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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網購就該有質量保障

據央廣網的報道,今年6月王先生在京東的“自營商城”,買了一批原裝進口的殼牌潤滑油,但之后殼牌官方證實這些商品是假貨。雖經過工商部門調解,但王先生仍不滿意,最后事件發展成了王先生懸賞找“受害同志”,并收購了一輛“受害車”,還在網上做了砸車直播。
當然,這個維權的確有一些“套路”。也有消息說,王先生本身就是汽車業內的;有人認為他在搞“職業碰瓷”,不能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假一賠三”的規定?;蛟S,他的維權動機值得深挖,可以滿足一些“陰謀論愛好者”的樂趣。
但是,真正的問題難道不是京東的自營平臺上(不是第三方入駐平臺)賣了假貨嗎?而且這個問題由來已久,一直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揪著維權者的“動機”不放,就能解決網購假貨問題,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嗎?
近年來,中國的網購一路高歌猛進,“雙11” 更是成為了全民的狂歡。但是,背后的隱憂一直存在,那就是假貨問題。京東自營平臺,本身就是針對阿里平臺入駐商家的“錯位競爭”,想用“自營”為商品的品質做背書,然而,還是出現了假貨。
京東方面表示:產品是由“有授權的海外供應商采購并合法進口,供應商擁有相關的資質證明文件及第三方質檢合格證明”。似乎它也是受害者,但問題在于,為什么消費者能夠識別出的假貨,京東這樣的電商巨頭卻看不出來,也沒有像消費者那樣去向殼牌公司求證?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京東也好,天貓也好,這些電商平臺都已經是巨人級企業,應該擔負整體提升中國網購商品質量的責任,而不是渾水摸魚。
要摒棄這樣的錯誤邏輯——網購就是淘便宜貨,就難有質量保證。其實,網購就該有質量保障,因為相對于實體店,電商監管更方便。它不像實體店有那么復雜的銷售通路,對于電商巨頭(特別是自營商品)來說,進銷接口相對是統一的,完全有財力、人力以及信息手段去鑒定、識別,幫消費者擔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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