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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訪民復制家人身份證上訪,因偽造身份證罪被判1年9個月
宋桂青再次上訴。近日,呂梁市中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宋桂青的上訴,維持原判。
“我復制家人身份證是為了防止上訪時身份證原件被搶走,我是無罪的?!彼喂鹎鄬ε炫刃侣劊╳ww.kxwhcb.com)說,她將向山西高院申訴。
拍照制成身份證上訪被拘
宋桂青是山西孝義市人,2008年,她的哥哥宋滿庫在一起糾紛中被殺,兇手被判無期,家屬認為孝義市公安局辦案不公,才使得兇手獲輕判,遂多次上訪舉報孝義市公安局。
2014年2月28日,她在北京上訪期間被孝義警方帶回并刑拘,理由是涉嫌偽造居民身份證。
孝義市檢察院指控,孝義市公安局杜村派出所民警接訪時發現,宋桂青持有一張疑似偽造的名為"宋桂林"的居民身份證。警方還從宋桂青身上查獲兩張疑似偽造的名為"宋桂青"、"宋瑞林"的居民身份證。
山西省公安廳治安總隊證明,宋桂青持有的上述三張居民身份證,均為偽造證件。
起訴書稱,宋桂青交代,她所持有的三張假居民身份證系將本人、姐姐宋桂林及父親宋瑞林的真實身份證照相后制作而成,并多次使用偽造的宋桂林的身份證赴京上訪登記。
“就是用照相紙打印出身份證的彩色照片,剪掉空白部分后,把正反面粘在一起的身份證復制卡片?!彼喂鹎嗾f,使用這些卡片,是為了防止上訪時身份證原件被搶走。
宋桂青還稱,由于她嫁人后,戶籍遷至汾陽,她在北京信訪部門登記后,舉報孝義市公安局的材料也轉至汾陽市政府;但汾陽又稱其舉報的是孝義的事,管不了。為解決這一問題,戶籍均在孝義的父親和姐姐,便委托她帶著他們的身份證上訪,以便接訪后將材料轉給孝義市相關部門。
歷經四次審判,刑期由4年改為1年9個月
針對檢方指控,宋桂青辯稱,她沒有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身份證的信息、照片都是真實的,她只是拿它當復印件使用。“而且上訪登記時,我沒有用過照片身份證,用的都是真實身份證。”
宋桂青的辯護律師認為,被指偽造的身份證尺寸與二代身份證原件不一致,不能夠用二代身份證閱讀器識別,與居民身份證證件標準也不一致,不能認定為假身份證。
此外,她的辯護律師還認為,宋所持有的身份證均系自己或親屬的,皆已獲得授權,其行為沒有違法性和社會危害性。
2014年11月,孝義市法院審理后認定,宋桂青為上訪偽造本人及宋桂林、宋瑞林的多張居民身份證,并多次使用偽造宋桂林的居民身份證進行上訪登記,其行為已構成偽造居民身份證罪,遂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
宣判后,宋桂青不服,她以現有證據不能證明其行為構成偽造居民身份證罪,請求上級法院宣告其無罪。2015年6月,呂梁中院裁定撤銷孝義市法院的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2015年11月,孝義市法院重審認為,偽造居民身份證是指無身份證制作權的人制作虛假的居民身份證,本案中,宋桂青持有的偽造身份證是將真實的居民身份證采取正、反兩面照相的方式,用相紙打印,裁剪至真實身份證類似的尺寸大小,并粘貼而成,其行為符合偽造居民身份證罪的構成要件。
孝義市法院未采納宋桂青及其辯護人的意見,判處宋桂青有期徒刑1年9個月。宋桂青仍不服,再次上訴。
近日,呂梁市中院作出終審裁定認為,宋桂青作為無制作權的自然人,非法制作居民身份證,其行為確已構成偽造居民身份證罪,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5月27日,在判決生效后,孝義市法院對服刑期滿的宋桂青解除了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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