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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陽公安一副支隊長被指公車私用兩年,調查屬實被撤職
針對澎湃新聞(www.kxwhcb.com)獨家披露的湖南衡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桂勁松公車私用兩年多并被抄牌、罰款一事。7月6日晚,湖南省公安廳官方微博@湖南公安在線 通報稱,經紀檢部門調查,桂勁松公車私用、交通違法屬實。衡陽市公安局黨委集體研究決定,給予桂勁松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由紀委對網絡反映的其他違法違紀問題進行全面調查,并將根據情況依法嚴肅處理。
7月5日,網友@李根 發帖舉報稱,衡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桂勁松霸占“湘D·K3023”公車私用兩年多時間,下屬敢怒不敢言。
該網帖稱,桂勁松經常駕駛“湘D·K3023”公車在衡陽市區橫沖直闖、逆行、闖紅燈、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在該車入戶的兩年多時間里,被電子警察抄牌33次,罰款3220元,違法記66分。
此外,桂勁松為了用車方便,從來不把“湘D·K3023”轎車停到公安局車庫里的專用車位,而是停在自己居住的衡陽市錦冠花園附近。從2016年6月24日開始的數天內,有市民拍到桂勁松公車私用使用的全過程。這期間,他多次駕駛“湘D·K3023”公車前往茶樓、會所等地消費。
澎湃新聞通過機動車信息系統查閱發現,“湘D·K3023”轎車初次登記時間為2013年9月27日,車主為衡陽市公安局。從2014年9月25日起,該車保險被終止;去年9月30日起,這輛車的年檢也過期。機動車狀態一欄顯示“違法未處理,逾期未檢驗”。
針對上述網帖舉報內容,7月5日,衡陽市公安局宣傳科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表示,該局主要負責人已就網帖舉報內容做出批示,要求督察支隊展開調查,“若舉報屬實,絕不護短,嚴加處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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