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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圍獵者總是振振有詞,優化營商環境絕不能讓反腐敗留死角
要說受賄和行賄,說好聽點兒叫“孿生兄弟”,說難聽點就是“一丘之貉”,有受賄的就會有行賄的,有行賄的就會刺激受賄的;說得更實在點——受賄的領導是獵物,行賄的商人是獵人,很多受賄的領導都是被圍獵者擒獲的。所以說,行賄者不查、受賄者不止,必須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一起打,絕不能以打造好的營商環境為名,公然放縱行賄的不法商人和通過行賄獲取私利者。
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與中央組織部、中央統戰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作出部署。《意見》強調,要組織開展對行賄人作出市場準入、資質資格限制等問題進行研究,探索推行行賄人“黑名單”制度,斬斷“圍獵”與甘于被“圍獵”利益鏈,破除權錢交易關系網。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也是堅定不移深化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必然要求,探索推行行賄人“黑名單”制度,讓行賄和受賄這“一根繩子上的兩個螞蚱”誰都跑不了,反腐敗就沒有了死角,“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鏈條也就完整了。
毋庸諱言,“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雖然提了好幾年,但“行賄者落馬被判,受賄者安全脫身”的情況還是經常發生。比如下面這兩個行賄者安全脫身的典型案例:一個是河南省許昌市鄢陵縣委原書記謝連章落馬后,眾多行賄者卻個個“安然無恙”,絕大多數的官位“巋然不動”,有個別的行賄者還步步高升;一個是曾經向原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行賄754萬元的前山東省首富宋作文,非但毫發未損,反而頻頻在公共場合“刷臉”。

以往,行賄者之所以屢屢成為“漏網之魚”,是有多重原因的。從道德層面講,有些人行賄會被視為“無奈之舉”,因為他們遭遇了明目張膽的索賄,沒有膽量“魚死網破”,只能“忍痛割肉”。從法律角度看,因為行賄與受賄之間往往具有高度隱秘性、取證困難,司法機關為了收集證據,通常會以從輕甚至免罪來作為“交換”,使得很多行賄者變成了“污點證人”,進而被從輕處罰甚至有意放過。
當然,這些都是過去事了。從《意見》釋放的信號來看,下一步相關部門將對多次行賄、巨額行賄、向多人行賄,在國家重要工作、重點工程、重大項目中行賄等行為,將會被重點查處、嚴肅懲治。隨著《意見》的落地,隨著“聯合懲戒”的實施,行賄者不僅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市場準入、資質資格等方面也都會受到限制。可以說,行賄者的好日子終于要到頭了!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沒有行賄,也就難有受賄。其實,官員行賄也好,商人行賄也好,目的都非常明確,要么為了高官厚祿,要么為了謀取更大利益。說簡單一點兒就是,能夠拿出100萬元來行賄的官員,不是為了升官兒后更好地為人民服務,而是想要在攫取更大的權力后換取遠超100萬元的利益;能拿出1000萬元行賄的老板,也不是因為要回報社會,而是要通過權錢交易來獲得十倍乃至百倍利益。

熟悉《湯計典評》的朋友都知道,我們今年以來對損害營商環境和貪贓枉法頻頻出擊,其中不少案件就存在行賄行為,比如回民區法院院長王利平行賄原呼市中院院長董秉惠上位,比如不法商人張厚堂行賄董秉惠攫取司法利益。在民事案件中,通過行賄法官和法院領導掠奪審判利益的大有人在;在官員升遷過程中,以金錢開路買官上位者也大有人在;在商業競爭中,以行賄手段排擠競爭對手、謀取不當利益者也大有人在……這些行賄者破壞了社會的公平正義、破壞了社會的法治環境,破壞了社會的政治生態,如果每次都讓他們逍遙法外,不僅于情不許,也于理不合,更于法不容。當前,內蒙古自治區在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推進政法隊伍的教育整頓,在這樣的背景下,對于受賄者就更加不能放縱,更加需要盡快落實行賄人“黑名單”制度,探索聯合懲戒機制,讓行賄者付出慘重代價。
有些人可能會擔心:嚴厲查處行賄行為是否會影響企業的合法權益?是否會對營商環境造成損害?我認為,這種擔心完全是多余的。 行賄“黑名單”和“聯合懲戒”落地之后,會產生什么樣的結果呢?對于官員來說,一旦上了這個“黑名單”,必然會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關注,此后也肯定會因為“當官心理不純”以及“道德存在問題”而基本失去升遷提拔的機會,從此官路斷絕;對于企業而言,一旦上了這個“黑名單”,就猶如上了“失信系統”,會在貸款優先、政策扶持、工程競標等方面失去機會,基本上就是寸步難行。

試問,這樣的結果對營商環境會造成不好的影響嗎?答案是否定的。行賄人“黑名單”制度,就是要“逼”那些習慣于拉關系、繞小路、走后門的企業和官員回到正道上去,而這正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一環。依靠行賄換來的“特權”造就不了有競爭力的企業,因為沒有哪個企業是靠賄賂獲得核心競爭力的,也沒有哪個企業是靠行賄成長為世界五百強的。唯有健康公平的市場環境,才是對所有企業的普惠。因為在這樣的環境里,企業家無需把精力浪費在厚黑學和關系學之上,可以集中精力創新和探索,這不正是企業家最渴求的嗎?為什么我們的黨和政府在想方設法營造這樣的環境之時,還有人在唱反調?到底是真的在“為我們好”呢?還是打心底“怕我們好”呢?
這正是:“香餌”有毒切莫貪,“投餌”有罪別僥幸。行賄受賄一起查,反腐從此無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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