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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26:一屆“最不壞”與“最緊迫”的氣候大會

當地時間2021年11月1日,英國格拉斯哥,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世界領導人峰會正式舉行。 人民視覺 圖
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官方名稱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6次締約方大會(COP26)”,剛于11月13日在英國格拉斯哥落幕。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自1995年起每年舉行,迄今已是第26屆。COP26本應在2020年召開,因疫情延期一年。
今年8月,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發布的報告《2021年氣候變化:自然科學基礎》指出:未來幾十年里,所有地區的氣候變化都將加劇,極端高溫和降水事件將越來越頻繁;氣候變化正在影響降雨分布,在高緯度地區,降水可能增加,而亞熱帶的大部分地區則可能減少;進一步的變暖將加劇多年凍土的融化、季節性積雪的損失、冰川和冰蓋的融化、夏季北極海冰的損失等。
的確如此。在我們的身邊,今年7月20日發生在鄭州的暴雨刷新了近千年的世界城市暴雨記錄。在大洋彼岸,今年2月間,百年難遇的暴風雪天氣襲擊了一向暖和的美國德州,引發了罕見低溫冰凍。此外還有北美的極端高溫和失控山火,西伯利亞北極圈內的反常高溫,歐洲和亞洲今年夏天的嚴重洪澇災害,非洲的干旱以及隨之而來的沙漠蝗災。這些今年頻繁出現的極端天氣事件及相應的災害,不斷提醒我們,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已刻不容緩。
但即使面對嚴峻現實,即使全球范圍內的共識已基本達成,不同國家間的利益博弈和激烈斗爭仍不停歇,在這次的COP26上也一再上演。原定11月12日閉幕的COP26在超時一天后達成最終協議,即197個國家簽署的《格拉斯哥氣候協議》(The Glasgow Climate Pact)。
這份協議主要分為八個部分:科學發現與氣候問題的急迫性;氣候變化適應行動;適應行動資金問題;減緩氣候變化;資金、科技轉讓和能力建設問題;損失和損害;執行機制;合作機制。
以下對COP26的核心成果及該協議要點做些解析。
一、目標:最終鎖定“1.5 ℃”
全球升溫控制為什么最終鎖定僅1.5℃?
2016年11月生效的《巴黎協定》要求,將全球氣溫升幅限制在比工業化前水平高2℃以內,并尋求將氣溫升幅進一步限制在1.5℃以內的措施。2018年,一份由數千名科學家和多國政府編寫的IPCC報告發現,通過將全球氣溫的升幅控制在較工業化前水平高1.5℃以內,可以避免最惡劣的氣候影響。這份報告顯然提出了更緊迫的目標。
但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發布的報告《2021排放差距報告:熱火朝天》顯示,盡管全球不斷提升氣候雄心并強調“凈零排放”承諾,但各國計劃在2030年生產的化石燃料總量仍比實現《巴黎協定》1.5℃溫控目標所限定的化石燃料生產量高出一倍還多。根據最新數據,全球氣溫已經比工業化前水平升高了1.1℃,這意味著,即使當前的減排承諾全部實現,全球氣溫仍可能在本世紀升高2.7℃。
好在各國的凈零承諾一直在調整。COP26召開期間,一些關鍵國家如印度、泰國、尼泊爾、尼日利亞和越南等做出了新的凈零承諾。至此,占全球經濟總量90%的一百多個國家都被凈零承諾覆蓋。另有多國更新其“國家自主貢獻”(NDC)或宣布了新的長期戰略。印度作為全球第三大溫室氣體排放國,原來一直拒絕凈零承諾,此次也宣布,到2070年實現凈零排放。此前,中國也已經宣布了“2060年之前實現碳中和”的凈零目標。
二、“硬約束”:官方硬杠“傳統化石能源”
197個國家簽署的《格拉斯哥氣候協議》,其中一項涉及燃煤電廠與化石燃料補貼,這也是氣候大會召開26次以來,首次明確提到針對化石燃料的措施。
1. 煤炭淘汰聯盟
COP26召開期間,多國宣布達成了一項新的全球清潔能源轉型協議,承諾逐步淘汰最骯臟的化石燃料煤炭。
在天然氣、煤炭、石油這三種能源中,煤炭最為低效高碳。相同能量情況下,煤炭產生的碳排放量約為石油的1.5倍,天然氣的2.2倍。COP26達成的清潔能源轉型協議承諾,其中主要經濟體到2030年,其他國家到2040年,結束煤炭投資,擴大清潔能源規模,實現逐步淘汰煤炭。
