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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蘭州路面塌陷:至今沒有城市能準確掌握地下管線情況

“路面塌陷的主要原因,一是地下管線回填土不實,二是地下給排水管線陳舊老化、裂縫,導致地下滲水、土質變軟,乃至形成空洞,使路面承載力下降。加之突降大雨,直接觸發了路面塌陷。”蘭州市區3天內連續發生的6起路面塌陷事故,所幸僅造成多名市民受傷以及車輛受損。8月25日,多位專家接受本報采訪,分析了路面塌陷成因。
專家細解蘭州路面塌陷成因
“其實,路面塌陷現象在每個城市都有發生。”8月25日,一位資深市政設計專家對本報表示,“蘭州市區屬兩山夾一河的地形地貌,主城區處于黃河兩岸低階地。濕陷性黃土層、鵝卵石層、大厚度基巖呈垂直向下分布。” 據介紹,濕陷性土層的特點,就是遇水下沉。離黃河越遠土層越厚,以3到10米的厚度向南北延伸。
“處于這樣的地質環境之下,蘭州整個城市道路以下,管網密布,有上水、下水、排污、燃氣、電力、通信、供熱等12種之多,施工順序則先后不一。”這位專家指出,隨著人口增多和城市擴容,市政工程建設規模逐漸擴張,地下管廊施工缺乏協調統一,每個城市都能看到興建或管道改造的蹤跡。
由于道路開挖后回填土的密度不一致,對路基路面造成了不均勻的沉降,導致路面局部開裂。在降水量較大或持續降雨的情況下,路面積水滲漏至填土層和濕陷性黃土層,造成土層下沉,形成雨水下滲“瘺管”。路面破壞造成各種市政管道破裂漏水,進一步加劇了地基土層沉陷。甘肅省科學院地質自然災害防治研究所所長王得楷特別強調,“受市政施工的工作面條件限制,管槽回填難以達到原路基設計壓實度標準,甚至成為日后路面塌陷的隱患。”
“地下空間的開發是路面塌陷的另一原因,建筑基坑開挖造成坑邊地表開裂或管道破裂漏水,如果降水井的設計或施工不合規范,抽水導致地基土中的細砂或黃土等細顆粒被析出,造成了地下形成管涌空洞。時間久了,再遇大雨,則使地面沉陷。”
城市地下管線從什么時候開始變得如此疲憊?多位專家解釋說,主要是城市地下管網大多是早期鋪設的鋼制管材,容易銹蝕和老化,有的已經使用四五十年了。另一方面,由于城市給排水管道使用的基本上都是預制管道,拼接而成,位置不當或封堵不嚴,都會留下隱患,一旦地基發生沉降,就會導致地下管道受損。管道的陳年弊病加上新的管道改造缺乏科學性。近期的幾場雨水,促使蘭州城區路面塌陷現象集中發生。
多頭施工管理造成隱患
經常被“開腸破肚”的城市地下經過各類改造,出現了種種安全隱患,潛伏著城市安全的隱性危機。城市的地面塌陷是否與地下空間開發有關?在專家們看來,城市地面塌陷,更多涉及城市建設的前期規劃和后期管理。
蘭州中誠信工程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高級工程師、國家注冊一級安全評價師謝永東表示:地面之下,不僅有燃氣、通訊等管線,排水排污管道、熱力管道、自來水等管道也是縱橫交錯。地下究竟有多少條管線,怎樣分布,什么狀況,誰也講不清楚。“至今還沒有一個城市能夠全面準確掌握地下管線的基本情況。”謝永東語氣沉重。
地下管線分屬不同的權屬單位,市政、水務、通信、電力、燃氣、供熱、建設等職能部門,這些部門之間缺乏銜接,施工過程中管線“打架”幾乎不可避免。維護成了頭疼事。地下空間的多頭管理,不僅為城市地面埋下安全隱患,在突發災害之后,部門之間責權不清的“扯皮”時有發生。管理職能的交叉,還給搶修救援造成新的困惑。
在城市建設中,不論是管道施工還是道路改造,長期存在“重地上,輕地下”的態度。受訪專家認為,地下各類管線布局要講求科學化和法制化,政府也要強化對地下管廊的監管力度。塌陷事故發生后,要徹底調查事故發生的根源,為今后同類事故留存寶貴資料和經驗。
受訪專家建議,為避免和減少路面塌陷,要建立定期排查制度,疏通地下給排水管道,使隱患在萌芽狀態就能得到消除。另外,地下管網施工,盡可能避開雨季,雨季施工要保證回填土實度,提高質量。
市民要強化自我保護意識
道路塌陷事故發生后,蘭州市有關部門組織搶險力量對塌陷區域的滲水問題進行了抽水作業處置,并組織開展回填作業,確保地下管線安全,并對已斷裂的排污管線、強電弱電及破損明渠實施搶修。同時,蘭州市將采用雷達探測技術,對城區主次干道做“全景式”安全排查,徹底消除管涌空洞等安全隱患。
“市民大可不必驚慌,塌陷是城市建設中的小概率事件。”王得楷提醒市民,遇到路面塌陷事故時,千萬不能驚慌,可高聲呼救,同時要迅疾撤離事故現場,不可久留,迅速報警。
消防和有關職能部門人員趕到事故現場后,要及時拉起警戒線,加裝隔離圍檔,對跌入陷坑人員進行施救,疏散人群遠離事故現場。
“事故地往往會發生二次塌陷。”王得楷所長提醒市民,切忌不可圍觀路面塌陷場面,事故現場圍觀人群的增多,會增加陷坑周邊的承載力,易觸發再次塌陷,造成自身不必要的傷害。
(本文原題為《蘭州市區3天內發生6起路面塌陷,到底怎么回事?專家表示——管網陳舊:城市安全危機的“潛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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