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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網刊文:被打局長的個人榮辱為何關不進制度的籠子
8月21日,博興教育局官方微信在周日的下午突然“火”了——藉由勁爆標題《環保局副局長大鬧教育局》,單條信息閱讀量短時間內突破7萬。文中稱,博興縣環保局副局長王某愛人宋某在博興縣教育系統“縣管校聘”改革中落聘,隨后夫妻雙雙到教育局對教育局長石衛山大打出手,并附有時長6分45秒的電話錄音。8月22日,當地給出了最新的通報,打人的王某、楊某、宋某等三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打人者被行政拘留,付出了應有的代價。但筆者認為,事情遠不應到此為止。因為讓人難以理解的是,教育局長電話錄音中的叫罵聲,是如何通過官方微信發布出來的?本應該是春風化雨、潤物無聲的官方教育平臺,如何變成了一個為局長個人鳴不平、出氣的私人喇叭?
教育局的官方微信平臺,絕不僅僅是一個部門或者個人的“王國”——它應該是一地進行權威信息公開、公共服務指引、熱點政策解答的重要渠道,還應承擔起豐富國民修養、文化傳承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職能。但極具諷刺意味的是,博興教育局的官方微信平臺,卻在“教育”兩字的金字招牌下,實實在在的傳遞了一次長達六分多鐘的“負能量”。
盡管微信已經被刪,但污言穢語如“余音繞梁三日不絕”,在當地人茶余飯后,還會被“津津樂道”許久。對當地良好政治生態的影響,甚至要持續更長時間。筆者不禁要問,被打局長的個人榮辱,為何關不進制度的籠子?
“君子檢身,常若有過”的謙誠態度是官員必修之德,常懷律己之心的謹慎言行是官員的必有之為。放在今天來講,就是要按照總書記的要求,“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用制度監督、規范、約束、制衡權力,才能保證權力不被濫用,保障權力發揮應有的力量。
在實踐中,就是要把做人與做官統一起來。越是遇到事關個人榮辱、個人情緒的事情時,越是應該保持謹慎平和公正的態度,不因一己之私沖動行事,不因一人之怒公器私用。
我們無法相信,這條帶有個人錄音記錄的微信可以不經局長授權公開發布?退一萬步講,局長真心不知情,是不是應該警惕“上有所好,下必效焉”的政治投機?
通過當地今天公布的信息,打人者已被行政拘留,這充分說明我們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社會運行體系;縣紀委的介入也說明,也說明對黨員干部有嚴格的約束制約制度。那么,局長被打很委屈,應該做的是就是通過組織、法律等手段維權,而不是打著“教育”的旗號公器私用。
筆者認為,這件事足以讓各級領導干部深深引以為戒。對待權力一定要如履薄冰、如臨深淵,把個人 榮辱連同自身權力,統統關進制度的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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