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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多少“潼關肉夾饃協會”在靠維權斂財
原創 巴九靈 吳曉波頻道
全國網民都知道了,所謂的“品牌維護”,吃相是如此難看。
文 / 巴九靈(微信公眾號:吳曉波頻道)
1993年,高中畢業的潼關人王華鋒到當地肉夾饃店當學徒。一年之后,他掌握技術,開了間小店創業。這20多年下來,肉夾饃產業越做越大,他成了當地有頭有臉的人物。
他掌管著西安萬盛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專門搞肉夾饃加盟。公司年產值3000多萬元,500家店遍布全國20多個省份。在他的奔走以及各方支持下,潼關肉夾饃成了陜西非物質文化遺產。

去年秋天,當地的一家媒體把他當做正面典型,還提到了公司的計劃:
下一步,要通過品牌維護等途徑,把潼關肉夾饃這塊招牌擦得更亮。
一年之后,全國網民都知道了,所謂的“品牌維護”,吃相是如此難看。
按照華商網描述,王華鋒“在潼關縣委、縣政府的支持下,成立了小吃協會、注冊了‘潼關肉夾饃’商標”。
這個小吃協會,后更名為潼關肉夾饃協會。它注冊資本僅為5萬元,擁有潼關肉夾饃的商標,王華鋒是協會的法定代表人。后來,協會就將潼關肉夾饃商標的使用權、運營權、管理權轉給了王華鋒控制的西安萬盛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左手協會,右手公司,一場讓全國肉夾饃小吃店膽戰心驚的行動便開始了。
這個毫無知名度的協會,近半年打了350多場“維權”官司,18個省份很多賣潼關肉夾饃的小店成了被告。協會委托的律師通常是去店里買個肉夾饃,拍照取證,接著就是律師函。
為了官司,律師得走多少路,得吃多少個肉夾饃?
成為被告的店家們發現,律師給出的調解費最開始是五萬,然后是一萬八,最后又降到五千,表面是維權,其目的更像是斂財。即便是調解,也有個前提,被起訴方要辦理入會手續以及繳納一年2400元的會費。
如果被告們想要繼續售賣潼關肉夾饃,由王華鋒控制的、并拿到潼關肉夾饃商標的西安萬盛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開出了條件:加盟。加盟費分為三檔,旗艦店9.98萬、標準店5.98萬、創業店3.98萬,還包括其他一些雜項費用。

左手掙小錢,右手掙大錢。左手加右手,便是想做大做強,再創輝煌?
當媒體爆出肉夾饃維權事件后,黑客黑掉了潼關肉夾饃協會的官網,滿屏滾動著綠字:“無良協會”。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就商標做出回應后,潼關肉夾饃協會寫了封道歉信。

這道歉信寫得有水平,通篇就是放低姿態“我錯了”,但也不說自己錯哪里了。誰是錯誤的發起方呢?協會的法人王華鋒要不要調查一下呢?
整件事的核心,就是“潼關肉夾饃”商標。
2015年,潼關肉夾饃協會注冊了這個商標。這是常見的地名+美食組合,專有名稱是集體商標。

立法者設立以地理標志為特色的集體商標,是為了保護地方特色品牌,促進相關產業的發展。不同于那種強調私人產權的商標,集體商標,恰如名字中“集體”二字,擁有公共屬性,注重公共利益。
所以注冊集體商標的主體,通常是協會,它不參與商業運營,由協會授權會員使用。如果涉及侵權,協會確實有權起訴商戶。
但一位知識產權律師在接受《新京報》采訪時提出了疑問:
潼關肉夾饃協會注冊資本才5萬元,能力存疑,在互聯網上也未檢索到該協會對潼關縣肉夾饃行業的產品標準、產品品質開展過行動的消息,除了注冊商標以及大范圍起訴外,并沒有對行業起到促進作用。表面看訴訟有依據,但其做法已經違背集體商標設立的初心,有濫用訴訟權的嫌疑。
沒有對比,就沒有差距。
2010年,杭州市烹飪協會獲得了“揚州炒飯”這一集體商標,當時的協會會長就對媒體表示,該商標不具有排他性和壟斷性,其他商家可以繼續售賣揚州炒飯。
潼關肉夾饃協會雖然年輕,但另辟蹊徑:通過官司,以會費方式要求他人成為會員,壟斷肉夾饃的話語權;更惡劣的是,它將商標授權給協會法人代表王華鋒的西安萬盛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后,這家公司便可將集體商標變為私有獨占,以收取加盟費的方式,變相謀取私利。

