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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副區長27年邊升遷邊貪腐,擔心被查一手收錢一手退錢
少到兩萬元,多到近百萬元他都來者不拒。作為一名基層干部,他在長達27年的“官場”生涯里一路升遷一路腐敗,受賄金額達120萬元。
他就是中共海南省海口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原副主任吳其軍。近日,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吳其軍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吳其軍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查明,1999年3月至2012年10月,吳其軍先后擔任原瓊山市十字路鎮鎮長、海口市瓊山區云龍鎮鎮委書記、瓊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取王某等人給予的“好處費”共計140萬元。
升遷與受賄“齊飛”
1965年11月出生的吳其軍,系海南海口人,中央黨校大專學歷。1988年5月參加工作,2015年12月10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在這27年里,吳其軍是從一名鄉鎮共青團干事起步,歷任副鎮長、鎮長、鎮委書記、副區長等職務,一步步高升。2012年,他被提拔為海口市農村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然而,正當吳其軍“春風得意馬蹄疾”的時候,他已進入紀檢監察部門的視野——他在擔任鎮長、副區長期間干的錢權交易的勾當被發覺。2015年6月2日,時任海口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的吳其軍被查。
據查,自1999年到瓊山市龍橋鎮任職以來,直到擔任瓊山區副區長,吳其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舊城改造、工程項目建設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共計140萬元。2015年12月10日,吳其軍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按照吳其軍自己的說法,他這一路的升遷,都是自己“苦干”出來的。無論是在鄉鎮還是在區里、市里工作,都勤勤懇懇、兢兢業業,多次受到上級領導的肯定與表揚。然而,權力越大,他對金錢的欲望越不斷膨脹,在名與利的誘惑中逐漸迷失了自己,最終在陰溝里翻了船。
借款為名肆意索賄
1999年至2000年,瓊山占符農業公司與原瓊山市十字路鎮政府簽訂建筑工程合同書,承建原瓊山市十字路鎮辦公樓及套間住宿樓、干部住宅樓、圍墻及鎮成人文化技術學校綜合樓等項目。
“1999年初,吳其軍調到十字路鎮擔任鎮長,考慮到施工款撥付需要經過吳其軍的審批,還有政府辦公樓和宿舍樓項目的部分土地的拆遷工作還需要得到吳其軍的支持,他先后兩次送給吳其軍4萬元。”瓊山占符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明善告訴辦案人員。
2007年10月至2012年,吳其軍擔任瓊山區副區長,分管教育。2008年1月至10月期間,吳效輝以海南省建筑工程機械施工公司的名義分別承建了幾所學校教學樓項目。
據吳效輝稱,在工程建設中,吳其軍以各種理由向其索要錢款。吳效輝擔心吳其軍作為主管領導會在工程中找茬,所以就給了吳其軍5次錢款,數額分別是10萬元、15萬元、15萬元、20萬元和30萬元,共計90萬元,每次送的錢都是百元面額的,1萬元1扎。
據介紹,吳其軍還先后收受張泰超5萬元,收受李克樞30萬元,收受王康宜兩萬元,收受蘇文明5萬元,收受陳金就兩萬元,收受鄭家和兩萬元等。
心生忐忑趕忙退贓
“每一次收錢辦事,其實還是很煎熬的。”吳其軍曾說。一方面,他抵擋不住金錢的誘惑,一次次淪陷;另一方面,收完錢后又擔心東窗事發,斷送大好仕途。所以,他一邊收錢又一邊退錢。
吳其軍稱,在收了吳效輝送的90萬元之后,2012年年初,在得知吳效輝資金緊缺后,便向吳麗香借款50萬元還給吳效輝。因為害怕被查處,2014年初,他還給吳效輝出具了一張欠條:2009年至2011年,吳其軍借吳效輝90萬元,2012年已還50萬元,余款限于2015年還清。
“2014年,吳其軍害怕送他的90萬元被查處,所以就提出寫一個借條,主要內容是借款90萬元,先還50萬元,剩下40萬元于2015年還完,但是到現在為止,這40萬元也沒有給我。”據吳效輝證實。
據介紹,因心生忐忑,2012年,吳其軍退還給吳效輝50萬元。2013年,吳其軍將5萬元退還張泰超。吳其軍于2013年9月15日,以“吳軍”的名義將蘇文明送的年貨折現9000元上繳廉政賬戶;于2014年10月13日以“李明”的名義將兩萬元上繳廉政賬戶,并于同年12月27日以“天平”的名義將3萬元上繳廉政賬戶;2014年1月14日,吳其軍以“天平”的名義將王康宜送的兩萬元上繳廉政賬戶。
然而,退贓為時已晚。近日,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吳其軍在擔任瓊山市十字路鎮鎮長、海口市瓊山區云龍鎮鎮委書記、瓊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40萬元,吳其軍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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