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三孩政策來了,是否會給單身母親帶來新的機會?
近年來,隨著生育率的持續走低,生育政策不斷做出調整,生育限制逐漸放開。2016年,繼雙獨、單獨二胎之后,全面放開了二胎。2020年,《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中明確提到要“增強生育政策包容性”。202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提出要實施三孩政策,并強調生育政策的原則是“滿足群眾多元化的生育需求”。
不過,在歷次生育政策的修訂中,文件里面提到的生育主體始終是“一對夫妻”,因此在實踐中不少省市仍將非婚生育視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這導致單身母親的權益受損,如不能享受產假、生育保險等,甚至可能遭遇處罰,如孩子上戶口被拒絕、要求繳納社會撫養費等。那么,這次生育政策的調整,是否會給單身母親帶來新的機會呢?

我們的社會容得下單身母親嗎?
在談及非婚生育時,2002年通過的《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經常被提及,該文件中規定:“達到法定婚齡決定不再結婚并無子女的婦女,可以采取合法的醫學輔助生育技術手段生育一個子女”。這里“達到法定婚齡”和“無子女”容易理解,但要求該女性不再結婚、采取醫學輔助手段來生育則顯得過于苛刻。它體現出一種明顯的傾向性,即希望女性在婚內生育,只有在她們決定不再結婚時,才有限度地對其生育意愿進行讓步。
盡管該文件與人工輔助生育的相關規定有沖突(目前輔助生育技術如人工授精等只向夫妻提供),這使得其形同虛設,缺少可操作性,但即使這樣,該文件一經披露就在輿論界和學界引發了大量爭議。學界對此有一些反對的聲音,例如徐玉梅、劉憲亮認為允許獨身女性生育違背了法律的基本精神,剝奪了孩子的一定權利【1】;而在公眾輿論中,反對的聲音也一度甚囂塵上。
2006年,一位網名為“地瓜豬”的女網友與男友分手后打算獨自生下孩子,為記錄這段經歷,她開設了一個單身母親博客【2】,很快引起廣泛關注。有媒體報道稱該博客的點擊率在一周內就突破了30萬,且還一直在增長。在相關評論中,不乏對她的批評和反對,而即使是不反對的一方,也對這一行為的態度有許多保留,例如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周孝正就認為,“未婚媽媽”不宜提倡但要寬容【3】。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公眾的態度正在發生轉變。2015年,“未婚媽媽”吳霞在網上發起眾籌,為自己非婚生的孩子募集4萬元“社會撫養費”。第一次眾籌在平臺發出后,一晚上就籌到了9000多塊。有律師認為眾籌的行為不合理,但網友的積極態度說明許多人對非婚生育者遭遇的困境充滿同情,對非婚生育也表達了一定的理解和支持【4】。相關研究似乎也驗證了這一傾向,例如王晨曦通過分析《中國青年報》近20年對“未婚媽媽”的報道發現,未婚媽媽的媒體形象已逐漸正面化【5】。
2016年,民間發起的“單身女性生育權關注組”發布了《中國“單身”女性生育權現狀及法律政策調查報告》,其中提到一份通過在線問卷方式進行的《公眾對單身女性生育態度調查》,共收到2801份有效問卷,其中86.9%的受訪對象表示支持單身女性生育,58.9%的人非常支持。這至少說明,對這一議題關注的網民對單身女性生育權的認可度已經很高,盡管公眾的態度尚不明晰。
我們還需要注意到,這種積極支持的態度可能會受到其他因素的影響。從網絡討論來看,不少人似乎認為非婚生育是單身女性與單身男性之間的合作生育,或者是單身女性通過人工輔助生育技術而獨自進行的生育,而這兩種形態對傳統婚姻家庭并不構成太大的挑戰。因此在“單身女性生育權關注組”發起的一次討論會上,筆者曾對這個調查提出質疑:“如果是單身女性跟已婚男性的合作生育,公眾的支持度還會這么高嗎?”
