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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忙碌的轉會截止日,但你聽到的、看到的都是胡扯

【編者按】
鬧了一個夏天的歐洲轉會窗口關閉了。
英超轉會總額破12億英鎊,超過西甲德甲總和;巴神混到了法甲尼斯;哈特租借去了都靈。一覺醒來,我們卻又驚奇的發現,大衛·路易斯還在切爾西,莫拉塔還在皇馬,博格巴還在曼聯……一切還和10年前如故。
可當你忙著刷各種轉會傳聞時,有沒有想過以下這些問題:
為什么轉會信息總是真假難辨、虛虛實實?為什么轉會費各家媒體給出的數字總是不同?引進一名球員的花費真的只有賬面的轉會費?球隊夏天的引援預算到底如何制訂?
在轉會市場逐漸變得透明的情況下,《衛報》Set Pieces欄目就撰文為你解開轉會市場存在的部分誤區。

轉會費支出沒那么重要
雖然你可能聽說過這點,不過“凈花費”與豪門俱樂部的業務其實完全沒有關系,也不是他們在計算球員價值的時候所要考慮的東西。
不信想想下面這件事:曼聯以3500萬英鎊的價格從多特蒙德買入了姆希塔良,而在他所簽訂的四年合約里,他估計每周的收入會達到18萬英鎊。
事實上,像曼聯這樣的俱樂部,現金流根本不是問題,它經常會一次性地付清全部的轉會費或者在短期之內分期把這筆錢付清(通常要少于12個月)。
這種方式不僅降低了他們在轉會費上的開銷,而大多數的賣家俱樂部也希望能夠盡快收到整個資金,相反很多分期付款都要在2-3年內才會還清。
如此折算,姆希塔良每年要讓曼聯掏出875萬英鎊的轉會費,以及936萬英鎊的工資費用(18萬每周乘以52),俱樂部每年花在他身上的總費用是1810萬英鎊。
在估算球員身上的花費時,俱樂部會算成每年1810萬英鎊,而不是支出的整筆轉會費。

再對比下阿森納用3000萬英鎊買入扎卡的轉會。
阿森納與扎卡簽訂了五年的合約,據說他每周會拿到12萬5000英鎊,而關于扎卡合同的轉會費將會算成600萬英鎊每年(3000萬英鎊除以五年),所以如果算上扎卡的工資的話,阿森納總的花費就是1200萬英鎊每年。
如果只計算曼聯和阿森納在今夏掏出的轉會費的話,他們付出的轉會費都是差不多的,分別是3500萬英鎊和3000萬英鎊。
但是,在俱樂部加入了上述的運作和計算方法之后,我們會發現阿森納在接下來的那個賽季要為球員總的花費多掏1200萬英鎊,而曼聯則要超過2800萬英鎊。

球衣銷售支付不了轉會費
沒有哪家俱樂部可以通過球衣銷售收回自己的轉會費。阿迪達斯、耐克、彪馬和其他球衣供應商會拿到85-90%的利潤,這也是行業的規則。
舉個例子來說,曼聯與阿迪達斯簽訂了為期十年、價值達到7億5000萬鎊的球衣贊助合同,這也是足球界最大額的贊助合約。
雖然你可能知道伊布加盟曼聯之后的球衣銷量達到了5000萬英鎊,這已經遠遠超出了他的工資,但事實并非如此。
曼聯對這筆贊助的使用金可能連業內標準的10-15%都達不到,因為每年7500萬英鎊的贊助費實在是太多了,所以只有球衣銷量能夠達到一定數量的時候,曼聯的球衣版稅條款才能啟動。
上賽季,曼聯的球衣銷量還不到300萬件,讓我們假設伊布的到來能一年多賣出30萬件球衣,10%的增量已經是非常樂觀的預計了。
再舉個例子,比如說很多曼聯球迷會去買伊布的球衣,遠超過斯莫林的,不過很多球迷從一開始就打算只買一件球衣。
讓我們假設:曼聯的特需使用金是在賣出300萬件球衣之后才啟動的,而之后每賣出一件球衣,俱樂部就會拿到售價的15%。
我們假設每件球衣的價格是70英鎊,那么30萬件球衣就是2100萬英鎊,而曼聯能拿到的只有300萬英鎊。
300萬英鎊對曼聯并不是什么大數目,不過這些錢還是可以支付本賽季要為伊布支付的金額的20%,其中包括工資、經紀人傭金、簽字費和肖像權。
這筆錢與俱樂部為伊布花費的錢相比,實在是小巫見大巫。

