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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萬能拿武大文憑?兩男子涉詐騙浙江32家庭800萬受審
“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江西南昌大學……你想讀哪所大學?”
“高考分數不夠?沒關系,我有辦法,能弄到重點大學的內部指標。”
“交15萬,就能獲得一張武漢大學錄取通知書,孩子就可以上大學了!”
“讀4年后,就成為統招生,拿到武漢大學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21日從浙江嘉興南湖區人民法院獲悉,18日該院開庭審理了1起招生詐騙案。檢察機關指控2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共同或單獨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各自騙取多名學生家長460多萬元和348萬余元,2人總涉案金額超800萬元。
而上述充滿誘惑的招生信息,系被告人之一凌某在庭審時供述的一部分。
虛假承諾:15萬元可拿武大本科學士學位
2013年,嘉興錢女士的兒子高考后成績不理想,她到處想辦法讓兒子讀個好點的學校。有教師介紹她去找南湖區大橋鎮的凌某,稱其有辦法讓孩子讀重點大學。
錢女士找到凌某后,被告知可安排孩子到武漢大學讀書,而且可以拿到全日制普通本科學士學位,但要交15萬元。這是讀名校的好機會——錢女士很快就付給凌某15萬元。
之后,錢女士的兒子真的到武漢大學“上課”去了。不過,后來兒子向她反映,學校上課上得特別少,而且他還打聽到,自己就讀的其實是網絡學院。因為相信凌某的承諾,錢女士對兒子的話并沒有在意。
接下來兩年,錢女士一家被凌某耍得團團轉,又支付給凌某5萬元。但她的孩子實際上一直是旁聽生,從未接受正規的學業教育,兩年內數次更換宿舍、沒有班級、沒有校園一卡通,甚至沒有學籍。最后,錢女士的兒子大學白上,卻付出了總共近20萬的“學費”。
感覺上當后,錢女士聯系凌某。凌某說,可以退錢。但這次聯系后,錢女士就無法聯系上凌某。后來,錢女士發現自己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凌某先后騙取了包括她在內的嘉興本地6名學生家長共460多萬元。
錢女士和其他家長于是報警。
經警方調查,凌某,嘉興南湖區大橋鎮人,本科學歷,出生于1984年,中等身材,說話時中氣十足:在嘉興開有飯店、娛樂場所,還是嘉興市偉嘉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的老總,曾在武漢大學任教……
一個教育咨詢機構的“生意人”,怎么拿到高校旁聽生名額?答案很簡單,凌某拿到家長的“學費”后,找到了同樣從事培訓機構的李某,也就是學生眼中的教導處主任“李主任”,聲稱負責學生在武大的生活,并收取一定的好處費。
回過頭來看,凌某和李某的騙局漏洞百出,這些家長又怎么會失去起碼的判斷力?
“包括錢女士在內,被騙的家長正是深信招生有潛規則,才前后中招的。”負責審理該案的法官向澎湃新聞表示,這些家長對凌某寄予的希望過大,已經大到不愿去相信事實的地步。
武大曾回應“15萬元讀武大被騙”
“15萬元讀武大被騙”曾引發輿論廣泛關注。據人民日報去年5月26日報道,2015年5月25日下午,武漢大學召開媒體通氣會,就“15萬元讀武大被騙”等報道進行回應。武漢大學本科生院副院長兼招生工作處處長王福表示,武漢大學絕不存在任何國家政策外的招生方式。所有招生類型的招生條件、招生程序、錄取規則等均按照教育部要求明確、公開,絕無例外。
9月18日庭審當天,南湖法院審判庭的旁聽席來了很多被害人家屬。澎湃新聞了解到,受騙學生家庭涉及浙江全省各地。
檢察機關訴稱,2010年至2015年,凌某、李某共同或單獨采用虛構能幫助辦理相關大學畢業文憑為由,先后騙取32名被害人,其中凌某得手460多萬元,李某騙得348萬余元。檢察機關認為凌某、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均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自己以統招文憑欺騙多名家長錢財,凌某當庭表示,他一直都未隱瞞自主統招的情況,很多學生到學校以后就知道是自主統招了,他沒有欺騙大家。
對于他的說法,公訴人舉證,以多位學生和家長的證詞證言,證實凌某一直聲稱讀一年自主統招,第二年即可與統招生一同上課,辦理學籍,畢業時獲取全日制本科文憑,這樣的說法讓很多學生和家長都信以為真。
而凌某和李某的代理律師則表示,家長們的證詞證言更多的是情緒上的表達,不能客觀冷靜的闡述事實經過,并提出質疑。對此,公訴人則認為,部分被害家長在發現情況不對后,都曾找凌某追討過“學費”,并已追回被害款項,挽回了損失,所以他們的證詞證言更為真實可靠。
由于涉及受害者人數較多,該案庭審進行了整整一天。法院并未就該案進行當庭宣判,將擇期宣判。
“孩子的青春、學業全被耽誤了,對于未來的方向也很迷茫。”有家長們告訴澎湃新聞,現在錢估計要不回來了,可謂是“人財兩空”,說到激動處,有的家長眼眶泛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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