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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東方醫院擅自提高掛號費被叫停,尚未主動向病患退款
上海對公立醫院包括門急診掛號費在內的各項收費有嚴格規定,每一項都必須經過衛生與物價部門的審核批準,各醫院不得自行上調。但記者調查發現,上海東方醫院卻一度擅自從此前的二級醫院的收費標準,上調到三級醫院的標準。
絕大多數患者未必知道,從二級醫院升格為三級醫院,并不意味著就可以按照三級醫院的標準收費。比如上海市衛生局在評定包括東方醫院在內的幾家二級升格為三級醫院的“滬衛醫管(2010)030號”批件中,最后特別注明:“收費標準、醫保支付政策維持現狀,暫時不變。”這個批件是2011年1月5號公布的,“暫時不變”的這四個字一直管到了現在。換言之,六年前就評到了三級甲等的東方醫院,至今仍然只能按此前二級醫院的標準收費。
但記者近日卻接到了匿名反映,說該院的掛號費漲到了18元,而18元恰恰是三級醫院的收費標準。
記者就此前往醫院實地調查,在門診大廳先問了收費咨詢窗口的工作人員:
“我咨詢下普通門診掛號費多少?”
“13。”
“之前為什么有18塊?”
“調整過的。”
“現在又下來啊?”
“對。”
“為什么啊?”
“這是醫院決定的。”
記者轉而通過電話找到了該院醫務部主任于海峰:
“收費的變化主要是什么原因?”
“我沒辦法回答你,真不知道您身份。”
“那你們現在掛號費是多少呢?”
“恩…那個叫什么…我想我們現在是按二級醫院在收費的。”
“那為什么之前有按照……”
“您覺得這樣的問題我們在電話里溝通方便嗎?”
“我可以過來,給您核實我的身份。”
“你可以和我們宣傳部門聯系。”
記者隨即又來到醫院,以患者的身份找到了總值班室專門負責投訴的工作人員:
“那時候我們是這樣情況,收到通知呢以為是,報紙上不是登了嘛,我們三級醫院收費都是18塊。后來我們就按照報紙上意見,普通門診收費18塊。錢大部分是醫保出的,你可能就多出了一兩塊錢。過了一個禮拜,醫保局打電話來,你們不可以收18塊的。”該工作人員表示。
他提到的新聞媒體刊登的這個“通知”,是2016年2月18日由市物價局、衛計委和醫保辦聯合下發的《關于調整本市診查費等部分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其中將二級醫院的門急診掛號費由原來的10元上調到13元,三級醫院由原來的14元上調到18元。也就是說,東方醫院的門急診掛號費可以上調到13元,而不是18元。
同處浦東新區、同樣也是從二級醫院升格到三級甲等的第七人民醫院,該院門診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我們仍舊是收兩級醫院的費用。”
經記者調查,當年和東方醫院同時獲批升格為三級醫院的市第五人民醫院、普陀區中心醫院、楊浦區中心醫院,目前均嚴格執行主管部門的明文規定。
作為違規收費的東方醫院在被醫保部門叫停后,也沒有主動承認錯誤、給病患退款。記者在該院采訪時,先后咨詢了醫院預檢臺、總服務臺、門診收費咨詢窗口和總值班室,盡管都提到了掛號費有調整,但只有接待投訴的總值班室表示,病人可以申請退款,“你這個情況可以退給你的,反正你自己來也可以,你叫其他人來退也可以。”
記者在門診大廳還隨機問了一些患者,也許正如這位工作人員所言,掛號費里的大頭是由醫保支付,自己也就多出一兩元錢,所以對此都不太敏感,但是問題是,二級醫院和三級醫院不僅僅是掛號費有所不同,還有床位費、護理費等等許多項目上都是不同的,即便是門診掛號費,其中還分普通門診、專家門診,專家門診里還分副主任醫師、主任醫師等等。所以,這次東方醫院擅自提高收費除了門急診掛號之外,其它項目有沒有也一起上調過呢?還有,擅自收費收了多長時間?既然是錯了,就應該主動告知,對多收的部分該退回醫保的退回醫保、該退還患者的退還給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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