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江西9位省級領導任河長:省委書記掛帥,解決“九龍治水”難

水,是江西最優勢的資源之一,也是主政者的壓力所在。
江西水利廳廳長羅小云,作為江西水利系統的“掌門人”,既要確保該省“五河一湖一江”安瀾,也要努力勾畫出一幅“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藍圖。
水系發達、河流眾多的江西如何實現對水資源的管理和保護?
2015年11月,江西省委、省政府印發《江西省實施“河長制”工作方案》,高位推動,在全省境內河湖實施“河長制”。此舉雖不是江西首創,卻得到水利部的充分肯定。
“河長制” 是各地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堅持問題導向,主動落實地方政府在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河湖管理保護方面主體責任的制度創新。

羅小云說,江西水系的特點是,除了長江在江西是一小段,其他河流基本上全在本省境內,江西“河長制”的設計覆蓋了全省的河流湖泊保護。”
江西省委書記擔任江西省總河長,省長任副總河長,7位副省級領導分別擔任“五河一湖一江”的“河長”。羅小云認為,這種河湖管理的最強團隊,解決了“九龍治水”過程中“群龍無首”的問題。
澎湃新聞采訪獲悉,“河長制”在江西省內推動,規格之高可謂空前。而黨政主要領導擔任“河長”,可不是掛名而已。江西省將“河長制”責任落實河湖管理與保護納入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由江西省委組織部負責考核、審計廳負責離任審計。

