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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無辜者”三年:推動多起冤案平反,不做“麻煩制造者”
5月6日,山東農民丁漢忠“抗拆致兩死案”被二審法院宣判發回重審,在此之前,他曾被一審法院判處死刑。早在2014年,該案曾獲得“拯救無辜者”行動的援助。
成立于2013年末的“拯救無辜者”行動,致力于疑案的申訴。在“拯救無辜者”之后,學者徐昕發起的“無辜者計劃”、律師張青松和學者吳宏耀共同發起的“蒙冤者援助計劃”等民間項目接連出現。
這些項目的參與者們近日在接受澎湃新聞(www.kxwhcb.com)采訪時多次提到的一點是,即使在冤案接連平反的當下,冤案平反依然需要更加有效且暢通的路徑。
“冤案平反是很多偶然因素湊在一起的結果,被平反的冤案大多是媒體持續關注、律師持續呼吁和申訴的案件。當然,更為關鍵的一點是,當地司法系統有糾正的積極性。”5月13日,律師李金星如此對澎湃新聞說。

“拯救無辜者興趣小組”
2013年11月20日上午,在四川大學紅茶館內,“拯救無辜者”洗冤行動正式啟動。曾經的蒙冤者吳昌龍,成為了這個民間“洗冤”工程的代言人。作為福建福清紀委爆炸案的當事人之一,吳昌龍曾兩次被判死緩,在2013年5月被宣告無罪。
這個由李金星、王萬瓊、陳建剛等律師倡議發起的民間項目,被李金星稱為一個“興趣小組”。
發起這樣一個項目,對于這些刑辯律師而言,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早在2011年,多名律師曾發起成立“超期羈押案件法律援助基金”,后擴大范圍成為“吳昌龍法律援助基金”,面向國內公開小額募集資金,主要用于提供對冤案進行法律援助的律師的差旅費用。
“其實很多工作在那時候就已經開始了。”李金星說。
目前,“吳昌龍法律援助基金”已經宣告停止,“拯救無辜者”行動的經費主要律師自己墊。
“我們經常處于財務崩潰的邊緣。”李金星說,“但現在主要的問題是律師的精力有限,能接的案子有限。我們手頭接到大量的案件,目前有大量的案件處于排隊的狀態。”
相對于“興趣小組”式的“拯救無辜者”,由中國政法大學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北京尚權律師事務所聯合發起的“蒙冤者援助計劃”因為有兩家機構的參與,在資金、人員上相對更有保障一些。
這個援助計劃于2014年5月23日正式啟動,項目的負責人之一、北京尚權律師事務所律師高文龍告訴澎湃新聞,送來的案件先由中國政法大學刑事法律研究中心進行篩選,然后再交到尚權所里復選,最后選定的案子由律師具體介入援助。“我們所里承擔費用,律師也主要是由所里派。”
但高文龍也指出,由于一個律所的能力也有限,所以在篩選案子的時候標準會定得高一些,以控制援助案件的數量。
司法系統的積極推動不可少
近期引起多方關注的陳滿案是“拯救無辜者”首批援助的案件,陳滿的代理律師之一王萬瓊是該計劃的發起人之一。
陳滿被認定為1992年海南海口一起殺人焚尸案的兇手,被判死緩。最高檢抗訴后,陳滿于2016年2月被宣判無罪。
談及此案,李金星說:“事實上,在最高檢宣布抗訴的那一刻之前,我們都沒有想到這個案件會這么快就有進展。”
李金星坦言,除了一遍遍與法院溝通之外,律師所能做的事情很有限。一個冤案的平反,除了律師之外,媒體的介入報道、公眾的關注以及司法系統自身的積極推動都是必不可少的。
“法院系統每年接到的申訴案件太多,法官不可能每個案件都閱卷,像陳滿案這種公眾關注度高的案件更容易進入再審程序。”李金星說,這是中國疑冤案件申訴的一個特色。
李金星曾在河北的一個法院里與最高法的法官就一個疑案視頻溝通,“很明顯,法官并沒有閱過卷。我的意思并不是說法官不負責,而是他根本沒有時間閱卷。”他說,自己完完整整閱完一個案卷,至少要一個月的時間。“你想,最高法每天收到那么多申訴案件,一個法官怎么可能花一個月的時間閱(一個案)卷?”
