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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刊文:一邊是科技成果在沉睡,一邊是企業找不到成果
人民日報10月10日消息,最近,應朋友之托,筆者客串了一回科技“中介”。
一位朋友新開了農場搞肉牛養殖,想聘請這方面的權威專家做顧問。另外一位朋友是做污水處理設備的企業家,想和知名院校專家合作,引進新的節能環保技術。
兩位朋友對專家的需求都很迫切,卻不知道上哪兒找對口的人,只好撒開網,遍尋親友幫忙。筆者向曾經采訪過的科學家求助,幾經輾轉,終于幫他們聯系到相關領域的專家。朋友們滿意了,作為“中介”的筆者卻累得夠嗆,來來回回的電話、郵件溝通,耗費了大量時間和精力。
勞心費力的同時,也深感科技成果轉化渠道的不暢通。當找到那位做水處理的專家時,他也忍不住感慨:“我們這些年關于水治理和生態修復的專利和技術有200多項,企業不上門來找,這些東西都只能束之高閣。單靠科研人員自己去推廣、轉化成果太難了。”
近幾年,盡管出臺了一些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法規和舉措,也取得不少成績,但總體來看,我國科技成果轉化率還是偏低。有數據顯示,我國科技成果轉化率遠低于發達國家。尤其是高校、研究院所,轉化成果時還面臨許多障礙。一邊是大量的科技成果在實驗室“沉睡”,一邊是急需新技術的企業找不到成果,這樣的情況并不鮮見。
科技成果只有實現了轉移轉化,才能真正發揮創新引領的作用,成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推動力量。尤其在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的當下,迫切需要實現新舊動能的轉換。要增強高水平的創新源頭供給,必須高度重視科技創新及科技成果轉化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支撐作用。
從科技成果產出到產業化,創新和轉化的每一個環節都需要有效發力、緊密銜接。因此,要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暢通轉化渠道,需要政府、高校和研發機構以及企業同時發力。當前最關鍵的是創新體制機制,通過深化改革,進一步明確企業、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在成果轉化中的職能定位,形成合理的成果轉化、利益分享機制。我國去年剛剛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在科技人員成果的處置收益權、考核評價體系等方面有了政策上的重大突破,這對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促進成果轉化將起到積極作用。有關部門和地方應把好政策落到實處,讓科研人員真正嘗到科技成果轉化的甜頭。
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從長遠看還需讓企業成為真正的創新主體,逐步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既要探索多種手段支持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也要引導科研人員緊盯產業需求,以此確定研發重點,深入研究解決經濟和產業發展急需的科技問題,從根本上破解科技與經濟“兩張皮”現象。
此外,靠譜的科技成果轉化平臺也必不可少。應充分發揮“互聯網+”優勢,讓供給方和需求方能迅速找到所需的信息,減少交易成本。同時,要加快培育一批社會化、專業化的技術轉移轉化服務機構,為科技成果轉化的市場交易提供專業服務。
(原題為《成果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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