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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建柱:積極穩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

7月29日,中央政法委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為題,舉辦第三次全國政法干部學習講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主持講座時強調,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重要部署,事關刑事司法公正,是一項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重要改革。要牢固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統一思想,把握方向,凝聚共識,積極穩妥推進這項改革,確保改革蹄疾步穩、取得實效,實現有效懲治犯罪和切實保障人權相統一,為建立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作出新的貢獻。
全國政法機關除正在值班執勤之外的120多萬干警通過視頻系統在各分會場聽取講座。在中央政法委機關主會場,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以現場講授和視頻演示、講法理和講故事相結合的方式,從“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三個方面,對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問題進行了深入系統講解,生動直觀地闡述了這項改革的重要意義、試點做法、實際成效,引發聽眾廣泛共鳴。
孟建柱在主持講座時指出,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是司法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今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關于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意見》,對這項改革作了具體安排。這項改革涉及刑事訴訟各主體、各環節,系統性、綜合性強,是政法各單位的共同任務。各級政法機關要堅決貫徹中央決策部署,正確把握改革方向,樹立系統思維和辯證思維,統籌協調加以推進,切實把中央確定的改革原則和要求落到實處,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懲罰,努力實現懲治犯罪和保障人權相統一。
孟建柱指出,要堅持以審判為中心,突出審判程序在刑事訴訟中的中心地位,所有定罪的事實證據都要經過法庭質證,確保偵查、起訴、審判的案件事實證據經得起法律檢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無罪,不是由偵查機關、人民檢察院決定,而是由人民法院審判決定,靠證據說了算。偵查、起訴階段要向審判階段看齊,適用統一的法定證明標準。要堅持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既不人為降低證明標準,導致對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不力,又不脫離實際盲目提高證明標準,影響打擊犯罪的力度和效果。
孟建柱說,疑罪從無是現代刑事司法的重要原則,對保障司法人權、防范冤假錯案具有積極作用。審判階段,要嚴格落實疑罪從無,對定罪證據不足的案件,要依法作出無罪判決。起訴階段,對經過兩次補充偵查后,證據仍然不足的,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偵查階段,要全面客觀及時地收集各種證據,盡可能查明案件事實真相,不斷提高破案率,有效打擊犯罪,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
孟建柱指出,推進庭審實質化,是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關鍵環節。要貫徹證據裁判原則,確保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上起關鍵性作用。同時,要統籌實施相關配套改革,推進繁簡分流,擴大速裁程序適用范圍,探索實行認罪認罰從寬等制度,有效緩解案多人少矛盾,節約司法成本,努力用有限的司法資源最大限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孟建柱指出,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政法干警將面對更嚴格的證據標準、更實質化的庭審活動,這對廣大政法干警的能力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級政法機關要主動適應新形勢,著眼于解決執法司法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推進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加大干警教育培訓力度,增強培訓的實用性、實戰性,提高培訓效果。廣大政法干警要把學習作為一種責任、一種追求、一種生活方式,堅持學習,勤于學習,善于學習,不斷提高自身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更好地履行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維護司法公正的職責使命。
國務委員、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公安部部長郭聲琨,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中央政法委委員汪永清、耿惠昌、吳愛英、陳訓秋,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副部長黃明分別在主會場或分會場聽取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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