有法官愿意和律師溝通,在李金星看來已經很好了。他更常遇到的情況是,找不到具體的承辦法官或者承辦法官經常換人。
高文龍也有類似的感受,用他的話說,代理申訴最艱難的一點就是要不斷對抗“挫敗感”。“蒙冤者援助計劃”首批援助的江西李錦蓮投毒殺人案申訴超過200次,并曾在2011年再審。當時,檢辯雙方意見均認為該案有瑕疵,律師進行了無罪辯護,但江西高院依然維持原判。
在項目啟動時,張青松說:“專家負責論證,律師負責跑腿,媒體負責呼吁,老干部負責找人。關起門來說,就是這個模式。”
但實際操作起來,遠非那么簡單。“媒體不可能天天呼吁這個案子,老干部也不可能每次打招呼。”高文龍說,現在找不到其他捷徑,只能是律師一次次跟法院溝通。但經常碰到的結果是,法官不接電話;即使接了,往往說不了幾句話就把律師打發了。
陳滿案申訴代理律師易延友對此感慨頗深,他曾撰文指出,現有的規則盡管也對申訴程序做了較為詳細的規定,但是申訴機關是否應當當面聽取申訴律師的意見,申訴的進展是否應當及時通知代理的律師,律師如何進一步向受理申訴的機關發表意見等,都沒有明確的規定。“很多時候,申訴狀遞交之后就如石沉大海,誰在辦理你的案件,辦理到什么程度,承辦人究竟是什么看法,都無法明確獲知。”

不做“麻煩制造者”
在李金星的辦公室里,冤案的資料被做成展板掛在墻上。現在最顯眼的地方,是河北陳國清案和吉林金哲宏案,這是“拯救無辜者”在今年要著力推動的兩起案件。
陳國清等人被認定為1994年兩起出租車司機被殺案的兇手,承德市中院四次作出死刑判決,河北高院三次發回重審。
金哲宏則被指控在1995年殺害了一名女子,該案亦曾被兩次發回重審。2014年,澎湃新聞曾以《無人證物證又見獄偵耳目,吉林現翻版浙江叔侄案?》為題報道此案,當時吉林省高院公開回應稱調查核實。目前,該案仍未公開任何進展。
5月17日,該案代理律師襲祥棟告訴澎湃新聞,他們前兩天剛剛會見過金哲宏,他稱遭受過嚴重的刑訊逼供,目前身體狀況很差,基本喪失勞動能力,需要拄雙拐行走。律師正在為他申請保外就醫,產生的費用由“拯救無辜者”計劃籌集。
成立時,“拯救無辜者”第一批援助的案件是四川陳滿殺人放火案、福建陳夏影綁架殺人案、福建念斌投毒案、河北聶樹斌案、江西樂平案、貴州楊明案等案。經過兩年多的時間,截至目前,只有聶樹斌案和江西樂平黃志強案還未平反。但該兩案也均有進展:聶樹斌案已在復查,樂平案也已宣告再審。
其中,陳夏影案亦被列入“蒙冤者援助計劃”。
李金星并不認為這些冤案的平反是“拯救無辜者”的功勞,他更不希望官方尤其是司法系統把他們當成麻煩的制造者。在2015年初,“拯救無辜者”曾給多地司法系統的負責人贈送“平冤好院長”的錦旗,向他們在平反冤案中的努力表達敬意。李金星希望與司法系統建立良性的互動,共同推動冤案的平反。
高文龍也表達了類似的想法,他希望“蒙冤者援助計劃”能取得申訴者和司法系統兩方的共同信任,讓冤案申訴者愿意主動找到該計劃求助,而官方對于該計劃援助的案件可以更加重視。目前,該計劃仍有四個案件在援助之中。其中,吉林劉忠林故意殺人案已在今年4月底開庭再審。
“拯救無辜者”援助的案件大多是超過20年的復雜案件,李金星說,越是疑難復雜的案件他們越要參與,“我們精力有限,只能優先接這樣的案子,我們也希望借這些案子讓其他人看到我們做的事,也能去做一些。”他們接手的案件也會交由感興趣的律師代理,“我們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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