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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錢仁鳳案律師:最終賠償金額約173萬元

在蒙冤入獄近14年獲釋后,云南巧家保姆投毒冤案當事人錢仁鳳即將得到屬于自己的補償。昨日,其代理律師楊柱向北京青年報記者透露,各方已就錢仁鳳的賠償數額達成一致,最終裁定的賠償金額在173萬元左右,云南省高院或將在下周送達正式的裁決書。
錢仁鳳在接受北青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雖然裁定的賠償金額與申請的金額有不小的差距,但從另一個角度上,我能重獲自由也離不開司法的進步和好心人的幫助。帶著一顆感恩的心,我會理解省高院的工作人員,也試著調整自己的心態來接受這個現實。”
在蒙冤入獄近14年獲釋后,云南巧家保姆投毒冤案當事人錢仁鳳即將得到屬于自己的補償。昨日,其代理律師楊柱向北京青年報記者透露,最終裁定的賠償金額在173萬元左右。云南省高院或將在下周送達正式的賠償裁決書。在接受北青報記者采訪時,錢仁鳳表示,“跟國家賠償相比,我更想要這13年來所失去的青春和時光,現在這些傷害不是錢能彌補的。”
2002年2月,云南省巧家縣“星蕊寶寶園”幼兒園發生投毒案,一名在此就讀的2歲女童中毒身亡。隨后,在該園工作的17歲保姆錢仁鳳被認定為案件嫌疑人。2012年12月,云南省高院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錢仁鳳無期徒刑。在獄中,錢仁鳳曾多次進行申訴。檢方復查發現,錢仁鳳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并且其中5份認罪筆錄并非錢仁鳳本人書寫,字跡與當年參與審訊錢仁鳳的辦案民警蔣某、楊某、李某的字跡相同。
云南省高院于2015年12月21日宣布錢仁鳳無罪,當庭釋放。在此之前,錢仁鳳已被關押、服刑13年零10個月。
今年6月1日,錢仁鳳向云南高院提起國家賠償,共計索賠955萬余元。當時其代理律師楊柱曾介紹,雖然根據慣例,國家賠償以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本計算標準,職工工資以每日工作8小時計算,但在他們看來,錢仁鳳在獄中失去的是24小時的自由,不能等于工作8小時。因而才根據所有被剝奪自由的時間計算,提出了上述索賠的金額。
今年7月,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錢仁鳳提起的國家賠償舉行的聽證會上,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國家賠償委員會主任田成有代表云南高院,向當事人錢仁鳳鞠躬賠禮道歉。田成有表示,對錢仁鳳提出的賠償和道歉請求表示充分理解和尊重,希望依法及時通過國家賠償,給予錢仁鳳在精神和生活上最大限度的彌補和安慰。同時,法院將從此案中汲取教訓,進一步規范司法行為,嚴格證據審查標準,堅決杜絕一切錯案的發生,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楊柱所透露的最終裁定的賠償金額,與最初提出的955萬余元相差甚遠。而此前楊柱也曾表示,錢仁鳳的國家賠償申請數額不是偏高,而是偏低。周邊的日本、澳大利亞等都比國內高。為了對含冤者給予更好的撫慰,也為了更快促進國家相關立法,希望在本案的國家賠償中能夠有所突破。
此次在最終賠償裁決即將公布的時候,楊柱再次呼吁,應努力查清當年“巧家投毒案”的真相,并懲處相關的責任人員。
對話
相比賠償 更想要失去的青春和時光
北青報:重獲自由以后,這半年來的生活怎么樣?
錢仁鳳:現在來廣州這邊工作,但生活狀態還是不太好,心里特別累,覺得自己在社會上一點用都沒用。我在別人面前努力表現得堅強,有些東西埋在心里慢慢承受,但是這些心里面的苦,常人真的沒辦法理解。
北青報:還是因為回歸社會后不適應的原因么?
錢仁鳳:不適應是個大問題 ,廣州這里離家很遠,來到這里后不像開始我想象的那樣。同事們對我都很好,但在工作上有很多不懂的地方,適應社會并不像我想的那么簡單。我就像個一歲的孩子似的,什么東西都要從頭學起。當然,我必須要堅強,因為有這么多人關心著我。現在已經好一些了,不像之前那么害怕了,不斷鼓勵自己不要心急,調整心態。
北青報:隨著國家賠償金的提出,這幾天你的這起冤案又引起了不小的關注。
錢仁鳳:說實話,這幾天我的心情特別不好。國家賠償這件事又勾起了過去十幾年那些傷心的經歷,像鹽巴撒在傷口上一樣,真的很疼。這些經歷我一直努力去忘記,想當沒發生一樣。
現在我也會上網,能看到一些網友的評論,我想說,跟國家賠償相比,我更想要這13年來所失去的青春和時光,現在這些傷害不是錢能彌補的。如果擁有這13年時光,我可能不會有多大的本事,但會生活得很快樂。我現在這樣,就算有錢過得也不開心,因為覺得自己是個沒用的人。
北青報:目前來看,裁定的賠償金額可能和你申請的金額會有不小的差距,心里會對此有些落差么?
錢仁鳳:之前在聽證會上,省高院的領導也做了解釋,目前國家的法律規定還是依據每天8小時來計算,我提出的按每天24小時很難實現。最終這個數額的差距很大,而這幾年我家里人為了幫我伸冤花銷也很大。但從另一個角度上,我能重獲自由也離不開司法的進步和好心人的幫助。帶著一顆感恩的心,我會理解省高院的工作人員,也試著調整自己的心態來接受這個現實。
北青報:不管最終的金額是多少,拿到國家賠償后有什么打算?
錢仁鳳:我本來很想陪在爸爸身邊,但就是因為生活困難,才來廣州這邊工作。現在我工資的大部分都寄回家用來還債。在廣州這么大的地方剩下幾百塊錢又不能用來做什么,所以我幾乎很少出去。如果能拿到國家賠償,主要還是用來給家里還債,還有那些欠的人情債,這輩子我還得清么?
北青報:除去為家里還債,還想用這筆錢為自己做點什么事呢?
錢仁鳳:如果經濟方面允許,我也想學學電腦、開車這些技能。但剛剛重獲自由的時候,我還是要先有份穩定的工作和收入。在國家賠償下來以后,經濟好轉了,我還是想去學些東西。知識這種東西裝在自己心里,是別人拿不走的。
北青報:除了經濟賠償之外,你還提出了公開道歉的要求?
錢仁鳳:是的,這是我的要求。除了這些,我還要求必須查出冤案的真相,經辦案件的人必須付出該負的責任。這是對我的公平,也是對社會的公平。我真的不希望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再次重演,這樣的苦別人永遠無法體會。
北青報:現在你的個人生活呢,有什么變化了么?
錢仁鳳:嗯,我談戀愛了。我年紀已經30多歲了,周圍很多人也說這個年紀不小了。如果沒有在監獄里的10多年,我應該像那些同齡人一樣,孩子都很大了。我覺得對父親現在最大的孝順,就是自己趕緊成家立業,讓他早點安心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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