該協議有77個簽署方,包括波蘭、越南和智利等46個國家,其中23個國家首次承諾停止使用煤炭。當今一些煤炭大國仍需時日加入,比如世界最大的用煤國中國和印度,兩國用煤總量約占世界的三分之二;比如澳大利亞,是世界第11大煤炭消費國和主要出口國。中國、日本和韓國這幾個最大的煤炭融資國沒有加入聲明,但去年承諾在2021年底前結束煤炭發電的海外融資。
2.印度的“去煤”和“減煤”
作為COP26的主要最終成果,《格拉斯哥氣候協議》第20條要求各締約方“逐步淘汰”煤電和低效化石燃料補貼,認識到需要支持實現公正轉型。印度在最后一刻反對使用“逐步淘汰”(phase out)的措辭,堅持使用“逐步減少”(phase down),包括中國、南非、伊朗等多國代表支持印度的提議。
對此,歐盟、瑞士、墨西哥代表提出批評,稱臨時修改用字是違反大會規定,若容許部分國家繼續使用煤炭,更難將氣溫升幅限制在1.5℃,但最終,主張“淘汰”方妥協了。COP26主席、英國能源大臣夏爾馬(Alok Sharma)憾言,通過協議只是“脆弱的勝利”。
3. 全球甲烷承諾
甲烷是造成全球氣候變暖的第二大溫室氣體。相比二氧化碳,甲烷升溫潛能值是二氧化碳的28至36倍。甲烷排放大概占全球溫室氣體的20%左右,且呈上升趨勢。美國和歐盟在今年9月共同發起的《全球甲烷承諾》(Global Methane Pledge),承諾到2030年將全球人為因素造成的甲烷排放從2020年水平上減少至少30%。
COP26舉行期間,約108個國家加入了這一倡議。中國目前仍在研究減排甲烷中,暫沒有加入這一承諾。但中美在COP26舉行期間發表的《中美關于在21世紀20年代強化氣候行動的格拉斯哥聯合宣言》也將甲烷減排作為一個與二氧化碳減排并行的重要單獨事項。美國自2014年奧巴馬政府時期發布了全國甲烷戰略以來,國內管制日趨專業嚴格,例如聯邦環境保護局今年11月剛提出的石油和天然氣場所甲烷監管建議,擬要求在全國30萬個井場進行常規甲烷泄漏監測。未來,中美勢必會開展甲烷減排的密切互動。
4. 其它化石能源減排
由愛爾蘭、法國、丹麥和哥斯達黎加等國發起,11個國家宣布成立“超越石油和天然氣聯盟”(Beyond Oil & Gas Alliance),旨在設定國家油氣勘探和開采的結束日期。此外,25 個國家和公共金融機構簽署了一項聯合聲明,承諾在2022年前停止對所有常規化石能源領域的國際公共支持,轉而優先支持向清潔能源的轉型。
據悉目前各國對化石能源的補貼十分驚人,且一直增長,去年已經達到5.9萬億美元。
三、“經濟激勵機制”的細化與落實
“命令-控制手段”和“經濟激勵手段”從來都是環境法制的兩兩駕馬車。
如果說以上的一系列協議和國際承諾是硬約束,那么COP26的一個重要議題就是落實《巴黎協定》當中的碳排放市場交易機制和其他非市場機制。尤其是落實《巴黎協定》第六條第2、4、8款所規定的幾種關鍵機制。
第六條涉及如何建立全球性的市場機制。《巴黎協定》生效五年來,各方就市場和非市場的碳交易方法,特別是跨境碳交易、透明度要求等進行了一系列曲折的談判。比如落實《巴黎協定》第六條第2款避免雙重核算的要求。
COP26的成果之一是,打破了對減排量進行重復計算的談判僵局。出售減排信用額度的國家將決定,是將此次的減排信用額度出售給其他國家,還是計入該國自己的氣候目標之中。如將其出售,則賣方國家將在其國家統計中增加一個排放單位,買方國家則扣除一個,以確保國家之間的減排量只計算一次。據悉,《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方面指定了一個由12名成員組成的監督機構執行監督,并負責審查認可信用的基線。
同時,COP26對《巴黎協定》第六條第4款所設機制(6.4機制,或稱“可持續發展機制”)的規則、模式和程序的落實,基本形如《京都議定書》的老清潔發展機制(CDM)。但第六條中“糾結”的一個議題是,《京都議定書》機制下的舊碳信用如何過渡,才不會大量沖擊國際碳價。
目前,有不少國家仍持有《京都議定書》下CDM中的大量減排量,因此設定了一個過渡截止日期即2013年1月1日,在此之前,CDM中發放的核證減排量(CER)證明將不予以結轉。據COP26達成的成果文件,全球排放的整體減緩應通過強制注銷6.4機制下的減排量來實現,對注銷量的核算所遵循的詳細規則也得以制訂。
相關成果文件還說明了,在強制注銷之外,各締約方還可以采用自愿注銷的方式,實現全球排放的整體減緩。
對《巴黎協定》第六條第8款所述非市場方針框架下的工作方案,COP26成果文件顯示,各締約方一致認識到,在實現可持續發展和消除貧困方面,必須采取綜合(intergrated)、整體(holistic)和平衡(balanced)的非市場方法,使締約方能夠進行自愿合作,以協調和有效的方式落實國家自主貢獻目標。
四、合作:中美格拉斯哥宣言的亮色
11月11日,中國和美國在COP26舉行期間發表《中美關于在21世紀20年代強化氣候行動的格拉斯哥聯合宣言》(以下簡稱“中美格拉斯哥宣言”),宣布將根據兩國不同國情,各自、攜手并與其他國家一道,加強并加速氣候行動與合作。
