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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夜市的管理與協商
從緣起而言,臺灣的夜市可分幾類。
第一種,先有傳統寺廟祭典,逐漸形成廟會市集,進而演變成夜市;第二種可以稱作早市的延伸,即一片地方,早上是菜市,到了中午換場,晚上變成夜市;第三種,可稱作空地再利用,近十年來才出現。臺灣中南部有很多郊區停車場,使用率不那么高,夜市的召集人發現,這里晚上沒人停車,早上停車率也不高(停車場可能是政府的,也可能是私人的),因此透過集體承租在特定時間進行夜間市集。第四種,是由居住配套設施而擴大的營業方式,例如在新北市的樂華夜市以及臺北市師范大學附近商圈。
不一樣的夜市,與周邊住戶之間關系也不同。我們從相處的易到難說。
第三種是利用停車場,不涉及與住戶的矛盾。
第一種,因廟宇或祭祀而成的這種夜市,是大家有祭祀需求,要去到信仰中心,才逐漸聚集起攤販。對周邊住戶而言,這種夜市的運營形式也可以忍受,因為逐漸習慣了。
早市跟晚市輪換的方式,相對麻煩一些。臺灣以前街道較小,要辟出專有的市場不容易,故早市沿街而成。早上市場賣完之后,因為街道比較小,還在進行收攤等活動,人們不太能進得去,晚上也不太習慣將這些街道作為主要通行路線,所以晚上漸漸有其他攤販進駐,自然形成一種市場。這些街道,人會進去,但車進不去。邊上的住戶,原則上也習慣了它的存在。這一演變,類似我國過去依著市集而成聚落、城鎮的發展形式,具有其商業文化脈絡。
第四種形式,商戶與居民沖突的問題最大。這里后續會說明。
士林夜市和饒河街夜市
在臺北,大家最熟悉的就是士林夜市和饒河街夜市。
傳統寺廟祭典形成的夜市,比較有名的是士林夜市,以及臺北市饒河街夜市。它們各自依著一個廟宇:士林夜市是慈誠宮,饒河街夜市是慈佑宮。其特色是寺廟中供奉的都是媽祖。這兩個夜市的廟所在的地方,在早期都是位于河港邊。

后來,商戶實在太多,政府就設立一個專屬市場(1913年),讓所有商戶進來,不要干擾廟宇。當時那里發展空間不夠大,也影響交通,有安全、消防等隱患。因此,就有了士林市場。在我的印象里,士林市場改建或搬遷過四次(1913、1999、2002、2011)。現在大家看到的市場,已是第四次選址的地方。市政府也不太愿意強制把它趕走,要給它找一個棲身之所,然后再整治,以這種替換的方式進行管理。

寧夏夜市
延長交易時間、早市轉做夜市的,包括通化夜市、寧夏夜市。寧夏夜市的小吃,都是比較傳統的街邊小吃。老的臺北人對這些都有印象。


這個組織先舉辦了“千歲宴”,以重振名聲。游客到一家餐廳,這家餐廳會把這個夜市里有名的菜集合到一張桌上來,讓人在這個餐廳可以吃到這個夜市有名的菜。商戶靠這個創意來做行銷,的確讓夜市名聲重振。

