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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保護野鳥:上海青浦區僅1名專職政府人員,捕鳥網隨意買

該如何保護路過果園的野生鳥類?
為防止野生鳥類啄食,減少經濟損失,上海部分郊區果農在園地中架起肉眼很難看清的捕鳥網。從2016年6月至今,“讓候鳥飛”公益基金華東野保協作中心上海護鳥項目志愿者舉辦了9次上海青浦果園查訪活動,共去了21家果園,清網數量192張,清理死鳥233只,解救活鳥9只。涉及鳥類包括珠頸斑鳩、棕背伯勞、白頭鵯、池鷺、翠鳥、白鷺等。
是否能通過某種政府補貼的方式,鼓勵果農選擇防鳥效果更好,但對野鳥沒有傷害的防鳥網呢?“這個我在幾年前就已經跟上級部門反映過了,到現在還沒有回復。”9月19日,上海青浦區野保站相關工作人員接受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記者采訪時表示無奈,野保部門心有余而力不足,沒有龐大的資金量來源能投入補貼。
野保人士:執法缺位、人員不足
“上海是全國唯一沒有森林公安的地方,森林公安是執法的,違反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就由森林公安處理。野保站相當于業務部門,從事例如鳥類調查、監管蓄養繁殖單位之類的工作。但上海沒有森林公安,野保站的執法權就由綠化局或者農委委托,屬于委托執法。例如,青浦區野保部門跟林業站是開在一起的,連同林業站帶野保部門一共只有15個人。負責野生鳥類保護的,僅有1個人。”一名從事野保工作的業內人士稱,除了野生鳥類保護工作之外,這位負責野生鳥類保護的“獨苗”還需要負責野生動物救助、居民偶遇野生動物等各類工作。
“青浦區只有我一個搞這工作的,而且我也并非專業出身,這幾年經過培訓和學習才掌握一些知識。”一名青浦區野保部門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記者證實,自己就是青浦區負責野生鳥類保護的“獨苗”。
上述野保業內人士稱,一般從事野生動物保護的區級部門主要為區野保站,區野保站屬于區政府,部分歸屬在區政府農委(農業委員會)下,部分是區政府環保局下。從上海市范圍來看,雖然野保部門對舉報的反應速度相當迅速,但仍然面臨執法缺位、人員不足的問題,“青浦區絕不是單獨樣本。”
另外,多名野保業內人士提出疑問,既然“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那么為何不直接掐斷整個利益鏈條?在淘寶網上可以很容易買到捕鳥網,并沒有被禁止。
青浦區野保部門工作人員表示,掐斷利益鏈條牽涉到多部門聯手,“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運輸、經營、交易,都是屬于工商部門來管,如果涉及一二級的保護動物,就需要公安介入。像飯店、集貿市場,如果還是販賣運輸的話,屬于工商部門介入管理、執法,如果工商有時候認不清動物保護級別的話,就由野保配合,我們提供動物一級二級的標準,他按照行政處罰法,一二級的話案件就移交給公安,如果是一般性的保護動物,就按照行政執法。”
此外,這名青浦區野保部門工作人員還表示,野保工作還存在另一個執法難點,“工商部門如果要抓,那么有些鳥類是有養殖的,有可能還是外地養殖進來的,有養殖證,那拿出復印件的話,工商部門就沒辦法認證,而且鳥扒了皮后,根本辨認不出是什么鳥。”
“現有的野保法對于處罰細則并不是很明確,關于‘三有’野生鳥類是沒有價格的,該罰多少?怎么罰?都不是很清晰。”野保業內人士表示。
青浦區野保站:心有余而力不足
“一直以來,我們都向果農免費分發驅鳥帶,并示范如何安裝才能有好的效果,讓他們保證再也不用捕鳥網。”“讓候鳥飛”相關負責人解釋,驅鳥帶是一種通過反光來實現驅逐野生鳥類的方式,“鳥看到驅鳥帶折射出的刺眼光芒,就不會靠近。驅鳥帶的好處是投入比較小,與更加高端的防鳥網相比,便宜不少,與架設捕鳥網相比價格差別不大。”
根據目前多個非政府組織的實踐和了解,主要的無害驅鳥辦法包括:驅鳥帶、防鳥網、超聲波驅鳥機等。其中,驅鳥帶的價格低廉、效果良好;防鳥網線粗、網眼小,能夠大面積包裹住果園,最有效避免野鳥啄食,價格稍高,均價約在每公斤12元;超聲波驅鳥機價格過高,且適用有效直徑尚未經過實際驗證,因此還未在上海地區投入實驗。
根據過往多次勸說拆網的經驗,志愿者們發現部分果農不是專門為了捕鳥而架設捕鳥網。“所以能溝通的就盡量溝通,希望他們配合我們,實在不行的就只能向有關部門舉報。不能只注重自己的經濟利益不考慮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不是嗎?”一名志愿者說。
是否能通過某種政府補貼的方式,鼓勵果農選擇防鳥效果更好,但對野鳥沒有傷害的防鳥網呢?
“這個我在幾年前就已經跟上級部門反映過了,到現在還沒有回復。”9月19日,青浦區野保站的相關工作人員接受澎湃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無奈,野保部門心有余而力不足,沒有龐大的資金量來源能投入補貼,“只能靠上級部門跟青浦財政爭取資金,最好能補貼,希望政府補貼一部分買防鳥網的錢。”
專家:果農架設捕鳥網在全國很普遍
野生鳥類為何重要?
“首先,鳥類是生態系統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如果沒有鳥的話,很多昆蟲就會沒有天敵。而且鳥本身也是生態系統中的物質循環。”“山水自然保護中心”保護與科學項目主任聞星9月19日接受澎湃新聞記者采訪時說,“果農架設捕鳥網的情況在全國都很普遍,主要影響一些在平原地區生活的鳥,就比如喜鵲、斑鳩等,這類鳥比較喜歡吃果實,也經常在果園活動。”
對于捕鳥賣鳥等行為,聞星表示,凡是牽扯到金錢買賣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可以按照地方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處理。其中,《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第三十條規定,未經批準,擅自經營、運輸、攜帶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得,并處以相當于實物價值十倍以下的罰款;擅自經營、運輸、攜帶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得,處以相當于實物價值五倍以下的罰款。超過限額獵捕非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處以超額部分價值五倍以下的罰款。
“如果沒有森林公安,那就報110,其他地方也有這樣處理過。”聞星說道。
9月19日,北京師范大學教授、中國動物協會副理事長張正旺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指出,“上海作為大都市,加強野生保護的力度,尤其是從政府部門加強力量,這是必需的。如果在可能的情況下,增加相關的保護力量,人員編制,這也是一方面。在北京,除了有野保站、野保處、還有森林公安,處理非法捕殺野生動物,包括市場出售野生動物等。上海也可以適當的借鑒北京的一些經驗。”
與此同時,2017年1月1日,中國新的野保法即將實施。新的野保法有很多新的內容、新的規定,包括加強對棲息地的保護等。
感謝“讓候鳥飛”公益基金華東野保協作中心上海護鳥項目對本文做出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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