俱樂部沒有轉會預算和小金庫
如果有人跟你說“某家豪門俱樂部”擁有“多少多少預算”并打算將其用在轉會上,那他一定是在胡扯。不信你只要問問他們該怎么運作才能達到這筆資金的數額就行了。
就像我們討論過的,大多數的錢都是花在了球員的費用上,而不是轉會費。
除非這筆資金注明了有多少比例是作為工資使用的(大多數情況下會超過一半),最好還要包括經紀人的傭金和購買肖像權的費用,否則你可以直接忽略這筆資金的用途,因為它并不能反映對球隊陣容能夠帶來的變化。

記者的局限性
按照傳統模式,為了報道轉會,記者必須要從那些參與到轉會的人里找到自己的消息源,所以他們所提供的數據只能取決于消息源更想透露哪支球隊的消息。
來自買家俱樂部的消息源可能只會給出最初的費用,而賣家的消息源可能只會給出最初轉會費加上根據表現所追加的額外金額。
相似的,當你想要查出一個球員的工資,俱樂部的消息源更喜歡提供最基本的工資,而球員的經紀人則可能會提供包括肖像權和表現獎金在內的所有收入。

不只是球員會雇傭經紀人
俱樂部也經常會雇傭經紀人,在想賣掉球員時,讓經紀人幫助自己尋找賣家,并盡可能地抬高價碼。
基亞·霍拉布欽和貝爾托魯奇就是很好的例子,他們都是為俱樂部工作的經紀人。
在去年,他們分別幫助切爾西和熱刺把拉米雷斯和保利尼奧賣到了中超俱樂部,而曼聯在將范佩西和納尼賣到費內巴切的時候,也有經紀人在其中運作。
但值得注意的是,霍布拉欽和貝爾托魯奇也是拉米雷斯和保利尼奧的經紀人,而參與到范佩西轉會費內巴切交易中的曼聯經紀人同時也是范佩西的經紀人。
在俱樂部要求球員經紀人代表俱樂部方面工作的情況下,經紀人首先要確認球員能夠知曉雙方利益存在沖突這個前提,還要建議球員尋找其他獨立的建議,并獲得球員書面上的許可。
當球員的經紀人為俱樂部的利益工作的時候,為經紀人支付酬勞的將是俱樂部,而不是球員本人。

肖像權要比你想的值錢
當談論起轉會費和工資的時候,我們很少提起肖像權的問題。
其實球員肖像權公司和他的新東家之間的肖像權十分重要,是球員所獲得利益以及俱樂部總體花費的重要組成部分。
肖像權的合約十分復雜,在合約進行探討的時候,要看報道記者的消息源到底站在哪一邊。否則在他們詢問球員會在新合同中賺多少錢的時候,可能肖像權的內容不包括在答案中。
舉個例子來說,一個球員每周的工資是85000英鎊,如果包括了肖像權在內的話,球員估計每周的收入會達到十萬英鎊,通常因為球員的出場次數和獲得認可的表現,俱樂部會追加他20%的收入。
至于獎金和經紀人的傭金,也會根據球隊或者球員個人的成功而水漲船高,這樣俱樂部想要在轉會市場上引進球員的時候,也會大筆增加俱樂部的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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