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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樹賢任民政部黨組書記,李立國不再擔任
10月31日下午,民政部召開干部大會。中組部副部長周祖翼在會議上宣布了關于民政部領導班子調整的決定。中央決定黃樹賢同志任民政部黨組書記,免去李立國同志的民政部黨組書記職務。
黃樹賢同志在會議上作了講話。他表示:堅決擁護黨中央關于民政部領導班子調整的決定。對中央決定他到民政部工作,深感使命光榮,責任重大,決心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本著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懷著對廣大人民群眾一腔熱情來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努力做到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認真學習領會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于民生和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決策和部署,緊密結合民政工作實際,狠抓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不斷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政事業的改革和發展。堅持和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揮部黨組和領導班子的作用,集體領導,分工負責,發揚民主,集思廣益,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堅決貫徹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堅定不移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堅持不懈地抓好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和糾正四風的工作,全面加強民政部機關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的各項工作。大力弘揚民政系統長期形成的優良傳統,著力構建民政部機關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從現在開始,就融入到民政部這個機關、集體和大家庭中來,虛心向領導班子同志學習,向民政部老同志學習,向民政部機關直屬單位的同志們學習,向民政系統的廣大基層黨員干部學習,緊緊依靠黨組領導班子,緊緊依靠機關的全體同志,緊緊依靠民政系統的廣大黨員干部,共同做好新形勢下的民政工作,絕不辜負黨中央的信任和重托。民政部直屬機關所有同志,都要以飽滿的熱情、良好的狀態投入到當前的工作中去。要認真傳達學習貫徹落實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在六中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學習領會《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精神,認真學習領會《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公報》重要精神,真正把部領導班子、部機關及直屬單位全體干部職工的思想統一到六中全會精神上來,堅定地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抓好今年全年的工作。部黨組同志和各司局、單位的負責同志,都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集中精力做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工作,確保今年各項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要深入基層,加強調查研究,為謀劃和決策明年的工作做好準備。
民政部黨組成員、副部長宮蒲光主持會議。民政部黨組成員、副部長顧朝曦、高曉兵,民政部黨組成員、中央紀委駐民政部紀檢組組長賈育林,民政部黨組成員、全國老齡辦常務副主任王建軍,民政部黨組成員、社會組織管理局局長詹成付出席會議。民政部機關司局級公務員,全國老齡辦副司級以上干部,各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參加了會議。
(原題為《黃樹賢同志在民政部領導班子調整干部大會上作講話》)
黃樹賢簡歷

1975.09-1977.10 南京大學文科班文哲史專業學習
1977.10-1978.05 江蘇省揚中縣長旺公社文化站代理站長
1978.05-1982.01 江蘇省揚中縣委辦公室秘書、副主任
1982.01-1983.09 江蘇省揚中縣新壩公社(鄉)黨委副書記、書記
1983.09-1985.01 江蘇省揚中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委書記
1985.01-1989.11 共青團江蘇省委書記
1989.11-1994.11 江蘇省農墾農工商聯合總公司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
1994.11-1995.03 江蘇省紀委常委
1995.03-1997.05 江蘇省紀委常委、省監察廳副廳長
(1992.10-1995.10南京大學商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在職學習)
1997.05-2000.12 江蘇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
2000.12-2002.11 監察部副部長
2002.11-2007.10 中央紀委常委,監察部副部長(其間:2006.03-2006.07中央黨校省部級干部進修班學習)
2007.10-2007.12 中央紀委副書記(2007.11明確為正部長級),監察部副部長
2007.12-2013.03 中央紀委副書記
(2003.11-2008.12兼任北京奧運監督委員會主任)(其間:2010.05-2010.07中央黨校省部級干部進修班學習)
2013.03- 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國家預防腐敗局局長
第十八屆中央委員。第十六屆中央紀委委員、常委,十七屆、十八屆中央紀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李立國簡歷

1970.01-1974.05,遼寧省沈陽市建筑機械廠工人;
1974.05-1976.02,遼寧省沈陽市建材工業局團委干事;
1976.02-1977.01,遼寧省沈陽市康家山建材基地會戰指揮部團委書記、政治處副主任;
1977.01-1977.12,遼寧省沈陽市康家山鐵路管理段段長兼黨支部書記;
1977.12-1979.05,遼寧省沈陽市康家山沙石礦黨總支副書記、副礦長;
1979.05-1980.10,遼寧省沈陽市建材工業局團委副書記(其間:1980.03—1980.08在遼寧省沈陽機電學院干部進修班學習);
1980.10-1982.09,遼寧省沈陽市鋼化玻璃廠黨總支書記(其間:1981.09—1982.01在遼寧省委黨校干部培訓班學習);
1982.09-1984.07,遼寧省沈陽市石棉制品廠黨委副書記(其間:1983.03—1984.07在遼寧省委黨校培訓班學習);
1984.07-1985.03,遼寧省沈陽市石棉水泥制品廠黨委書記(其間:1980.09—1984.09在遼寧大學經濟系經濟管理函授大專班學習);
1985.03-1985.06,遼寧省沈陽市建材工業局黨委副書記;
1985.06-1990.01,共青團遼寧省委副書記、黨組成員(1985.08當選省青聯副主席);
1990.01-1993.01,遼寧省盤錦市副市長(其間:1989.04—1991.02在遼寧省委黨校行政管理專業函授本科班學習;1989.03-1992.04在東北工學院管理系管理工程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獲工學碩士學位);
1993.01-1993.12,西藏自治區黨委秘書長;
1993.12-1995.08,西藏自治區黨委秘書長兼直屬機關工委書記;
1995.08-1999.01,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秘書長兼區直機關工委書記;
1999.01-2001.09,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秘書長兼區直機關工委書記;
2001.09-2003.01,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
2003.01-2003.11,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政協副主席、黨組書記;
2003.11-2005.12,民政部黨組成員、副部長;
2005.12-2010.05,民政部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部長;
2010.05-2010.06,民政部黨組書記、常務副部長。
2010.06-,民政部黨組書記、部長。
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簡歷來源: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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