盡管未能找到非婚生育中各種情況的分類統計,但現實中單身女性與已婚男性的合作生育似乎并不罕見。在一篇關于未婚媽媽的個案研究中,研究者花了九個月時間嘗試訪談未婚媽媽,她主動聯系了近一百個在不同QQ群里比較活躍的未婚媽媽,最后只有12人接受采訪,其中與已婚男性合作生育的有8位,約占67%【6】。考慮到與已婚者合作生育的單身母親通常遭遇更嚴重的污名,可推測網上活躍的單身媽媽中此類人所占的比例可能更高。
一些人難以接受非婚生育,主要是擔心放開了非婚生育,會對傳統家庭帶來挑戰,比如導致婚姻破裂。不過我們也需要看到,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對情感生活的要求越來越高,不再局限于傳統的家庭模式,婚姻破裂、重組以及非婚狀態都在增加,婚內子女也更可能因為父母離異而變成單親、或者隨著父母再婚而進入重組家庭,非婚生育的情況與此是類似的。對于各種復雜的家庭形態,我們應該關注的是如何保障其中每一個人尤其是弱勢者的權益,而不是去限制個體選擇的自由。
有人認為對非婚生育的接納是在鼓勵一夫多妻,但實際上單身女性與已婚男性的合作生育與舊社會一夫多妻、或者說是一妻多妾有很大不同,其形態比較復雜,且每個人情況都不太一樣。因此對非婚生育的接納,并不是要復辟封建婚姻,而是對個體多元選擇的接納。在筆者主持的一個“第三者”微信群中,不時有生育方面的討論,從中可以看到在歧視非婚生育的情況下,婚外伴侶(乃至子女)往往被污名化、其權益也更易受損,這是婦女權益者工作者所應該關注的議題。

單身母親的權益爭取、進展與障礙
隨著生育政策的逐漸放開,非婚生育所受限制也相應放寬。單身母親的社會接納度有所提升,其自身的權益意識也日漸增強。以前曾困擾單身母親的許多制度性障礙,在單身母親及其支持者的努力下,正逐漸被清除。目前非婚生育權益爭取的焦點主要是在生育保險這一領域,而廣東、上海因對部分單身女性提供了生育保險而備受關注,然而在仔細分析這兩地的現狀時,我們仍然發現存在不少問題。
在最新修訂(2020年11月修訂)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涉及非婚生育的部分是這樣寫的:“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胎子女,告知其依法辦理結婚登記”,如果是第二、三胎,還要求繳納社會撫養費。盡管文件措辭已從較嚴格的“責令”結婚改成了相對溫和的“告知”,但仍體現出倡導婚內生育的傾向。由此可見,廣東的地方生育政策中非婚生育并未得到正式認可,只是相關管理措施放寬了。
2016年,《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生育登記和再生育審批的暫行管理辦法》中明確“對生育第一個和第二個子女的夫妻實行生育登記制度”,不再審批(再生育審批主要指再婚夫妻的生育、孩子有殘障或死亡時需要再生育等情況),且該辦法也適用于“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個和第二個子女的”。此后,廣東陸續有單身媽媽在登記后申領到了生育保險,不過在她們的申領實踐中,行政人員口徑不一、被拒絕的情況時有發生,并不是都很順利。
在這方面,上海的情況更不明朗。2020年12月,上海市民政局發布了《關于市衛生健康委“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計劃生育情況審核”事項退出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受理清單的通知》,此后有數位單身媽媽發現申請生育保險時不再需要提交結婚證明,因而成功申領,而那位被媒體報道多次、一直在通過法律途徑積極爭取生育保險的單身媽媽張萌,這次也終于申請到了她的生育保險金【7】。然而,3月中旬情況忽然發生變化,一些單身媽媽的申領被以非婚生的理由拒絕了。
顯然,由于地方性文件中對非婚生育的合法性始終沒有界定,對于單身母親的一些相關權益如生育保險等,一直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這對單身母親爭取生育福利待遇帶來了很大的挑戰。在一些更開放的大城市,隨著生育政策的調整、生育保險申領程序的簡化,單身母親有了更多獲得生育險的機會,但其中仍存在相當大的不確定性,這導致許多單身母親未能獲得相關的生育福利。
從種種跡象來看,生育政策的進一步調整會使得非婚生育得到更多包容,而相關措施的改革,如2016年明確非婚生育子女可申報戶口,2021年提出取消社會撫養費,并要“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等,也將使得單身母親遭遇的困境有進一步改善。然而,由于非婚生育與傳統家庭觀念存在一定的沖突,它可能不會在政策文件中得到明確認可,而在較長時間內會處于一種灰色地帶,在一定程度上仍被區別對待。
非婚生育:一個新的生育增長點?
三胎政策后,一些地方公布了鼓勵生育的措施,如北京明確生三胎可額外享30天生育假,四川省攀枝花決定給生育第二個及以上孩子的家庭每月每孩發放500元,直至孩子3歲…….預計類似辦法還會陸續出臺。然而,這些措施真能促進民眾生育三胎嗎?許多人對此并不樂觀。在全面二胎還未放開前就有研究顯示,育齡人群意愿生育水平較低且保持穩定——全部育齡人群的二孩終身生育意愿穩定在55%左右,考慮到三孩及以上意愿生育人群比例的下降,取消生育限制與實行全面二孩政策的差別不大【8】,這也意味著三胎政策并不會帶來生育率的大幅度提升。
那么,在持續加大為夫妻提供生育支持的力度、盡可能地提升其生育意愿之外,還可以做點什么呢?從西方一些發達國家來看,其生育率之所以能維持在一個相對較高的水平上,非婚生育的貢獻功不可沒。例如在以發達國家為主的經合組織(OECD)中,未婚、非婚生育率的平均值就從1960年的6%上升到了2016年的40.3%【9】。那么,非婚生育在我國能否成為一個新的生育增長點呢?
