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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一小學家校聯系平臺被指捆綁消費,學校稱非強制
近日,有家長反映,遼寧阜新市站前小學提出讓家長開通家校聯系平臺,不僅要花100元購買手機,而且每月要交費29元,合同期為兩年。
對此,站前小學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確實通知過家長辦理該業務,但并非強制,交費也不經過學校之手。
運營商方面則表示,開通該功能是免費的,手機也是免費贈送,家長繳納的100元是預存話費,每月交的29元是家長訂購的一項套餐。
2011年至今,安徽、深圳、陜西、四川、重慶、北京等地陸續出臺了針對校訊通類平臺的清理整頓的政策。
復旦大學社會學系教授于海認為,凡有市場競爭的項目,應讓家長和學生自己選擇,以便廓清學校和利益方之間不當關系的嫌疑。學校不能利用其對家長和學生的優勢地位做近似強制消費的事項,應該徹底杜絕成為不當利益鏈的關鍵一條,而政府也應該也把類似事件當做糾正行風的抓手。
家長:感覺“被自愿”
10月18日,遼寧省阜新市站前小學家長李國雄(化名)反映,9月下旬開家長會時,學校班主任提出一年級家長要開通中國電信的“翼校通”平臺,需要購買一部100元的手機,之后每月向該通信運營商繳納29元,并要繳滿兩年。但他聽說親戚家的孩子只需要向另一家運營商的該類服務每月交5元即可使用這一功能,對此他感到不解。
10月19日,站前小學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確實通知過家長辦理該業務,之后電信公司曾在學校附近設點辦理預售電話費,但并不強制,交費也不經過學校之手。
10月21日,負責站前小學“翼校通”業務的電信客戶經理何女士也回復稱,家長辦理該業務并非強制,手機為免費贈送,家長每月繳納的29元是訂購套餐的話費。雖然公司會推薦家長辦理話費套餐,但開通“翼校通”功能是免費的。“可以不辦理套餐,只要家長把電信號碼給客戶經理,由客戶經理將號碼添加到業務平臺上即可。”
但家長李國雄則表示,“翼校通”業務是開家長會時直接由學校告知的,當時班主任沒有提及安裝是免費的。當天,學校教務處老師向家長們收了錢,發了手機。大部分家長都當場交了100元預存話費,而且有的家長原本有電信的號碼也被告知要辦理新號才能加入該平臺。
“一年級的孩子年齡小,在記事方面有困難,抄寫黑板的作業有時候抄不全?!崩顕壅J為,雖然學校沒有強制家長們開通,但家長卻有種“被自愿”的感覺?!敖毁M的時候沒太在意,但事后想想不太對勁?!彼f,“翼校通”是學校布置作業、發布通知、與家長保持聯系的“官方”渠道,這其實就是一種變相的強制。
對于兩種矛盾的說法,10月20日,阜新市海州區教育局行政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該業務由家長自愿辦理,“根據學校提供的回復,學校沒有經手這個錢,完全是家長和電信之間的事情”。這項業務主要針對低年級學生,對于不愿意辦理的家長,學校老師會采用口頭轉告的方式,或者讓學生記下黑板內容的方式,把作業內容和要求通知到家長。
他還介紹,此前該校曾使用另一通信公司的類似產品,然而由于地區信號不穩定而改換了業務。家長李國雄稱,類似的家校聯系平臺在當地已開展多年,學校使用普遍。但該地區運營商表示,該業務的具體使用覆蓋率不便對外透露。
據官網介紹,“翼校通”是通信運營商提供的一種家校溝通平臺,主要功能包括為中小學校、教師及學生家長提供日常交流互動、安全管理等服務。利用手機、互聯網,方便快捷地實現學校通知、家庭作業、在校表現、考試成績、課堂評語、班級相冊等教學信息的傳遞與互動。
各地陸續清理整頓家校聯系平臺
2003年左右,通信運營商相繼推出“校訊通”、“校信通”、“家校通”、“家校E通”等針對家校聯系的增值業務。但校訊通等類似平臺被迅速推廣普及使用的同時也不斷伴隨著質疑的聲音:是否有變相強制收費之嫌?學校是否參與了利益分配?如何杜絕信息的泄露?
2010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發布《關于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中小學按照規定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學生或學生家長自愿原則。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學校和教師在為學生服務、代辦有關事項的過程中不得獲取任何經濟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確有折扣的,須全額返還學生。”
“校訊通”業務早在2011年3月就被安徽省教育廳明令禁止,但之后卻越演越烈。2012年10月,人民網也曾對安徽部分市、20多家中小學校及幼兒園展開調查。調查顯示,由三方構成的黑色利益鏈是“校訊通”禁而不止的根本原因。“校訊通”業務共有三方參與,通信運營商、軟件開發及推廣企業、學校及教師,三方利益分成比例大致為:5:3:2。安徽省約有120萬“校訊通”用戶,每年費用多達1.4億元。
2013年12月,深圳羅湖市場監管分局以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為由,對深圳三家“校訊通”營運商作出各罰1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同月,深圳市教育局發布《深圳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家校溝通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表示學校發通知短信,費用由學校出且不能以校訊通作為家校聯系的唯一渠道,而學校也不得參與校訊通推廣、訂制。
隨后,陜西省、四川省、重慶市、北京市等地陸續出臺了針對校訊通類平臺的清理整頓的政策。
2014年6月,北京市教委、市新聞出版廣電局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2014年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意見》,其中要求學校、幼兒園不得為“校訊通”辦理提供便利條件。12月,重慶市教委下發《關于切實規范中小學使用校訊通等通訊工具的通知》,對有償使用校訊通類平臺進行整治。2015年10月,南京市教育局召開了規范家校溝通信息工作通氣會,叫停有償校訊通類平臺。
此外,據央視新聞報道,就在2016年9月24日,浙江省平湖警方破獲了一起信息泄露案。泄露信息包括省內10個地區245所學校共計50多萬條數據。犯罪嫌疑人正是通過“校訊通”平臺的后臺竊取到了數據。
專家:學校不能做近似強制消費的事項
“除了教育的必須的收費項目,應明確規定,任何付費項目皆不能由學校渠道直接進到家長和學生;凡有市場競爭的項目,應讓家長和學生自己選擇,以便廓清學校和利益方之間不當關系的嫌疑?!?1月2日,復旦大學社會學系教授于海向澎湃新聞表示,該事件中雖有兩種矛盾的說法,但真相不難弄清,關鍵是利益驅使下,當事人是否有動力來自揭真相?!皩W校和家長溝通,完全可以用微信或其他通訊工具,何必安排其他付費業務?”
于海教授認為,學校不能利用其對家長和學生的優勢地位做近似強制消費的事項,例如強制參加補課、強制訂購校服?!敖逃椖縼y收費曾經引出很大的民憤,后經強力干預,信息公開,才讓局面有所好轉;如今這樣的非教育項目如果真的是照樣經由學校渠道收費,說明學校還是因為占著對家長和學生的不對稱優勢,為了蠅頭小利,自毀清譽。”學校應該徹底杜絕成為不當利益鏈的關鍵一條,而政府也應該也把類似事件當做糾正行風的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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