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地窖囚禁性侵未成年少女,罪犯龍喜和被執行死刑
湘西法院網
字號
2021年9月28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將罪犯龍喜和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2月13日,龍喜和駕車搭乘路邊等車的被害人(未成年人),在其上車后產生囚禁強奸歹念,遂采取捆綁、封口、麻袋蒙面等手段予以暴力控制,將其鎖上鐵鏈囚禁在事先修建的自家地下室長達20余天,期間以槍殺、電擊等方式進行恐嚇,多次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龍喜和違背婦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強行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系,其行為構成強奸罪;違反國家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仿五四手槍一支,其行為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龍喜和強奸手段特別殘忍,情節十分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

庭審現場
2020年3月19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龍喜和犯強奸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被告人龍喜和不服,提出上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二審審理后,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將對被告人龍喜和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經依法復核,核準對被告人龍喜和的死刑判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龍喜和會見了近親屬,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責任編輯:王卉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澎湃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1
收藏
我要舉報





查看更多
澎湃矩陣
新聞報料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
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