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鵬派美國︱槍患——一個美國的悲劇
美國是槍的王國。全球6.5億支私有槍支,近一半在美國人手里。
美國社會飽受“槍害”之苦,特別是21世紀以來,槍擊事件頻發,已經損害到普通市民的安全感。近日,佛羅里達槍擊造成100多人傷亡,系史上傷亡最多的槍擊事件,白宮降半旗致哀,政要紛紛譴責,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希拉里聲稱“美國街頭不應有戰爭武器”。如果說這次還有恐怖襲擊的成分,那么剛剛過去的老兵節期間,芝加哥3天里60多人遭槍擊,就只是“槍害”而已了。
英國政治哲學家霍布斯曾說,自然狀態下的人時刻面臨“橫死”的危險,所以才要組成國家。一個國家的首要任務,就是為國民提供安全的生存環境。在槍患橫行之下,美國顯然未能充分履行其國家使命。
基于自由主義價值觀,一些人喜歡強調槍支是公民抵抗政府暴政的工具,并以2014年美國內華州的牛仔武裝抗法事件為例。實際上,作為個人權利的持槍權背后,既有歷史的真實,也有觀念的虛構。美國憲法原義并未明確保障個人本位的持槍權,這種觀念的興起,其實是利益集團推動和自由主義意識形態建構的結果。
民兵:從義務到權利
現在,人們通常在“權利”的意義上談論持槍權。殊不知持槍權源自古老的英國民兵(citizen army)傳統,而這意味著持有武器在開始必然是一種義務而非權利。
民兵是英國一種古老的習俗。據Abels Richard考證,阿爾弗雷德大帝時期(871-901年在位)確立了“子民皆兵”的原則。民兵要自帶武器裝備,是名符其實的“自干五”。此后,歷代國王都頒布法令要求民眾擁有武器參加民兵,例如亨利二世(1154-1189年在位)有《武器法》,亨利八世(1509-1547年在位)則頒法禁止游戲,要求父親必須為7至14歲的男孩購買弓箭,每位男性公民在14至40歲期間,都被要求擁有長弓。
到了伊麗莎白一世(1558-1603年在位)時期,現代民兵(militia)概念產生,用來描述“全民皆兵,保護國家”的概念。這種全民皆兵的軍事體制幫助英國取得了軍事上的勝利,同時也對王權形成了制約,由此促進了個人自由的發展,對英國憲政影響深遠。
進入16、17世紀,英國議會與王權斗爭激化。貴族與國王之間不斷內戰,各種勢力都企圖控制民兵,并不時解除對方的武裝。在這個過程中,武器管制日趨嚴格,持有和攜帶武器越來越變成一種權利意識。
1642-1645年的第一次英國內戰,就直接與民兵有關。1642年,議會提出《權利法令》以任命軍官控制民兵,遭到查理一世的反對,國王認為民兵應該歸他管。內戰爆發后,查理一世為打擊議會及其控制的民兵,曾試圖沒收公共彈藥庫并解除民兵武裝。內戰雖然以國王的失敗而告終,但這段經歷使民眾意識到使用手中武器的重要性。
此后,英國又經過斯圖亞特王朝的復辟和反對斯圖亞特王朝的“光榮革命”,最終確立君主立憲體制。“外人”威廉與瑪麗受邀登陸英國,即位國王并接受《權利法案》的約束。該法案第二部分第6條——“凡臣民系新教徒者,為防衛起見,得酌量情形,并在法律許可范圍內,置備武器”——對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影響很大。
至此,起源于日耳曼部落的持有武器的風俗,在英國演變成比較成熟的民兵權,從一種“義務”,逐漸發展成為一種“權利”。
持槍:集體權還是個人權?
