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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報刊文談成都機場X射線安檢儀被叫停:處理應更快些
10月12日有媒體報道,針對近日引發輿論波瀾的“成都雙流機場使用X射線人體安檢儀對旅客實施照射檢查”一事,環保部已下發加急文件要求四川省環保廳責令違法單位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報道的導語很簡短,但信息量卻已足夠大:一是,雙流機場使用X射線人體安檢儀對旅客實施照射檢查,是“違法單位”所實施的“違法行為”。這是最重要的定性。二是,上述違法行為必須“立即停止”,并且由四川省環保廳責令執行。三是,環保部的文件屬于加急。

雙流機場對旅客使用X射線人體安檢儀的消息,早在9月下旬就驚爆網絡了;引發輿論波瀾的時間,不是“近日”,而是差不多兩周前。環保部于10月10日向四川省環保廳下發加急文件,叫停該違法行為——此消息獲得無數點贊,但嚴格說來,“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應嚴格限定其使用范圍和對象,不得在公共場所對公眾大規模使用”這一規定,就算還未成為公眾的常識,但對環保部門人員來說,卻應該是再清楚不過的事。遺憾的是,早在上月底輿論沸騰之時,叫停措施并沒有施行。
據報道,環保部的加急文件其實是對四川省環保廳相關請示的復函。而四川省環保廳工作人員證實,“十一”前夕就已召開了專家座談會,討論該類設備實踐的正當性等問題;他們也知道,“未經許可使用該類設備屬違法行為”。但經現場查看后,他們卻“無法確定該設備是否屬于豁免類射線裝置,故未責令立即停止使用該設備,而是向環保部上報了《關于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輻射安全管理相關問題的函》”。這樣的說法很難讓人信服。
通過移動互聯網上的民間科普帖,很多人都知道所謂的“弱光子人體安檢儀”,就是相關法規明確禁止用于“大規模人體相關普查性質檢測”的“X射線人體安檢儀”。就這點而言,環保部門人員絕不可能比那些“民科人士”外行。很難相信,他們到了現場,通過查閱相關設備資料和許可證書之類文件,還“無法確定該設備是否屬于豁免類射線裝置”。實際上,環保部的復函,針對的正是四川省環保廳的函件,足見該函件其實已經對雙流機場所使用的人體安檢儀有了明確的定性描述。
在當今這個信息化時代,資訊的傳播基本上已經打破了時空阻隔。任何一個地方發生的事情,借助移動互聯網可能瞬間傳遍中國——上述機場安檢儀事件即是如此。這也就意味著,相關部門需要在第一時間對輿情進行應對。
平心而論,環保部門對雙流機場使用X射線人體安檢儀對旅客實施照射檢查一事的處理,相較于以往的類似事件處理情況,可以說已經算快了;何況這中間還隔了一個“十一”長假。盡管如此,在與民眾的安全健康息息相關的事件上,公眾還是希望有關部門能“高標準嚴要求”,即時盡快進行處理。畢竟,類似“X射線人體安檢儀”的事件,不僅僅是重大輿情,而且也危害民眾的健康。長假期間有多少旅客出入雙流機場,理論上說,他們都有可能成為那幾臺“弱光子人體安檢儀”的受害者!
(原題為《叫停X射線安檢儀值得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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