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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地質災害隱患點超萬處, 因違法建設引發地質災害將問責
據新華網太原5月2日消息,記者2日從山西省國土資源廳了解到,今后對因違法建設引發地質災害的有關監管部門和項目建設單位,將嚴格按照“誰建設、誰負責,誰引發、誰治理”原則,啟動問責程序,嚴查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山西現有礦山采空區面積超過5000平方公里,采煤沉陷區超過3000平方公里,地質災害高易發區占全省國土面積的42.0%,地質災害呈現出隱患多、分布廣、威脅重的特點;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10134處,與上一年度相比增加50處。
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山西省發生的地質災害大多是由于不良或違法的人類工程活動引發,違法規劃施工建設、未配套防治工程、違法削坡取土棄土、過度增加坡體載荷等現象屢見不鮮,違法建設致災成為引發地質災害的主要誘因。以呂梁市為例,2011年以來9起致人死亡的地質災害造成30人死亡,其中違法建設引發6起,死亡22人。
為此,從今年開始,山西將全面開展違法建設清查整頓,重點對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的違法規劃、違章建筑、違法占地、違法施工、違法堆放等人為地質災害隱患,實行清單式登記,逐點明確監管主體和責任主體。
對因違建引發地質災害的有關監管部門和項目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誰建設、誰負責,誰引發、誰治理”原則,啟動問責程序,嚴查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既要積極應對“天災”,也絕不放縱“人禍”。
據統計,2015年,山西發生規模以上地質災害5起,主要為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造成7人死亡,財產損失333.2萬元。山西省國土資源廳通報稱,綜合未來一段時間降水情況,預計今年山西地質災害發生數量比常年可能偏多,呂梁、臨汾、忻州、長治、太原等市是全省地質災害高發地區,受威脅嚴重的黃土地區中小城鎮城鄉接合部為地質災害重點防范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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