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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從辦假證到找槍手一條龍服務,入職體檢亂象得管一管
求職者的體檢指標是否正常,通常是用人單位評估能否錄用的最后一關。時下正值求職季,有媒體調查發現,一些組織體檢代檢的機構長期存在,從辦假證到找“槍手”,為不同類型的求職者提供“一條龍”服務。花錢就可以通過體檢,這樣的亂象引發公眾的擔憂。
入職體檢,為的是確保入職員工的身體狀況適合從事該工作,既是對用人單位負責,也是對自身健康負責。然而從媒體調查情況來看,一些機構為不同類型的體檢者提供各式套餐,有代替抽血、辦健康證、直接出體檢報告等服務,收費從幾百元到數萬元不等,并聲稱“通不過退費”;甚至有部分身患甲型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等有礙公共衛生疾病的求職者,想從事餐飲行業,因而找“槍手”代檢辦理健康證。這樣的操作手法,不僅背離了入職體檢的初衷,存在著法律隱患,也給公共衛生安全造成潛在威脅。

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事實上,早在2009年印發的《健康體檢管理暫行規定》就對醫療機構開展健康體檢的流程、規范、監督管理作出了明確規定。2018年國家衛健委發出專門通知,就進一步加強健康體檢機構管理、促進健康體檢行業規范有序發展作出要求,明確“發現未經許可開展健康體檢、超范圍執業、出具虛假或者偽造健康體檢結果、冒用他人身份或資質開展診療活動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然而現實中,入職體檢的亂象不是一天兩天了,此前就有媒體多次曝光,網上一搜,入職體檢不過關、花高價請代檢的案例也有不少。這背后,固然有相關違規操作隱蔽性強、查處難度大的因素,更關鍵的是對其危害性認識不夠、治理的發力點和精準度沒有跟上。
正所謂有需求就有市場,入職體檢亂象屢禁不止,表面來看是行業不規范、監督不夠有力,從深層次來看和就業中的健康歧視不無關系。正如一些選擇代檢的求職者坦言,“如果不是不得已,誰愿意花這個冤枉錢呢。”從調查情況來看,求職者在健康體檢上面臨著不少“坎”。比如盡管《就業促進法》明文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但不少用人單位仍然把乙肝項目的檢測列為入職體檢必備項目,求職者體檢查出乙肝等傳染病后被用人單位拒絕錄用的情況也屢見不鮮。再比如,有的用人單位在就職體檢上層層設卡,只認可合作體檢單位的結論,對其他正規醫療單位出具的體檢報告不認可。類似情況不同程度存在,助長了體檢代檢的灰色行業。

由此來看,破除入職體檢亂象必須標本兼治。一方面要規范體檢行業發展秩序,對代檢等違規行為嚴肅查處,特別是對于餐飲行業、以及其他涉及公共衛生安全的行業,必須嚴格要求,杜絕求職者通過體檢代檢來獲得健康證,提高違法成本、加大懲治力度。另一方面要從制度規范上、監督執行上、社會心理上消除職業歧視和對乙肝患者的偏見。用人單位必須承擔起主體責任,不得設置與工作崗位需要無關的入職體檢項目要求,不得將乙肝表面抗原作為入職的前提條件。全社會也要提升科學素養,消除對乙肝病毒傳染非理性的恐懼,營造抵制就業歧視、消除內心偏見、促進良性發展的社會輿論氛圍。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包括獲取健康證在內的代檢行為,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懲罰規定,實踐中一旦被查出代檢行為,也僅僅是取消體檢資格,對于一些用人單位招聘中存在的歧視問題,也缺乏更為有力的監督舉措。當務之急是加強立法、嚴格執法,把遏制入職體檢亂象的法律紅線畫出來,把依法懲處的規范立起來,把消除就業歧視的制度落實好。惟其如此,才能形成鮮明的政策導向,形成齊抓共管的治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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