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明確龍港市取消鄉鎮后的法定職責承接
澎湃新聞記者 姚似璐
字號
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11月25日表決通過《關于促進和保障龍港市新型城鎮化綜合改革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決定》明確,根據龍港撤鎮設市的實際,依法應由鄉鎮政府承擔的職責和工作,可由龍港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直接履行和承擔,其中屬服務性、事務性的部分工作事項,可通過委托、購買社會服務等交由社區自治組織、其他社會力量承擔;這些工作事項實行清單化管理并向社會公布。
2019年8月,經國務院批準,溫州蒼南縣龍港鎮“撤鎮設市”,成為全國第一個“鎮改市”,承擔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改革示范區建設任務。兩年來,龍港探索“大部制、扁平化、低成本、高效率”的新型設市模式和“市管社區”的基層治理扁平化改革,在機構改革、基層治理、城鄉一體化發展等領域取得成效。
“但改革也遇到一些行政管理體制、運行機制方面的法律問題,最突出的是在扁平化管理模式下,鄉鎮層級不復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由鄉鎮政府履行的法定職責的承接主體亟待明確。”《<決定>(草案)的說明)》稱,通過作出法規性決定,解決龍港改革面臨的突出問題很有必要。
《決定》要求龍港市深化探索新型設市模式,推進以大部制改革、扁平化治理為核心的行政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省政府、溫州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統籌研究重大政策、重要問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將改革試點、探索示范任務賦予龍港市,有針對性出臺政策,支持龍港在基層治理、社區居民自治、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公共服務、產業發展、要素保障等方面先行先試。
責任編輯:張軍
圖片編輯:沈軻
校對:丁曉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澎湃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1
收藏
我要舉報





查看更多
澎湃矩陣
新聞報料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
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