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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買家少付20萬元房款,六旬老伯用熱膠棒堵門鎖獲刑
“我用釘子、膠水、膠帶、塑料加熱等方法堵他們門鎖鎖眼,我要逼他們來找我……”年過六旬的金老伯在賣房以后,認定下家少付20萬元,多次上門破壞門鎖。
11月3日,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記者從上海市寶山區(qū)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經該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金老伯拘役五個月,緩刑五個月。
寶山區(qū)檢察院介紹,2014年11月1日,金老伯與顧某夫婦簽訂售房合同,約定金老伯以78萬元的價格出售房屋。顧某于當日向金老伯支付定金20萬元,于11月14日前支付首付至40萬元。由于該房屋是動遷房,產證還未辦理,雙方同意等產證辦出后,顧某支付至73萬元,最后5萬元等到交易中心出具過戶手續(xù)受理單據(jù)當日再結清。
但金老伯一口咬定只收到首付款20萬元,覺得自己被顧某騙了。于是,直到2018年,金老伯都未辦理過戶手續(xù),反而再次將房屋掛牌售賣。
顧某夫婦將金老伯告上法庭,金老伯因無法提供未收款的證據(jù),舉證不力而敗訴。
金老伯因此懷恨在心,開始破壞行動,屢次上門堵門鎖,有時用膠水,有時用鉛絲。顧某夫婦不堪其擾,于是在門外安裝了監(jiān)控錄像,錄像清楚地記錄下金老伯犯案的全過程。
2020年10月18日晚,金老伯上門將鉛絲塞進鎖孔,用噴火器燒鎖孔,導致門鎖損壞。
同年11月2日上午,金老伯用熱膠棒將膠帶融化封住門鎖和門縫。
同年11月3日上午,金老伯用熱膠棒封住門鎖。當日下午,他又上門用膠帶將該房產涉嫌詐騙等字樣貼在門上。
最終,經寶山區(qū)檢察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對其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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