易成本,所以迅速地可以把比較優勢從一個潛在的狀況變成實際的競爭優勢的產業。我不知道這樣講邏輯矛盾在什么地方,我很愿意受教。但是你必須是針對我的論述來講的,而不是根據你的想象來的。
黃益平對雙方提問:
對張維迎:你直接把產業政策看成政府替代企業家決策。事實上很多人認為政府更多的是創造一個環境,最后的決策可能還是由企業家來做的。更直接的從理念、學理上來討論,到底存不存在市場失靈的問題。你認為主要是理論失靈而不是市場經濟失靈,但事實上我們在平常生活中碰到“自然壟斷”“經濟外部性”“環境污染”等等這樣問題是很多的。如果沒有經濟外部性的問題的話,我們為什么要保護知識產權?
對林毅夫:你覺得政府如果有能力、有意愿、有思路的話,應該可以把經濟搞好。在分析過程中你是不是假設了一個“好人政府”?現實生活中我們感覺不一定。新結構經濟學要不要研究制度環境、制度保障?過去很多產業政策失敗是思路問題還是制度環境問題?
總結發言:
張維迎:
我認為在市場當中,政府最重要的職責就是保護個人的權利(人權、財產權、知識產權)和自由。現有的所謂“市場失靈”,是市場理論的失靈,包括壟斷導致的失靈,外部性導致的失靈和信息不對稱導致的失靈。如果有人以后能發展出一種新的理論,也許可以是對的。我只是說現有的這三種失靈,全是理論的失靈跟市場沒有關系。
因為時間關系,我就聚焦在“外部性”的問題。只要有兩個人以上,都叫“外部性”,比如我發表一個觀點你不喜歡,這就叫負的外部性,我發表一個觀點你喜歡就是正的外部性。能不能因為我發表一個觀點你不喜歡,就要讓政府干涉我呢?我覺得不應該,因為這是我的權利,這是我言論自由的權利,《憲法》里面寫得很清楚。但是如果我辱罵你,這也給你帶來外部性,讓你心里特別地煩惱,晚上回去睡不著覺,這就要干預,不是因為它是外部性,而是因為我侵害了你的尊嚴和名譽權。所以實際上我們保護知識產權是保護一個人的權利,而不是由于外部性。
再講環境污染,你排放污染,當然是政府要管的,為什么要管呢?不是因為外部性,而是由于它侵害了別人呼吸新鮮空氣的權利。我認為我們一定要從這個角度解決,現在的“外部性理論”本身是錯誤的。我剛才講了所有的事情都有外部,為什么今天這么多人來這兒聽,因為他覺得對他有有正的外部性,我們要不要補助他?不要,我們還要限制聽的人數。“外部性理論”不能給我們提供一個政府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的標準。就像一個女孩子打扮漂亮有外部性,不需要政府補貼也打扮得挺好。所以我覺得不是說沒有外部性,而是“外部性理論”本身是錯誤的。
林毅夫:
新結構經濟學的理論框架,基本上談到“有效市場”跟“有為政府”,這應該都是一個理想的目標。有效市場不見得有效,所以現在有很多理論上的討論,怎么去建立有效市場,我全部繼承過來,比如說對產權的保護等等。因為每個理論都是建立在巨人的肩膀上,他們已經討論得非常多,我的新結構經濟學就不必花無數多的篇幅再去討論一次。
現在理論里面談的比較少的是“有為政府”,我談的“有為政府“也是一個理想的目標,是不是政府一定有為,還是政府去做的時候變成“亂為”,這是沒有保障的。但是總得來講,在新結構經濟學的框架下面,很多人認為是假設一個好心想干好事的政府官員。其實我在新結構經濟學的理論框架下采用了新古典的方法,即假定每個人都是理性的,所謂理性就是追求自己的目標。對政府官員在新結構里面是這樣分析的,他們基本上以兩個目標為主:第一,希望能夠繼續執政(或是能夠得到升遷);第二,如果能夠繼續執政,不受到挑戰,他希望能夠青史留名。這是新結構經濟學根據“理性人”對政府官員尤其對國家領導人的一種假設。
新結構經濟學進一步論證,用什么方式能夠讓一個政府官員同時滿足這兩個目標?如果他能夠給國家、他所負責的地區帶來繁榮,帶來社會的穩定,帶來發展的話,那么老百姓會支持他,所以他繼續支持沒問題,也能夠青史留名。但實際上有時候做不到這一點。因為實際上從亞當·斯密到現在,固然有那么多經濟學理論,還沒有一個能照著做就能夠給國家、社會帶來繁榮、進步。但他如果不能給國家、社會帶來繁榮、進步,老百姓可能就不支持他了,他要長期執政可能就會有問題了。在長期執政可能有問題的時候,他為了長期執政,經常會采取一些措施妨礙繁榮的實現,陷入到惡性循環,包括拉幫結派、依賴各種利益集團、貪污腐敗,之所以會貪污腐敗,是因為一方面他可能要失掉執政的地位了他要過個好日子,或者是失掉執政的日子后他想回來也要花錢。所以這些很多我們所看到的不滿意的現象在我的框架里面是內生的,因為他沒辦法給國家、社會帶來繁榮,新結構經濟學希望能夠提供一個框架,政府在追求自己的目標的時候能夠給國家、社會帶來進步、繁榮。在這種狀況之下,他個人的利益跟國家的利益、社會的利益、大眾的利益是一致的,當然這個框架還是很初步的。
這個框架里面的產業發展的“六步法”,以及中等發達國家的五種產業的劃分,每種產業在發展的時候可能出現的有外部性需要協調的,可能會以一種形態出現,然后政府如果按照這樣做的話,成功的概率應該高一點,失敗的概率應該少一點,過去的那種都靠補貼才能有的發展,在新結構經濟學的框架里面是被排除掉的。這應該可以是一個我們再繼續努力的理論框架,我希望跟大家一起努力,把它更豐富、更發展,能夠讓現代經濟學不僅作為批評的利器,要作為參照而成功的話基本上無能為力,我希望新結構經濟學能夠往那方面前進一步。希望大家更多地批評,我也很高興有機會跟張維迎的爭論。這個爭論使我可以更清楚地知道哪些地方我的表述還不是很清楚,所以張維迎沒有完全了解,如果張維迎都沒有完全了解的話,我相信大部分人更不了解了,所以我感謝張維迎能夠給我這個機會,讓我能夠把新結構經濟學所講的因勢利導的產業政策表述得更充分。在這里再強調一下,張維迎批評的那些產業政策,從新結構經濟學來講完全不同意,同樣是批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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