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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雄風-3導彈射向臺灣海峽,真的就是一次誤射?
臺灣地區海軍導彈“誤射”事件發生后,各方解讀眾說紛紜。那么,這次充滿危險的事件,究竟是精心策劃,還是一出意外呢?
先來梳理一下臺灣媒體所報道的事件經過:7月1日上午,臺灣海軍一艘錦江級“金江號”巡邏艦在高雄軍港組織甲類操演驗收,實施“雄風”-3導彈系統檢查測試時,于8時13分意外發射一枚該型導彈。導彈向西北方向飛行近100公里后于8時40分掉落澎湖外海,擊中當時位于澎湖東吉外海東南八海里處的高雄籍“翔利升”號漁船,造成1死3傷。導彈未飛越“海峽中線”。
短腿的“雄風”

“雄風”-3導彈是臺灣“中山科學研究院”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研制的超音速反艦導彈,從臺灣軍方公開的照片和資料來看,其發射重量大約1500千克,采用中繼慣性制導末段主動雷達制導方式,戰斗部重200千克左右,速度2馬赫,射程低空120千米左右,高空超過200千米,目前已經裝備臺灣海軍“成功”級護衛艦、“錦江”級巡邏艦、“迅海”級導彈快艇。
從這次事件透露的信息分析,可以確定的結論有以下幾點:
第一,“錦江”級巡邏艦很可能已經全部換裝了雄風-3超音速導彈,而非我們慣常認為的還在換裝過程中。“錦江”級巡邏艦原來裝備的是“雄風”-2亞音速導彈,射程150公里,速度0.85馬赫,其戰斗力較“雄風”-3遜色許多。
第二,實際證實了“雄風”-3超音速導彈的真實戰斗性能,其低空飛行速度66米/秒,約0.2馬赫,低空動力航程不大于100公里。對比臺灣自己宣傳的“雄風”-3超音速導彈性能(低空射程120千米,高空射程最遠400公里,速度2馬赫),我們不禁提出一個問題:為何這次發射的“雄風”-3性能比臺灣海軍公布的數據有如此大的差距?只有兩種解釋,要么是臺灣“中山科學研究院”心虛,對外公布數據時造假;要么是試驗時導彈性能很好,但臺灣導彈工業質量太差,批量生產的導彈性能下降,臺灣軍方對導彈出廠質量根本沒有把關,導彈性能達不到原來的作戰指標。
第三,這很可能只是一場人為操作失誤的“意外事件”。
為何說是意外?
確定這很可能是 “意外事件”的理由很簡單:
一是從政治層面看,雖然臺灣在5·20完成地區領導人更迭后,由于新的臺灣地區領導人不對“九二共識”表態,大陸和臺灣已經中斷了聯系溝通機制,但沒有上升為“隔海對罵,勢不兩立”的地步,按常規思考,臺灣高層不可能策劃什么軍事意外來試探大陸的軍事反應。
二來,如果是臺灣軍方策劃以導彈誤射來檢驗大陸的軍事應對能力,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它無法準確預測誤射的打擊目標和打擊后果,更無法預測大陸的軍事反應程度是防御還是對臺導彈反擊。要組織大陸對臺軍事反應的測試,需要周密部署,起碼在陸地、海上、空中都需要布置相應的待戰應對兵力;而我們看到,此次事件前臺灣軍方沒有兵力上的戰備部署,發生后也沒有在兵力上的大動干戈,還是日常的戰備等級。這說明臺灣軍方把此次事件定性為人為事故,沒有什么政治和軍事的特定含義,過分解讀是臺灣媒體自作多情。
三是從技術層面分析,任何武器系統都存在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導彈也不例外。臺灣和大陸許多專家都通過質疑導彈發射需要諸多限制條件,以此說明導彈發射是多么困難、人為誤射是不可能的。其實,這恰恰說明了導彈誤發射只是小概率事件而已,卻絕對有可能發生。各國海軍發生的人為意外有很多,如1967年7月29日越南戰爭期間,美國海軍“福萊斯特”號航母在北部灣海域執行任務時,甲板上F-4“幽靈“式戰斗機掛載的火箭突然因高溫自動發射,甲板大火,彈藥爆炸,造成134名水手罹難,62人受傷。2000年俄羅斯 “庫爾斯克”號戰略導彈核潛艇在北冰洋巴倫支海參加演習,魚雷意外爆炸,艇上130名人員全部遇難。2003年4月16日,中國海軍361號潛艇在訓練時因機械故障失事,艇上70名官兵全部遇難。以上事例說明,任何系統或操作程序都不是萬無一失的。人類可以通過嚴格的紀律規范或復雜的程序設置將意外性無限趨近于零,但卻永遠不會達到零,這是由人的主觀能動性所決定的。因此,臺灣“金江號”巡邏艦發生導彈“誤射”這樣的事故,是完全有可能的。
臺軍訓練水平堪憂
此次“雄風”-3導彈事件至少還暴露出臺灣海軍三大問題。
一是人員責任心的嚴重缺失。臺灣海軍的甲類操演驗收,是單艘軍艦最高等級的作戰演習,所有人員必須全部在戰斗崗位就位。如果不解除甲類操演或降低操演等級,人員是不能夠離開崗位的。但從臺灣媒體報道來看,導彈誤射時艦艇導彈系統的軍官正在會議室開會,試問甲類操演中軍官可以離開作戰崗位去開會嗎?這只能說明“金江號”巡邏艦的軍官缺乏必要的責任心,把軍艦最高等級的作戰演習當兒戲。
二是訓練水平差。導彈發射前,裝備會自動對全艦艇發出一系列的報警和提示,正常情況下還會有廣播。“金江號”巡邏艦編制50人,如果有一位艦員對這些導彈發射的預先警報發生懷疑,報告艦長,導彈發射事件就很有可能被阻止。所以,要么是“金江號”根本就沒有搞甲類操演驗收,艦艇上根本沒有多少人;要么是這位士官有意“誤射”,刻意尋找機會,乘軍艦甲類操演,所有作戰系統備便,軍官脫崗開會,無人控制導彈系統的大好“良機”,偷射導彈,捅一個大新聞。
三是導彈火控系統設計存在缺陷。艦對艦導彈發射,必須先裝訂射擊諸元,若沒有向導彈輸入攻擊目標的數據,導彈是無法發射的。攻擊目標的數據輸入有自動和人工二種方式,只能由導彈系統軍官負責,其他人無權操作。此次誤射應該是士官偷偷以人工方式輸入數據,可以判斷臺灣艦艇導彈火控系統人工輸入數據設備是人人都可以操作的,缺乏必要的加密裝置和保護程序,這屬于重大的設計缺陷,就好像彈藥庫沒有安全門一樣,人人皆可進出。
可以說,此次“雄風”-3事件暴露了臺灣海軍“外強中干”的真實面目,暴露了臺灣武器的真正性能,暴露了臺灣海軍的真正能力,也體現了臺灣軍隊管理和訓練的真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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