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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談:租人APP來襲,租的是人還是荷爾蒙?
幾年前,“租個女友回家”只是網絡小說里的新鮮橋段,而如今,“租人”卻真的實現了。

租人平臺如雨后春筍涌現,裹著共享經濟這件嶄新的大衣,內里卻夾雜著“泛黃”的暗流:前不久,一些媒體調查發現,許多租人APP都帶著濃郁的曖昧色彩。在香艷的照片文字和有意無意“放水”的審核機制背后,是罪惡滋生的溫床。
在理想化的概念設計里,租人,租的是職業技能和空閑時間;在現實世界的光怪陸離中,卻演化成了荷爾蒙沖動和徘徊在法律邊緣的欲望之橋。
一些人以出租時間為幌子提供性服務,租人平臺“睜只眼閉只眼”為性交易大開方便之門,扭曲了共享經濟的底線。
平臺從業者們堅稱,這并不是一門排遣孤獨、紓解欲望的生意,而是行業初創期的不規范經營。當用戶達到一定量級后,只要對出租者和租客的技能、需求進行劃分,更強調特殊專業技能,就能打造一個“全民出租的共享經濟平臺”。
問題來了:在社交網絡與非法服務之間“走鋼絲”的APP,一旦滑入了荷爾蒙深淵,還能再攀上“共享經濟”彼岸嗎?
幾乎所有相關從業者都知道,共享經濟是互聯網+的新風口,低門檻、高收入的特點讓越來越多的人熱衷于此,盼迎風而上分一杯羹。在浩蕩的行業東風下,各種細分類別紛紛生長:滴滴出行、e袋洗、PP租車、螞蟻短租,甚至上門美甲、浴足……
而與上述所有類別都不同的是,在“租人”這一模式下,所謂“共享經濟”,共享的是空閑時間。那么,是不是只要出售了時間,其余內容只需租客與出租者自愿協商?

一個現實的回答是:正是由于邊界不清,又有著類似O2O的隱私屬性,故而才出現了利用“租人”進行性交易的一幕。即使暫將道德議題擱置不談,僅法律層面的厘清與監管層面的操作,也存在著不少難點——
其一,共享經濟低門檻的特性,使得無論是應用市場還是監管部門,都對入駐者缺乏嚴格的審查。多數租人APP并不要求實名注冊,往往只需手機號驗證,照片等信息皆可捏造,卻仍在應用平臺大行其道;而監管部門也很難因新生軟件而專門立法規范。
其二,野蠻生長的軟件倉促上線,在初創期往往看重市場占有率,而忽視服務質量本身。更有甚者,巴不得以搏出位、試探底線甚至突破底線的方式來吸引更多用戶,產生更大流量,進而獲得投資市場的青睞。
其三,線上社交、線下服務的行業模式,天然帶有風險屬性。有限的員工面對巨大的市場,很難發現客戶在實際見面時會發生什么。隱私屬性不僅為非法交易穿上了隱形衣,甚至還埋下了不小的安全隱患。
當然,在移動互聯網大行其道的時代,在共享經濟的新風口下,如果就此扼殺“共享時間”的互聯網+模式,無疑是逆勢而行。那么,怎樣才能讓租人APP回歸正軌?
上海大學危機與問題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孫繼偉教授認為,共享經濟包括人力資源、信息知識資源兩方面,租人涉及的主要是前者。第三產業正在不斷細分,而共享經濟作為其中的主力軍,應加以引導,而非“一刀切”式的限制。
沒有租人APP,涉黃等違法犯罪依然會尋求其他途徑和平臺。而大多租人APP具有信息記載功能,執法部門可利用其了解和追溯相關違法犯罪。孫繼偉說,相關部門應該要求租人APP用戶實名制,并對已經實施多年的手機實名制進一步核實、提高準確性,以此作為監管基礎,保持科學監管,依法查處。
著有《零邊際成本社會》的經濟學家杰里米·里夫金說,共享經濟是一種逐漸走向世界舞臺的新型經濟體系,“協同共享”的新經濟模式未來將不斷壯大,很多領域都將被卷入其中。
究竟何為共享經濟,學界與業界尚無準確定義。然而,幾乎可以確定的是,無論它將以怎樣浩蕩的形式來襲,在以租人APP為載體的這方小領域里,只有荷爾蒙“下架”,共享的價值才能真正“上線”。
(本文原題為《租人APP來襲:租的是人,還是荷爾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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