澎湃新聞:江西的“河長”是如何設置的?
羅小云:按照《江西省實施“河長制”工作方案》,由省、市、縣(市、區)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分別擔任行政區域“總河長”、“副總河長”,省、市、縣(市、區)黨政四套班子相關領導擔任河流“河長”。
從省級層面來看,江西的總河長是省委書記,副總河長是省長,然后按照“五河一湖一江”分了七大塊,省委副書記負責江西最大的一條河流贛江,分管農口的副省長負責最敏感的鄱陽湖。為什么最敏感?因為它承接上面五河來水,下面還有一個長江連著,所以這是最敏感的一個區域,任務比較艱巨。
分管環保的一個副省長擔任饒河河長,這是相比其他河流,目前治理最困難的一條河。
省人大常委會兩個副主任分別負責撫河、信江。
省政協兩位副主席,一個對應修河,一個對應長江(江西段)。
澎湃新聞:江西“河長制”的總體定位是什么?
羅小云:從全國來看,“河長制”并不是江西的首創,有些地方已經搞了,也帶給我們一些很好的指導、借鑒作用。但我們江西的定位不一樣,我們實施河長制主要基于生態立省、綠色崛起發展戰略的考慮,與其他省份“治理為主”的定位相比,我們的定位就是“保護優先”。因此我們去年在提這個方案的時候,也是希望穩妥地探索推進,因為一旦一個政策“一刀切”,也可能會帶來一些矛盾。在去年構建河長制推進的時間程序上,我們也是分步實施、分年完成的。
澎湃新聞:具體是怎么分步實施的?目前進展如何?
羅小云:按照方案里的目標,到2015年底要建立縣級以上“河長制”組織體系,2016年要完成縣以上試點,2017年要全境河流實施“河長制”。目前各項工作進展都比較順利,去年11、12月兩個月我們落實了省里面布置的七條河流的河長設置、組織構架體系,全省河長的名單落實下來了,還確定了23家省級職能單位的具體負責人,并完成了縣(市、區)級以上三級“河長制”組織體系。
在此基礎上,我們又提出了6項制度,其中,《江西省“河長制”省級會議制度》、《江西省“河長制”信息通報制度》、《江西省“河長制”工作督辦制度》、《江西省“河長制”考核辦法》這4項制度在今年的總河長會議上審議通過了,還有一項責任追究制度已經納入《江西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另外還剩一個獎勵表彰制度,因這項制度需單項申報,目前我們正在組織向國務院申報。
汛期里“河長”帶頭清垃圾
澎湃新聞:“河長制”在今年防汛工作中發揮作用了嗎?
羅小云:防洪工作在“河長制”本身的構建中涉及到了這方面的思想,但是“河長制”的工作有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各部門原有承擔的職責,不去做調整,各部門在做相關工作過程中,出現職責交叉或者盲區時,通過“河長制”這個平臺來協調處理。按照這個原則,在今年防洪工作中,江西整個防洪體系能做的工作基本都做到位了,所以就沒有動用“河長制”這么一個方式來開展防洪工作。
但是今年1號臺風來的時候,那天正好我陪領導在下面檢查工作,鄱陽湖湖面陣風當時達到7-8級,當時看到有從上游漂下去的垃圾,在康山大堤這一段正好受西南風影響,吹過來的垃圾成片成片的,在現場我看到有2輛垃圾運輸車,還有十幾個環衛工人,在清理湖面上的垃圾。當時我就問縣委書記‘怎么防洪的時候在這里清理垃圾’,他說“不是搞了一個‘河長制’嘛,我是總河長,這么多垃圾,我不要負責清理啊?”那時我感覺到戴了“河長”帽子的同志,他已經有一種思想上的自覺了。所以如果要說“河長制”在今年防汛過程中發揮了什么作用的話,這是我發現的一個點。后來我又問過九江那邊靠湖區的幾個縣,在防汛過程中也在履行這個職責。
“九龍治水”格局未變,“河長制”是紐帶
澎湃新聞:“九龍治水”的問題能解決嗎?
羅小云:從治水關系上講,我們實行“河長制”并不是改變“九龍治水”的格局,而是更加有效地促進協調多部門來治水。從這個意義上說,“河長制”實際上是構建了一根紐帶,搭建了一個平臺,當在“九龍治水”過程中出現部門之間的分歧和矛盾時,可以通過“河長制”平臺來予以協調。
澎湃新聞:以前的“九龍治水”為什么難協調?
羅小云:以前,部門協調出現矛盾時,大家都會找自己的分管領導,但分管領導不一定是同一個人,涉及多個領域、多個行業,協調過程中很可能導致問題擱置。現在不一樣了,通過實施河長制,各地的黨政主要領導擔任“總河長”、“副總河長”,在分管領導解決不了的情況下,由他們來“挑”這個頭,不管涉及到幾個行業都會得以推動落實。另外,我們都知道水的問題往往都是“現象在水里、根子在岸上”,這就涉及到諸如城市建設、企業排污等一些可能影響到治水的問題,這些也都需要通過“河長制”這個平臺也來協調。因此,“河長制”實際上是發揮了協調、調度和監督的作用。
澎湃新聞:“河長”的級別高于分管領導?
羅小云:總河長是黨委的一把手,理論上有這樣一種設置。
澎湃新聞:江西被列入首批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這其中對水資源管理和保護有一個目標要求,而國家層面還有其他一些文件,比如“水十條”也對水資源管理和保護的提出一些目標要求,這些目標之間關系如何理順、如何落實?
羅小云:你剛才舉“水十條”的例子,實際上是在具體的治水過程當中確實存在多部門共同負責的問題。我們江西在實施“水十條”的過程中,大家觀點很明確,主抓部門是環保,但是環保在抓這項工作的過程當中,他同時牽涉到水利、農業、林業、交通都有。是哪個部門的職責哪個部門做,如果說是做的不到位,首先是環保,它作為“水十條”的貫徹、牽頭主體去跟這些部門協調,如果說它在這個協調過程當中,認為有情況協調不了,可以交到提交到河長辦這個平臺。
澎湃新聞:這個平臺如何運作呢?
羅小云:我們河長辦這個平臺運作的方式,分了四個會議形式:一個是總河長會議,這是最高決策層;第二個是流域的河長,主要是重點事項抓落實;第三個層面就是責任單位的聯席會議制度,這是各部門工作之間產生矛盾時來進行協商。如果是協商成了,馬上由河長辦來通知相關的部門按照這個意見去實施,如果是協調不成,就交給河長甚至總河長去拍板。一旦定下來,那就必須要實施了;第四個層面是聯絡員制,聯絡員就是把平時各單位做工作的進展、問題等信息,常規的工作信息都可以提供過來,由河長辦集中匯總,梳理出問題提交到聯席會議上協商。我們這4個層級的設置各有各的任務。“河長辦”做事,就是專門啃硬骨頭的,你要說的治水也好,涉及到類似于“水十條”這些國家層面的行動計劃也好,在實施中出現問題都可以在這個平臺去解決。
意料之外:河長招商自覺拒絕污染項目
澎湃新聞:最后從你切身感受到的體會,談談“河長制”實施前后有哪些改變?
羅小云:河長制實施前后的變化是明顯的,尤其在一些影響河湖健康的問題治理上,以前可能容易出現部門之間、上下游地區的推諉、扯皮,但通過“河長制”工作機制的有效協調,工作成效明顯提高。
比如整頓采砂問題就有一個非常鮮活的事例:今年2月份,針對媒體報道我省撫河和信江的采砂問題,涉及到的兩位省級河長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通過河長制工作機制予以協調解決,兩天時間內全部規范到位。
還有一個現象讓我感觸頗深。實施“河長制”后,各地黨政領導都擔任著地方的河長職務,大家在進行招商引資時更加慎重,自覺地把經濟發展、污染問題掛起鉤來通盤考慮。正如有的縣領導就說:“污染項目一旦引進來,最后還得由我這個河長來治理,那我們堅決不要。”類似這樣的環境保護意識和自覺性正在慢慢形成,這也是我在參與“河長制”制度設計之初沒有想到的效果。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