之后,這個自治組織又提出,要做到更好的服務品質,不應只是賺錢。他們自發推動促成了全臺灣地區第一個全面禁煙的夜市。要推動這項計劃很不容易,因為夜市是露天戶外空間,臺灣雖已有強制法律規范室內禁煙,但在戶外推動禁煙,其觀念相對前沿。他們自己成立了稽查單位,樹立了標語宣導本區全面禁煙,請你進來不要抽煙。如果有人吸煙,會有巡邏的人,請吸煙者把煙熄掉。如果吸煙者不肯,巡邏者會拍下相片作為舉告依據。就這樣,寧夏夜市成為臺灣地區第一個無煙夜市。
寧夏夜市也是第一個落實回收食用油的夜市。為此,這個組織與一家家商戶談好,決定暫停營業一段時間,請市府的單位幫助做污水道規劃,每個攤位下設置了截油池,讓所有攤位的油或油煙,可以往地下排。夜市休市之后,自治組織會請回收油的廠商沿街來收。人們早上去看,會看到地面干干凈凈。
寧夏夜市在離地鐵站出口大概兩個街區的地方。寧夏夜市旁邊是蓬萊小學,面對小學正門口,為了不影響學生和老師,夜市營業時間也配合小學。大約四點半放學之后,同學老師陸陸續續出來。有些攤位來得比較早,會為小朋友提供下課后的點心。通過夜市自治委員會,寧夏夜市與周邊里長、居民、管理單位之間形成良好互動。這得益于一個好的自治團隊,這個自治團隊又有很好的企劃單位。參與者說,剛開始互動時確實比較辛苦。要先讓大家有得賺,有收益,然后大家才愿意聽他們的,進而做更好的規劃。如果不是舉辦了“千歲宴”獲得成功,后續就不會有這些環保、安全的工作,也不會有商討的過程。
寧夏夜市算是一個特例。因為商戶的這種重振行為,寧夏夜市得以找到自己的地位,曾經連續兩三年獲得全臺灣地區最好逛夜市、最優質夜市的美稱。
臺南花園夜市
臺南的花園夜市,是利用停車場而來。它有1萬平方米,總共聚集了400個攤位。特色是高掛不同的旗幟,有點像臨時看板。這些設置,都是攤商們自己去處理和規劃的。


這個運營方式不擾民,可以做到停車場“分時控管”,停車場的業主又可以有額外收益。額外收益具體跟攤商協調,換句話說,若夜市生意好,停車場業主可以提高一點價格;如果生意不好,停車場業主開價優惠一些。場地租金可以做相應調整,這是既具彈性又有協商機制的方法。得益于這樣的機制,它迅速被復制。近幾年來,“花園夜市”變成全臺灣面積范圍最大的夜市。
樂華夜市和師大商圈
現在說到紛爭較多的樂華夜市和“師大商圈”。
樂華夜市是應住宅周邊配套形成的夜市。師大商圈,原本也因師范大學學生而產生。在這兩個地方,商戶和居民都有沖突。本來商業只服務周邊居民,沒想到越來越熱門,聚集越來越多的配套商業進駐。原本是店面,而后變成外面也能擺攤,擺不夠了再往路中間擺。這就造成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隱患,也造成了事故。這就是相關行政單位必須強行介入的原因。
樂華夜市


實際在市府撤照之前,夜市自治單位就展開自主管理,與居民進行協商。2013年2月,他們知道已經取得證照,就開始與居民代表、里長等協商。但居民的抗議動作,造成了很大沖突。目前居民與商戶都各自進行法律訴訟,主張自己應有的權益。
師大商圈



1995年時,政府原劃定、可經營的商業面積是1公頃。2008年后,商業開始漸漸擴張,店家達到200多家;2011年后,商圈變成18.5公頃,擴大18倍,有了600多家店家。于是居民與商戶的沖突就日趨白熱化。
隨著知名度提升,師大商圈生意越來越好,房租不斷上漲。原先的一戶商鋪可以隔成三戶。居民發現,以前商戶都是熟悉的人,后來竟然都不認識了。商戶也換得越來越頻繁,因為租金高了,經營不下去,就不斷換人,不斷敲敲打打裝修,也讓居民受不了。
2011年4月起,店家感到周邊住宅的居民正在醞釀反對商戶的氣氛,故而趕快成立了“師大商圈發展促進會”,打出“我們要生存”的口號,希望解決環境、公安、消防、油煙、停車等問題。而居民認為,商戶求生存的同時,沒有顧慮到居民感受。到了當年11月,居民也組織起來,組成自救會,走上街頭,掛上抗爭標語,展現捍衛自身居住權益的立場。
實際上,矛盾最主要引爆點在于:臺北市的官方文宣中,“師大商圈”變成“師大夜市”。比如,地鐵站、公車站等官方地名標示上,原先的“師大”更名為“師大夜市”,官方還發了“師大夜市”的地圖。居民發現,自己的居住地竟變成觀光行銷的地方。尤其是,住在那地方的人,是退休的政府要員、知識分子,不太能接受自己住的地方被正式定義為嘈雜的“夜市”,如此,豈不是貶抑自己所在的文教特區住宅空間。

