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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男子牛肉粉吃出蟑螂不投訴直接發帖,獲賠100元后刪帖
5月23日,廣西玉林的凌先生吃牛肉粉時吃出一“小強”,回家后他把自己的經歷寫下來發到了網上。
24日一早,凌先生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某粉店的經理,開口就向他道歉。雙方一溝通,事情就圓滿地解決了:粉店賠償100元,凌先生主動刪帖。
事件源起,吃粉時遭遇“小強”
23日上午,凌先生打算陪妻子去拍孕婦照。拍照時間較長,估計得花五六個小時,小兩口決定先就近吃飽再去影樓。
妻子愛吃桂林米粉,凌先生想吃牛肉粉,于是夫妻分頭行動。當時粉店里只有凌先生一個顧客,粉很快端了上來。凌先生吃得津津有味,很快就吃了大半碗。
“吃到一半,湯里有一小蟲,舀起來一看,是小蟑螂。你說惡不惡心?幸好我老婆沒來吃,不然就是孕婦吃到了。”凌先生馬上叫來服務員,對方核實后提出:“要不然我給你換一碗吧?”“我還敢吃你們家的粉嗎?”凌先生斷然拒絕,并拍照留證。見凌先生不滿意,服務員說叫經理來處理。一穿藍色衣服的女子出來看后表示,可以退還粉費。
不懂維權,論壇發帖求助
凌先生給妻子打電話,想叫她過來商量如何解決,這時服務員將粉端回了后廚。可妻子也不知道該如何維權,因為要趕時間去拍照,只好同意了店方提議,拿回了10元粉錢。
在妻子拍孕婦照的間隙,凌先生越想越覺得惡心,也為自己的妥協感到郁悶,可又想不出有什么好的維權辦法。想來想去,他決定在本地網絡論壇上發帖,一來給玉林網友提個醒,二來也想叫大伙幫出主意,看看該如何維權。
凌先生詳細地寫下了事情經過,還留下了自己的手機號碼。讓凌先生始料不及的是,該帖子的關注度很高,許多網友紛紛跟帖,或吐槽,或建議他撥打12315進行投訴,或向工商、媒體等反映。
粉店經理道歉并賠償100元
24日早上,凌先生接到了該粉店唐經理的電話,對方態度真誠地致歉,同時表示愿意賠償凌先生。凌先生提出讓粉店賠償100元,對方同意了。隨后,凌先生聯系論壇管理員,讓對方幫忙刪帖。
“當時我沒在店里,顧客要趕著去拍照,所以我們雙方沒來得及好好協商。”唐經理告訴記者,遇到這種事情,顧客心里肯定不舒服,店方一般會跟顧客溝通,給出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賠償方案。
律師提醒:食物吃出異物注意保存證據
玉林晚報法律顧問范德普律師就此表示,消費者就餐時,若遇到食物中有異物,應馬上通知店家,同時保存好相關證據,雙方就此交涉,除了退還購物款外,消費者可要求對方賠付一定的精神損害費。至于賠償金額,若是假冒偽劣商品,可要求10倍以上的賠償金額,但就食品衛生或食品安全,法律并沒有具體的規定,主要用雙方協商、認可的方式解決。若協商不下,消費者可通過消協、食品衛生等部門來調解、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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