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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將學生分為“領導子女”等11類,媒體:打臉“有教無類”
據11月2日紅星新聞報道,近日,山西忻州某小學幾個班級對學生家庭情況進行調查,調查表中將學生分為11類,包括“權勢壟斷部門子女”“領導子女”“家長有犯罪前科的學生”等。對此,該校回應稱該做法欠妥,部分班主任未正確領會會議精神,已對相關人員給予批評警告并停止了此項調查。目前,當地有關部門已對相關人員進行追責。
古往今來,我國都推崇“有教無類”的教育原則,而涉事學校將學生分為了11類,實在讓人無語。
善意地說,學校摸底學生的情況,或許是為了掌握學生的家庭關系及背景,推斷并了解其性格、學習能力等差異,從而進行更精準地關懷和教育。但從直觀感受來說,這么做更像是給每個學生貼上了“三六九等”的標簽,不僅會讓一些孩子受到傷害或者產生攀比心,也會讓人擔心“學校會不會拜高踩低、看人下菜碟?”若如此,還會加劇“拼爹娘”的不良風氣、破壞教育的公平和秩序。
進而言之,家長是否有犯罪前科、是否離異等情況,屬于個人隱私。學校開展學生家庭情況調查應有基本的界限,不能觸及法律法規所保護的權益,這本應是一條底線。上述區分和考察,對單親家庭、家長有前科的學生來說已然構成了一種歧視,這種精神打擊造成的心理傷害和影響,難以估量。
摸底學生家庭情況應該是通過了解學生的家庭情況,更好地加強家校合作、關愛和幫助學生成長。但眼下,一些學校動輒在類似調查中出現跑偏,比如有小學老師孤立家長在殯儀館上班的學生,有老師根據家長官職的大小來決定其能否入選家委會;有的幼兒園調查學生家房子有多大、房價多少……
教育本應是一件講究公平的事情,學校須保證每一個適齡孩子平等、公平地接受教育,而不能淪為“功利場”。在引發輿論質疑后,學校停止了相關調查,但追問、反思不能停止。
讓每一個學生都能沐浴在教育的陽光下,得到公平對待、溫柔對待,共同享受教育紅利,這是人們的共同愿景,也是學校和有關方面必須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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