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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應杭州奔馳自貼罰單案:罰單撿來的,車主拘留13天
澎湃新聞記者 張劉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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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4月15日),浙江媒體報道了杭州市1位奔馳車主疑似為自己的違章停放車輛自行填寫交警部門《違法停車告知單》以逃避處罰的事件。澎湃新聞(www.kxwhcb.com)15日從杭州警方處證實,經杭州市下城區公安分局調查確認,貼在奔馳車上的《違法停車告知單》為真實警用物品,系當事人意外撿拾后自行填寫使用。

經警方調查,初步查明嫌疑人金某某自2016年3月起,利用撿拾的一本《違法停車告知單》自行填寫告知書內容,給自己駕駛的奔馳車貼罰單十余次,以逃避交警處罰。
由于金某某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2條第一款“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之規定,下城警方經調查后依法對其作出治安拘留13天,并處罰款人民幣600元的行政處罰。
同時,針對《違法停車告知單》的使用管理情況,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警務督察部門已介入調查,并將視情作出進一步處理。
據《錢江晚報》報道,根據市民爆料,在浙江省杭州市游泳館門口,長期有1輛白色奔馳C200轎車違章停放。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這輛奔馳轎車每天都會被貼上交警部門的《違法停車告知單》,但似乎車主對此毫不在意——這輛車幾乎天天“吃”違停罰單,卻天天照停不誤。
如此反常的舉動引起了當地市民王先生的疑惑,由于自己幾乎每天都要經過游泳館門口,于是,王先生連續“盯梢”了這輛奔馳車10多天。過程中,市民王先生發現了1個“更大的秘密”,這輛奔馳轎車每天的罰單竟然都是車主自己貼的,而且每張都是連號。
更讓王先生詫異的是,由于懷疑對方使用偽造的交警罰單,4月13日上午,他還給杭州“122”熱線(當地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指揮中心號碼)打電話,把自己掌握的情況告訴指揮室。后來,他看到來了個交警,在車前停下看了看罰單,然后離開了。
種種反常行為,讓王先生更加懷疑,車主自己每天貼上去的不同“罰單”不是“冒牌貨”。于是,王先生將該情況反映給了當地媒體。
警方表示,在接到媒體報道反映“杭州游泳館附近路段一違停奔馳車主天天給自己貼罰單”一事后,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下城大隊迅速對該事件進行了前期調查。過程中交警部門發現,該事件涉事當事人金某某有違反社會治安管理行為,遂依法將案件移交至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區分局天水派出所進一步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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