然而,中國的未婚懷孕雖然也呈現出增多趨勢,但與西方不同的是,我國的未婚懷孕有著較高的婚姻轉化率,近六成“帶孕結婚”、近七成婚內生育。這也就是說,婚姻與生育之間的關聯并未被打破,同居、未婚懷孕現象的增多主要體現為婚前的過渡狀態,而非一種替代【10】。顯然,如果非婚生育得不到社會的公開承認,污名(尤其是單身者與已婚者之間合作生育的污名更嚴重)持續存在,非婚生育就不會是一個理想的選項。
目前,我國女性尤其是城市女性正不斷推遲初婚和初育年齡,尤其在經濟發達的特大型城市,晚婚晚育的現象較為普遍。例如上海戶籍女性的平均初婚年齡已超過29歲,平均初育年齡則超過了30歲【11】。有學者提出,婚齡推遲還會導致生育意愿降低,例如陽義男的研究就顯示,初婚年齡每推遲1年,生育意愿就降低0.54%【12】。此外,還有研究發現1970年后出生的女性終身未婚比例上升了,這說明中國女性的普婚傳統可能被打破【13】。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女性仍然偏好在婚內生育,就可能錯過最佳的生育時間,導致將來生育困難,甚至終身不育。
而非婚生育比例低的現象并非中國特有,在日本和韓國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通常認為這是東亞國家受儒家文化的影響所致。也許是認識到了這一點,韓國的生育政策在近年來有所轉變,以前政府更多是給傳統家庭提供生育支持,而從2016年開始的第三個五年計劃則把視角擴大到宏觀的社會結構性改革上,試圖從多個層面來構建多元化的政策體系。具體來說,就是從對傳統家庭的支持擴大到對多樣化家庭的支持,提出要加強對單親家庭的支持,消除對非婚及同居家庭的歧視,形成更包容性的家庭觀等【14】。
就現狀來看,韓國的新政策在提升生育率方面未能產生顯著效果,但這并不意味著改革失敗,因為長期形成的社會文化不可能在短期內被改變。2018年發表的一個對未婚母親的研究顯示,韓國社會對非婚生育有嚴重的抵制情緒,韓國的單身母親在生育和養育方面均遭到原生家庭的強烈反對,這給她們帶來了巨大的心理痛苦;日本的單身母親更多得到原生家庭的支持,但生育政策中對單身母親的歧視更嚴重,因此在這兩個國家單身母親都更容易陷入貧困【15】。
在中國,如果希望非婚生育能成為未來人口的新增長點,也需要對生育文化進一步反思,倡導多元家庭觀,并對生育政策和配套措施進行更徹底的改革,以期逐漸改變婚姻與生育捆綁的現狀。同時我們還必須認識到,非婚生育往往意味著女性更多地承擔了養育孩子的責任,這對她們而言是一個沉重的負擔,而目前為提高生育率而提出的許多措施如夫妻共享育兒假等,未能將這類特殊家庭考慮在內,更談不到要為她們提供更多支持和服務,這種現狀迫切需要得到改變。
【注釋】
[1]徐玉梅、劉憲亮:關于獨身女性生育權的法律問題思考,中國醫學倫理學,2003年第1期
[2]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diguapig
[3]未婚媽媽博客引發爭議,坦然面對質疑選擇產子:http://news.cctv.com/society/20061010/100825.shtml
[4]“未婚媽媽”網上眾籌“社會撫養費”引爭議,專家稱不合理,http://china.cnr.cn/xwwgf/20150807/t20150807_519473376.shtml
[5]王晨曦:從《中國青年報》“未婚媽媽群體”20年報道看媒體報道變遷與倫理問題,記者觀察,2019年第32期
[6]高碧葉:“羞恥感”的語言學超越:基于未婚媽媽的個案研究,天府新論,2021年第1期
[7]“非婚媽媽”的生育金之“爭”,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96740569489688281&wfr=spider&for=pc
[8]張麗萍,王廣州:中國育齡人群二孩生育意愿與生育計劃研究,人口與經濟,2015年第6期
[9]李楠:家庭婚姻模式的變化:OECD國家未婚、非婚生育率超40%,http://www.kxwhcb.com/newsDetail_forward_3114445
[10]李文珍:1957年以來出生女性群體的婚孕新趨勢——以未婚懷孕為中心的分析,人口學刊,2020年第6期
[11]去年上海市戶籍人口女性平均初婚年齡和初育年齡公布,https://sghexport.shobserver.com/html/baijiahao/2021/01/12/334474.html
[12]陽義南:初婚年齡推遲、婚齡差對生育意愿的影響,南方人口,2020年第3期
[13]封婷:中國女性初婚年齡與不婚比例的參數模型估計,中國人口科學,2019年第6期
[14]韓松花,孫浩男:韓國鼓勵生育政策體系改革及啟示,延邊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1期
[15]???,???:The Local-Historical Backgrounds and Differences in UnmarriedMothers’ Experiences on their Family-of-Origin Acceptance in Korea and Japan,Journal of Local History andCultureVolume 21, Issue 2. 2018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