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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CBA聯賽“管辦分離”說易行難

之所以說“毫無懸念”,是因為在籃球管理體制改革方向已經明確、“管辦分離”大勢無可改變的情況下,究竟怎么改,是自上而下還是自下而上,自然成為焦點。如果甫一接觸,籃協就置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改革方案于不顧,全部出讓對職業聯賽的主導權,那才會令人大感匪夷所思。
眾所周知,中國體育管理體制弊端叢生,無論足球還是籃球,骨子里的毛病只有一個,那就是行政過度管控。體現在組織架構上,就是行政部門、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比賽公司,四種不同性質的機構彼此不分、相互混淆。結果造成行政管理無法到位,權力越位,尋租現象難以根治,市場發育不良;比賽既缺乏效率,更缺乏公平公正,甚至黑幕重重,嚴重影響了體育項目本身的發展,辜負了消費者的期待,也挫傷了球員、裁判員和俱樂部投資者的積極性。
管理者因素是所有問題之根本癥結,這一社會共識是“管辦分離”原則得以確立的前提,這才有了中職聯與籃協的談判。
今年3月份,昔日籃球明星姚明牽頭,聯合CBA總共20家俱樂部中的18家,成立了中職聯公司,姚明出任該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成立中職聯公司的目的,是要取得CBA經營權,并實現裁判的職業化、球員工資透明化以及球員利益最大化。一句話,最大限度推行籃球聯賽的市場化。
4月11日,中國籃協與中職聯公司進行磋商后,曾宣布雙方達成了五點共識。然而,第二次談判卻直接進入“崩盤”局面。剛剛取得的進展轉眼退回原點。
平心而論,中職聯提出的要求有點“過分”。按照體育總局批準的CBA管辦分離方案,未來的CBA公司,籃協占股30%,20支球隊每家占股3.5%。而如果集體加入CBA公司,這18家俱樂部股份的集合,將令中職聯占股63%,從而成為CBA公司頭號股東。“大兵壓境”之下,籃協于中職聯公司成立的第二天,便宣布將牽頭成立CBA聯賽公司,CBA聯賽未來的經營和運營權,中國籃協也將授權給CBA聯賽公司來運營。CBA聯賽公司明顯是沖著中職聯而來,表達的態度是,籃協不會輕易交出CBA聯賽的主導權。
如此一來,雙方談判還有多少空間?
CBA聯賽成員總共只有20家俱樂部,僅從數量上說,其中18家俱樂部為其成員,意味著中職聯已掌握中國職業籃球聯賽90%的版圖,從技術上完全可以自己組建一個聯賽,何須同手上只掌握了兩家俱樂部的中國籃協談判?無他,就因為沒有國家體育總局的同意,中職聯即便將剩下的兩家俱樂部收入囊中,仍然不能改變具有明確市場屬性的中國職業籃球聯賽必須聽命于行政部門的現實。
畢竟CBA聯賽原名為中國籃球甲級聯賽,系原國家體委籃球處主辦的比賽。與生俱來的“官辦血統”,令CBA聯賽至今難以割斷與體育總局的臍帶,聯賽性質和改革方案仍需體育總局批準。號稱市場化的改革,仍然只是行政部門手里的一只棋子,“管辦分離”的改革在最后一刻仍保留了行政部門與企業在利益上的藕斷絲連。
中職聯不能無視CBA聯賽自搞一套是出于這個原因;中國籃協拒絕中職聯的“奪權”要求,也是因為這個原因;中國籃球體制改革仍將步履維艱,更是因為這個原因。
在傳統上由行政主導的領域,任何改革實質上都是在動行政部門的奶酪。現在由體育總局指定籃協實施“藍改”方案,再由籃協牽頭組建CBA聯賽公司,這“祖孫三代”形同“俄羅斯套娃”一般的關系,足以說明一切。
理解行政部門的“人性弱點”,并不等于接受中國體育的體制改革可以徘徊不前,更不等于接受職業籃球聯賽繼續陷于混亂。在市場不足以推動職業籃球比賽實現“管辦分離”目標的情況下,解鈴還待系鈴人,體育總局是什么態度,更上一級又是什么態度,成為關鍵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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