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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夫婦遞交悔過書,病兒被棄醫院3年終接回父母身邊

北京青年報7月26日消息,近日,來自內蒙古的羅某夫婦起訴北京阜外醫院由于“操作不當”造成其孩子身體受損并向醫院索賠。而此案庭審前,這對夫婦牽涉的另一起一年前的醫療合同糾紛案件也被意外曝光。去年11月,一起由醫療服務合同糾紛引起的將孩子棄至阜外醫院的案件判決生效,但一直未執行,而此案的被告正是羅某夫婦。
據悉,2012年12月,羅某夫婦將患病的兒子遺棄在阜外醫院,至今已有3年多。7月18日,因羅某夫婦無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法院作出對羅某夫婦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決定。7月20日,因羅某夫婦遞交悔過書,法院解除對二人的拘留。7月21日,羅某夫婦在阜外醫院為兒子辦理了出院手續。時隔3年多,被遺棄的小羅終于回到父母身邊。
事件
庭審現場牽出夫婦遺棄病兒案
7月18日,在西城法院,來自內蒙古的羅某夫婦起訴了阜外醫院。據媒體報道,羅某夫婦稱阜外醫院在對其兒子小羅進行手術時,因為操作不當,致小羅氣管損傷并形成聲門下狹窄,要求院方賠償。
而此案的庭審現場,羅某夫婦牽涉的另一起未執行判決的案件被意外曝光。
媒體報道稱,來自內蒙古的羅某夫婦在兒子小羅11個月大時,發現其患有先天性心臟病,2012年3月,夫妻倆帶兒子在北京阜外醫院治療完畢。術后小羅一直靠機器呼吸,夫妻倆多次請北京兒童醫院專家會診,得知小羅可能患有聲門下狹窄。經過治療,當年12月,小羅恢復自主呼吸,阜外醫院建議轉院進行下一步診治,然而此后羅某夫婦卻將小羅棄至醫院,離京回到老家。
后續
醫院起訴夫婦,要求為小羅辦出院
2015年6月,北京阜外醫院將羅某夫婦告上法庭,要求二人為小羅辦理出院手續,并支付醫療費。此案法院判決生效后,羅某夫婦不服上訴,2015年11月被駁回維持原判。
2015年11月2日,阜外醫院向法院提出執行申請。2015年12月23日,法院向被執行人羅某夫婦住所地所在法院——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集寧人民法院進行郵寄委托送達函,委托該院向被執行人羅某夫婦送達執行通知書及傳票,但羅某夫婦拒絕受領執行通知書和民事傳票,并拒絕在送達回證上簽字。
據了解,該案執行法官多次打電話向羅某做工作,向其釋明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責任和后果,但羅某仍未主動履行,后不再接聽法官電話,失去聯系。
進展
兩人被法院拘留后認錯
7月18日,根據阜外醫院提供的線索,法院執行庭得知此前“阜外醫院將羅某夫婦告上法庭,要求二人為小羅辦理出院手續,并支付醫療費”一案的被執行人羅某夫婦正在因另一起醫療糾紛案開庭。法院執行庭法官迅速趕到法庭外,在庭審結束后將羅某夫婦帶回執行庭。
執行法官對羅某夫婦進行談話,要求二人履行已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但夫婦二人表示,由于目前小羅的身體狀況尚不確定,且二人也沒有經濟能力為小羅進行治療,并稱孩子只有在醫院才能保命。因此在現階段不能為小羅辦理出院手續,無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鑒于此種情況,法院作出對羅某夫婦拘留15日的決定。
7月20日,執行法官到拘留所再次與羅某夫婦進行談話,由于被執行人羅某夫婦認識到錯誤,并遞交了悔過書,因此法院決定解除對羅某夫婦的司法拘留,21日上午將羅某夫婦從拘留所接出,并隨后送至阜外醫院為小羅辦理相關手續。
7月25日下午,阜外醫院一名醫務工作人員確認,在醫院住了3年多的小羅已由羅某夫婦辦理了出院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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