而居民發現了一條法規:6米以下巷道不得經營商業。師大商圈里全是6米以下巷道。如果真的實施,這些商戶全都要搬走。居民走上街頭,要求寧靜、安全、衛生、環保、教育。由于居民訴求依法有據,稽查部門只好依規定受理檢舉,對商戶開出罰單。但與此同時,觀光單位卻在同步宣傳“師大夜市”。
也就是說,稽查單位受理了違法的單位,而觀光單位正在做“師大夜市”的行銷,彼此就打臉了,如此一來,確實減少了官方的公信力,為此,宣傳部門與交通部門立即修正相關宣傳與交通告示上的錯誤。再來,便促使各方坐下協商,企圖以官方介入手段找到彼此平衡點。官方高層也參與其中,召開相關會議。官方牽頭,與當地居民共同組織了一個協商單位。相關人士表示,現在商戶把原先被拆成三戶的店面重新變成一戶,把營運時間提前結束,如此一來,逐漸達到居民的訴求,擺在露天的座椅也慢慢退回到營業空間之內。
漸漸地,各方得出一個平衡,沖突減少了很多。官方慢慢淡出,讓居民跟商戶之間協商,何時能協商完,還不知道。但現在我們再去看,會發現,師大不是夜市,還是商圈,還可以找到小資的情懷。風潮也越來越復古,這里不會看到燒烤店,不會聽到晚上有人在那邊喝酒吵鬧。這些逐漸演變成自律行為。因為商戶知道,如果再跟居民爭下去,是爭不贏的。居民只要一檢舉,不管你的商業行為怎么樣,違法就是違法了。臺灣在執法與守法方面還是蠻嚴格的。
小結
關于夜市管理的成功經驗,這里做一些小結。第一是居民和商業自治團體的協商。第二,運營自治團體自主管理,和居民創造更多共同利益,所謂共同利益,是說服附近的居民知道他們愿意提供部分經費,給這些居民做社區發展基金。第三,夜市周邊屋主的組成分子,是決定夜市未來發展方向最重要的因素。
第四,還要看房產投資客、商家和居民三者的互動關系,這影響居民觀感,間接影響社區未來方向。一樓店面原本是業主自住。當業主發現,自營賺不了錢,便把房子以三倍價錢賣給投資客,投資客為賺取利潤,就要分出更小的隔間,漲更高的價錢。這些分租的小攤主,為了要更高的收益,必須延長營業時間。我們去師大商圈訪問時,有些住戶知道有投資客從中起價,就調查公布哪些房子不是自住而是投資客介入,這一舉措,也讓店鋪租價逐漸回穩。
第五,為什么夜市管理能夠成功,很重要的原因是,運營者與居民投入了更多公共意識,比如環保、垃圾分類、健康等議題。如果到臺灣看那些觀光夜市,它一定有兩個以上的垃圾桶,一個是可回收的,一個是不可回收的。可回收類是可以賣錢的,臺灣企業愿意投入資源回收在利用的事業。
第六,居民必須要決定是否接受經濟利益,以及生活便利帶來的副作用。如果追求經濟利益,就要忍受由此帶來的日常生活不便。這就是師大夜市面臨的狀況。住在師大商圈附近的人要求生活品質。那么,問題就成為:居民要求生活品質的時候,這些商戶能不能尊重這些附近的居民。寧夏夜市的成功,也經歷過痛苦的轉化過程。當時,攤販最直接的問題是,沒有人來,就沒有收益。如果生活不下去,根本沒有辦法顧及所謂的生活品質。尤其是,周邊還有學校,在不影響學校運作的情況下,來共同協商,找到自己的運營模式。我覺得這比較難能可貴。在寧夏夜市的協商互動中,小學校長也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由于校長的社會地位比較高,立場較中立,這也對協商事務的推進發揮良好的效益。
每一個案例的成敗,都有自身原因。樂華夜市跟師大商圈,在2016年的現在,已經沒有那么多沖突,如果您親臨現場,或許感覺不到人們大張旗鼓做了那些事,這些居民是用一種比較文化的訴求,維護自己權益。
談到商業發展與居住環境的權衡,可以有這樣一些思考:居民到底是要寧靜、衛生、環保、安全、教育的生活,還是要方便、快速、分紅和有錢的生活?小區是要純居住,還是要住商混合?當商業發展大于居住條件時,小區可能面臨什么問題?如果發生沖突,要強硬找公權人員介入,還是用協商方式找到一個平衡點?追求經濟發展,有沒有能同時要求生活品質?期待大家能從前面的案例中,找到屬于自己的協商發展方式,共創平和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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