英國人到北美殖民后,武器成了生存所需。他們需要用槍來狩獵、自衛、攻擊印第安人,與其他國家的殖民者爭奪資源。弗吉尼亞、馬薩諸塞等殖民地政府都明確要求公民擁有和攜帶武器,組建民兵。民兵體制在北美殖民地得到了長足發展,各地區相繼建立起民兵組織。槍和早期美國人的生活緊密聯系在一起。
美國“獨立戰爭”的第一槍就是因為英軍試圖收繳民兵的軍火庫而打響的。戰爭中,民兵發揮了重大作用,由于長期持槍,不少殖民者都是百步穿楊的“老槍”,讓英國正規軍十分頭疼。他們亦兵亦民,集結迅速,被稱為“分鐘人”(Minuteman)(美國多部關于獨立戰爭的史學名著都以《分鐘人》為標題)。“獨立戰爭”強化了攜帶和持有武器與個人權利和自由之間的聯系,持槍甚至被一些人視為一項自然權利。
在1787年費城制憲會議上,聯邦黨人和反聯邦黨人在民兵可以制衡常備軍這一點上達成了共識。最后通過的《憲法》文本規定,在需要鎮壓叛亂、擊退入侵時,國會有權征召和調動民兵,國會掌握民兵的組織訓練權,但各州擁有民兵的人事任免權。民兵的權利被一分為二,充分體現了在聯邦制下,聯邦權與州權的妥協和制衡。
但還是有人不放心。于是,在《憲法》通過之后又加入了第二條修正案,明確保障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由于當時在該修正案的內容和措辭上發生了激烈辯論,最后只好用了一種十分模糊的語言:“一支紀律優良的民兵對自由州的安全是必要的,人民持有并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受侵犯”(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這種語言模糊性為日后的分歧爭議留下了巨大空間,而最大的爭議就是,它是否保障個人的持槍權?
首先,圍繞修正案兩句話之間的關系產生了爭論——如果兩者是并列的,那么第二句就可以獨立解釋,自然有可能被解釋為包含個人權利。如果前者限制后者,那么,后者只應在“自由州的安全”這一前提下解釋。(美國《憲法》的不少中文譯本在兩句話之間加了“所以”或“故”等連接詞,顯然沒有嚴格尊重憲法文本的原貌。)
其次,后一句中的“人民”是一般意義上的人民,還是特指前款中所提到的“民兵”。如果是前者,個人基于自衛需要而存在的自然權利不受侵犯;如果是后者,“民兵”這個集體所享有的權利與個人無關。
再次,“人民”這個詞本身指的是什么?是自由州人民的整體,還是也包括個人?如果嚴格作字面解釋,筆者更傾向于認為,作為集體概念的“人民”不應該包括個人。
在這些分歧上,形成了“個人權利說”與“集體權利說”兩種解釋學說,后來成為持槍派與控槍派的主要理論依據。“個人權利說”與“集體權利說”折射出古典自由主義和公民共和主義思想淵源。古典自由主義強調個人的權利、私有財產,認為持有和攜帶武器是一項個人權利。而共和主義則認為國家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業,民兵有責任與義務抵抗暴政,抵御外來侵略,因而持槍不是一項個人權利。
利益和制度:槍支政治的死結
雖然有上述爭論,但在漫長的歲月中,持槍權歸屬于個人還是集體從來就不是一個問題。直到現代,持槍權才成為熱點。 持槍派與控槍派圍繞第二修正案兩種權利學說展開激烈爭論,展開長達數十年的拉鋸戰,兩派都無法說服對方。直到2008年的赫勒案,聯邦最高法院才第一次宣布持槍權是一項個人權利;2010年的麥克唐納案,聯邦最高法院宣布持槍權適用于全美。
那么問題來了,為何18世紀末通過的一項憲法權利,近幾年才成為爭論的焦點?為何持續200多年的權利爭議,到了2010年才被裁定為個人權利呢?一方面,當然是由于美國社會槍支泛濫帶來的挑戰空前突出,另一方面,顯然是有巨大的利益集團在背后推動。
中國俗話說“無利不起早”,英語中也有諺語叫“按錢索驥”(follow the money)。槍支產業背后的利益鏈條包括槍支生產企業、銷售商、槍支愛好者、部分保守主義者以及政客等多元群體,而“全美步槍協會”恰巧處于所有相關者的利益交匯點上,成了“槍支政治”的主要代言人。
1871年成立的全美步槍協會(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原本只是為了提高成員射擊水平的俱樂部,二戰后大量退伍士兵加入,使其會員人數劇增。隨著控槍的呼聲在1960年代高漲,步槍協會也開始變得政治化。1968年《槍支管制法》出臺后,越來越多的會員對協會缺乏政治參與感到不滿。于是,該協會在1975年成立了立法行動研究所,之后為了應付1976年的大選,又成立了政治行動研究所。從這時候開始,全美步槍協會將更多的精力與資源投入到政治事務當中。目前,該協會會員超過400萬,潛在會員估計超過千萬,成為美國最大單一議題利益集團。
