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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首例鉈投毒案:投毒者丈夫毀滅電子證據獲刑兩年半
陳諾/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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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合肥3月20日消息,備受社會關注的安徽省首例鉈投毒案最近傳來最新進展,記者日前從安慶市中院獲悉,投毒者丈夫也即受害者前夫,因犯毀滅證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2014年12月,此例鉈投毒案主犯安慶市的陳某,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案情顯示,因介意丈夫施某與前妻潘某某有往來,陳某于2012年4月11日、4月20日兩次通過網絡購買劇毒溴化鉈,先后兩次向潘某某的飲料和茶水中投毒,造成潘某某呈植物人狀態,損傷程度屬重傷、一級傷殘。
據法院認定,2012年8月10日,潘某某被陳某二次投毒后,又出現掉頭發、發燒、不能行走等癥狀,隨后被家人送往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等醫療機構救治。2012年8月24日,施某從醫生處得知,潘某某有可能是鉈中毒,便問陳某是否投毒。次日,陳某向施某承認是其投毒。施某在得知陳某利用網購的溴化鉈對潘某某實施二次投毒后,授意陳某刪除網上購買溴化鉈的淘寶交易記錄及其與被害人潘某某的所有短信記錄。
法院認為,施某明知陳某實施利用網購溴化鉈投毒行為后,為幫助陳某逃脫罪行,單獨刪除和指使陳某刪除相關重要電子證據,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幫助毀滅證據罪。根據施某實施幫助毀滅證據的行為對陳某所犯故意傷害罪案的司法妨害程度等量刑情節,對其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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