更吊詭的是,這個協會甚至違反了協會自己出臺的《“潼關肉夾饃”地理標志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規則中明確規定了潼關特定區域的6個鄉鎮才能使用“潼關肉夾饃”的商標,潼關區域以外的商家則不能使用。
按照規則,外地肉夾饃商戶既不能加盟協會,也不應該使用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但這個協會卻能打破規則,邀請河南老鄉掏錢加盟。
可能也有人好奇,沙縣小吃同業公會注冊的沙縣小吃也是集體商標,但其門店卻全國開花,甚至非沙縣人都能加盟,并沒有受到地理區域的限制。
這主要是因為商標在申請備案時存在差異。
像潼關肉夾饃商標,該協會在申請商標時明確界定了特定區域范圍。而沙縣小吃在申請商標時,并未限定特定區域,它不依賴地理因素,而是依靠服務以及餐飲的標準。
地大物博的中國,因為有很多特色產品,所以就有了很多地方特色的協會,以及地方特色的產品商標。
大體來講,地方特色產品的商標,一共有三種。
第一種是普通商標。
逍遙鎮胡辣湯的維權糾紛中,逍遙鎮胡辣湯協會獲得的逍遙鎮商標就是一個普通商標。普通商標通常是由企業注冊,協會即便注冊了,也無權去收取所謂的會費。

第二種就是類似潼關肉夾饃、沙縣小吃那種集體商標。
第三種是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像庫爾勒香梨、西湖龍井便是這樣的商標。它們也是訴訟的多發區。
天眼查的數據顯示,庫爾勒香梨協會迄今一共有569件訴訟,幾乎都是作為原告。該協會在1996年注冊了庫爾勒香梨商標,這是中國第一個注冊保護的地理標志商標,圖案為一只開屏孔雀,孔雀下方為“庫爾勒香梨”文字字樣。

面對爭議,庫爾勒香梨協會最近發表聲明說,維權是因為有商戶以“庫爾勒香梨”名義,將非庫爾勒產地的品種進行假冒銷售,欺騙消費者。協會不存在高額加盟費,也不強制商戶入會,正常維權不存在起訴斂財的情況。
一份判決書中(2021蘇1084民初4230號)顯示,江蘇的一家水果店,在包裝箱上使用的“庫爾勒香梨”等字樣標識,跟協會的商標標識相差無幾,屬于侵權行為,并賠償了協會1萬多塊。而這涉案的5箱水果,水果店經營者說他一共才賣了100多塊,還是從批發市場購買的。
最近有媒體報道說,河南上百家商戶因售賣香梨含有庫爾勒字樣被起訴,四川多家水果店因為使用庫爾勒香梨字樣的包裝盒也被起訴。不過,這些商家并沒有說明,他們賣的究竟是不是真正的庫爾勒香梨。
客觀講,庫爾勒香梨的品質和聲譽確實是由其獨特的種植環境決定的。就像西湖龍井,茶葉的生產區域決定了品質。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就是證明產品的獨特的生產地以及品質的,若非當地生產,但卻冒充當地產品,就有侵權嫌疑,法院一般會支持協會的維權主張。
浙江慈溪的法院今年公布了個案例。
兩個茶行被杭州市西湖龍井茶管理協會告上法庭。協會認為,茶行未經許可,在銷售的龍井茶茶葉包裝上顯著使用了“西湖龍井”字樣,侵犯了協會的商標權。
這兩個茶行也自感冤枉,說是一些顧客在購買其他品牌的龍井茶后,希望用西湖龍井的包裝盒包裝,提升檔次,茶行這才免費幫顧客換上了“西湖龍井”的包裝。盡管雙方和解,但茶行還是要賠償協會1.3萬元。
協會若維護行業公共利益,對侵權展開行動自然無可非議。但協會的維權方式也值得一提。
去年,紅星新聞報道了兩個水果店主的遭遇。他們都遇到購買香梨的顧客,買完后就要一個包裝盒,那包裝盒上有“庫爾勒香梨”幾個字。接著,庫爾勒香梨協會就把店主給告了。

羊城晚報報道,2013年,一群廣東茶商被西湖區龍井茶葉協會告上法庭。一些茶商遇到了奇怪的客人,他們要求購買西湖龍井,店里沒有,他們就買其他的茶葉,買完后還要求店主用西湖龍井盒包裝茶葉,并開具西湖龍井發票。
接著,這些茶商都成為了被告。廣東媒體稱,當地茶商遭到了涉嫌釣魚式的打假。
當然,這些都是商家面對媒體時的說辭,真假難辨。但好歹也給那些經歷疫情的艱辛小店家們一個提醒——
做生意,特別是食品生意時,記得查查相關的協會,看看商標法,遇到客戶要包裝袋時,你千萬要謹慎,千萬別亂包裝。
作者 | 馬淚淚 | 當值編輯 | 武新月
責任編輯 | 何夢飛 | 主編 | 鄭媛眉 | 圖源 | VCG
原標題:《還有多少“潼關肉夾饃協會”在靠維權斂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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