憑借強大的游說能力,全美步槍協會左右選舉,影響立法。它為會員出版了《投票指南》,鼓勵會員給反控槍的候選人投票。在美國的反槍控活動中,該協會提供了近90%的經費。西奧多?羅斯福、艾森豪威爾、尼克松、里根、老布什、小布什等共和黨總統都曾受惠于全美步槍協會。協會還通過金錢捐贈,拉攏國會議員,從而影響立法。例如1994年《暴力犯罪控制法案》,就由于全美步槍協會的壓力而未被排入國會議程,導致2004年未能延期,自動廢止。
當然,全美步槍協會這樣的利益集團,雖然能量巨大,畢竟只是眾多因素之一。讓全美步槍協會能夠如魚得水的,是美國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美國的國父們明確表示,他們建立的是一個足夠復雜以避免頻繁變化的制度。他們成功了——復雜的分權和制衡設計,使制度和政策的重大變革十分困難。美國民主理論宗師羅伯特?達爾曾批評美國制度中有太多的“否決點”,可以使少數意見阻礙多數意見,美國學者福山則干脆稱這種現象為“否決政體”(vetocracy)。
美國的兩黨制度也常常阻礙好政策的實施——兩黨的首要任務是贏得選舉,于是逐漸形成了“為反而反”的傳統,特別是在歷次“政黨極化”時期。今年的大選中,兩黨表現出的不僅是極化,而且是分裂,這意味著短期內美國政治觀念更加碎片化,對于下一屆政府推行政策改革不是福音。
此外,美國的政治文化也難辭其咎,代議制所帶來的游說活動使商業利益集團大量介入、俘獲政府,損害了政策的公共性。
槍支政治與總統大選
今年是美國大選年。眼下,選戰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美國步槍協會自然不會放過這樣一個機會。傳統上,協會支持共和黨候選人,共和黨候選人也會投桃報李。可是,去年“老大黨”冒出了個非主流黑馬——特朗普,他聲稱身家上億,不需要籌款,同時還指責金錢操縱選舉,這似乎斷了利益集團通過游說操縱選舉的路子。全美步槍協會是不是該慌神了?
且慢,外行湊熱鬧,內行懂門道。特朗普雖沒什么政治經驗,但畢竟也是美國社會“老油條”,步槍協會更不是菜鳥,雙方都知道如何實現默契。私下里的交流外人不可能知道,但是隔空傳話還是有蛛絲馬跡可循的。去年10月,特朗普在接受哥倫比亞廣播公司采訪時自曝有持槍證,并且說出門時會帶槍保護自己。12月,他在一次演講中談及巴黎恐怖襲擊,聲稱如果有槍就可以“趕走那些人”。作為政客,他的每一句話應該都是有政治考慮的,那么他會無目的地發表這些涉槍言論嗎?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
果然不出意料,5月初取得初選勝利之后,特朗普即宣稱自己囊中羞澀,需要開始全國籌款了。半個月后,全美步槍協會就宣布全力支持特朗普的競選。看來,雖然本次大選有很多“非傳統”看點,但至少槍支政治的傳統戲碼會照舊上演。
最近連續爆出的槍支暴力事件,對兩黨的影響參半。一方面,槍擊案頻發會引起更多美國人關注和反思槍支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持控槍立場的民主黨。另一方面,槍擊案帶來的不安全氛圍、對恐怖主義的擔憂、對移民和伊斯蘭教的恐懼,又有利于共和黨候選人。
但筆者認為,從大格局來看,安全局勢的惡化總體上有利于特朗普,因為誰都知道,即使民主黨上臺,由于美國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沒有改變,以及近3億支槍存在于民間的客觀事實,控槍政策短期內也不可能有任何實際意義。而特朗普反移民、反穆斯林的立場,卻可以給一些美國人帶來心理安慰。安全議題會大大壓縮民主黨擅長的經濟社會議題的力量,希拉里演講時,一位母親的反問最有代表性,這位母親認同希拉里許諾的免費教育等政策,“但是,我的孩子可能在免費上大學之前就已經死于暴力”。
不幸的是,人們看不到美國有解決槍支問題的任何希望。中國人愛談論“美國政治制度的自我糾錯能力”,幾成老生常談。可是槍患困局顯示,在日常政治狀態下,美國制度恰恰缺乏改革和糾錯的能力。作為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美國應該致力于讓國內人民免于“橫死”的危險、真正享受到政客們夸夸其談的“免于恐懼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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