中美格拉斯哥宣言給COP26注入了強大的正能量,為增進COP26的成色做出了很大貢獻。《華爾街日報》稱,拜登與習近平共同促成了這份宣言。該報評論說,作為世界上兩個最大的經濟體兼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國,中美兩國的領導人將他們作為國際領導人的公信力押在了為全球挑戰提供解決方案的能力上。該報認為,宣言中的承諾是必要的,只有這樣,其他國家才會在會議結束后的協議實施中更具雄心與信心。
實際上,中美格拉斯哥宣言的發表,只不過意味著世界最大的兩個碳排放國重新回到了多年來的氣候合作軌道上而已。奧巴馬總統在任時期(2009年至2017年),中國政府與美國政府自2014年起,每年都簽署兩國氣候變化雙邊協議,直至特朗普總統上臺才中止。
中美格拉斯哥宣言的內容較為簡明。其中訂立的目標包括:兩國將在這個十年當中采取更多行動減少化石燃料污染,以加快向“全球凈零經濟”轉型;美國制定到2035年100%實現零碳污染電力的目標;中國同意在2026年開始的“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煤炭消耗。其中包含了開展多方面合作、甲烷減排、二氧化碳減排、森林保有、資金安排等事項。
值得一提的是,雙方明確,擬展開五個方面的合作,首當其沖是“21世紀20年代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相關法規框架與環境標準。”
有美國專業人士評論說,這個2021年版的“中美氣候協議”甚至還沒有以往奧巴馬總統政府時期的類似協議更具實質性內容。但國際社會,包括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內的相關國際人士都對這份宣言表示了充分的歡迎。古特雷斯寫道:“應對氣候危機需要國際合作和團結,這(中美合作)是朝正確方向邁出的重要一步。”
其實,對中美格拉斯哥宣言的實質性內容不必過早期待,中美兩個大國能重開氣候變化談判與合作本身就意義重大。畢竟像美國前總統特朗普那樣率性“退群”的做法,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合作信心打擊巨大。
五、援助:富國對窮國的氣候資金支持
2009年,在哥本哈根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5次締約方大會上,富裕國家承諾,到2020年,每年向并不富裕的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以幫助這些國家適應氣候變化。
應對氣候變化,各國都需要財政資源和合理的投資,以減少排放,促進適應氣候變化的舉措已經產生的影響,并增強能力建設。目前發達國家承諾的每年1000億美元,距離現實需求還有較大差距,在公共資金和可量化的資金可預測性上,相關談判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目前發達國家履行的情況并不好,甚至有國際人士戲言:“至今沒看到多少錢,大家也不敢問……。”
有意義的是,每年1000億美元的資金支持承諾也寫入了中美格拉斯哥宣言:“兩國重視發達國家所承諾的,在有意義的減緩行動和實施透明度框架內,到2020年并持續到2025年每年集體動員1000億美元的目標,以回應發展中國家需求。”想必拜登政府對推動此項資金支持誠意滿滿吧。
氣候融資可以在地方、國家跨國層面進行。這些融資可能來自公共、私人和其他源頭。氣候融資對應對氣候變化和促進適應至關重要,因為大幅減少排放需要大規模投資,特別是在排放大量溫室氣體的部門。
最后,許多氣候變化的對策共識當然仍未達成,仍留待下一屆氣候變化大會。正如在格拉斯哥街頭演講的瑞典氣候少女格蕾塔·通貝里義憤填膺地表示的那樣:“COP26注定是一場失敗,這已經不是秘密,很顯然我們不能用造成危機的辦法來解決危機。”微軟公司聯合創始人比爾·蓋茨在COP26召開前也曾說:“不能指望2021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能解決所有問題”。
閉幕時多國代表抱怨說,COP26最終達成的《格拉斯哥氣候協議》令人失望。但他們也不得不承認,在各國存在嚴重分歧的背景下,這份協議是本次大會多邊談判所能取得的“最平衡”、“最不壞”的結果。
面對氣候變化的極端挑戰,普通公民考慮的可能是災難到來時的逃脫和應對;產業界思考的應該是脫碳的前景與轉型;金融家思考的可能是投資與商機;政治家考慮的多半是選票、民生和利益……。大變革來臨時,每個個體都需要思考挑戰與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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