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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案件不再只靠審判解決,北京二中院引入“百姓評理團”

清官難斷家務事,復雜的家事糾紛如何化解?7月27日,北京二中院啟動在全國首創的“三師一團”模式,借助心理咨詢師、社會工作師、律師等專業型人員在矛盾化解方面的優勢,以及“百姓評理團”的大眾參與,在訴訟的前、中、后期以不同方式,參與法院部分家事案件的審理,期望破解這一難題。
最高法統計數據顯示,近3年來,全國法院每年審結的一審婚姻家庭繼承糾紛案件均在150萬件以上,且呈逐年增長趨勢,2015年已超過170多萬件,約占全國民事案件的三分之一。在北京二中院,每年審理的這類案件約有2000件。
不過,目前的家事審判,往往未把家事案件與財產類案件區分開來,用財產類案件審判模式審理家事案件,忽視了當事人情感修復的問題。
北京二中院副院長王金山指出,這就導致在一些家事糾紛案件特別是離婚案件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后,當事人因在失敗的婚姻中產生的心理不平衡及受到的傷害,并不能隨著案件的審結而徹底解決,個別案件出現反復信訪的問題,案結不能事了。
目前,化解家事糾紛案件矛盾主要靠法官向當事人判后釋法,但對真正生活困難的當事人的幫助和救濟尚不齊全。
2016年5月,最高法決定在全國開展為期兩年的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試點工作,探索引入家事調查員、社工陪護及兒童心理專家等多種方式,推動建立司法力量、行政力量和社會力量相結合的新型家事糾紛綜合協調解決機制。
北京二中院首創的“三師一團”即是上述改革的嘗試。王金山介紹,“三師一團”工作主要是:在案件審理前,由心理咨詢師對可能存在鬧訪風險的當事人進行心理疏導;案件審理中,對于事實爭議較大、對法院和法官存在較大成見的案件,選取7至9位有一定生活經驗的社區工作者、心理咨詢師、人民調解員、家庭治療師、社會工作者、民主黨派人士、律師等社會各界人士組成“百姓評理團”,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參與庭審旁聽,并對爭議事實發表評理意見,作為法官判案參考。
“案件判決后,由‘三師’針對信訪當事人的不同情況協助化解矛盾。”王金山說,對于判決中確有問題的,由律師來引導申訴;對于判決沒有問題但確有困難的當事人,由社會工作師來為其鏈接社會資源,協助尋求社會救濟;對于案件沒有問題也不存在困難的上訪人,由心理咨詢師來進行心理疏導。
在啟動儀式上,北京民政局社會工作處處長李仁利表示,他希望通過社會工作的服務,使法院和法官專注于“法”務的處理,由社會工作者來開展有“情”的服務,緩解情與法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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